一、危險廢物屬性鑒別
1.危險廢物鑒別是指根據規定的標準、方法和規范,對固體廢物的性質進行分析、測試,以確定某種廢物是否屬于危險廢物。
2. 對危險廢物進行鑒別認定,必須要有統一的標準、方法和規范以保證鑒別的科學、規范、準確和統一。早在1986年國家*就頒布了《工業固體廢物有害特性試驗與監測分析方法(試行)》,以后又陸續制定發布了若干鑒別分析標準、方法。
對危險廢物進行鑒別的依據: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5085-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腐蝕性鑒別》(GB5085.1- 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急性毒性初篩》(GB5085.2-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浸出毒性鑒別》(GB5085.3-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易燃性鑒別》(GB5085.4-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反應性鑒別》(GB5085.5-2007);
《危險廢物鑒別標準 毒性物質含量鑒別》(GB5085.6-2007);
《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2007;
《固體廢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HJ/T299-2007;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08年8月1日。
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制度是指用文字、圖像、色彩等綜合形式,表明危險廢物的危險特性,以便于識別和分類管制的制度。
將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以及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按照國家的統一規定使用、懸掛、粘貼、設置與廢物性質和類別相應的識別標志,有助于人們遠離危險廢物,以免造成環境污染,危及人類的生存環境
三、關于危險廢物的處置
對危險廢物進行處置是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的zui后防線。危險廢物會對環境乃至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影響,因而必須妥善處理處置。
目前常用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方法包括焚燒法、填埋法、生物處理法、化學處理法、固化法等。
規定涉及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的設計、制造、安裝、操作都必須要符合技術標準、設計規范、操作規程、防護要求等;還包括處置場所的安全防護措施,廢物的鑒別標準和方法要求,處置活動及場所的環境監測,處置后的殘余物質的收集、處理、處置,處置設施的停止使用和退役關閉的管理及殘留物質的處理、處置等。我國已有許多這些方面的規定。
對處置工程的要求有國家*發布的
《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
《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試行)》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6-2001)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2001)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01)
《含多氯聯苯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13015-1991)
《含氰廢物污染控制標準》(GB12502-1990)。
我國危險廢物量大、種類多,且大多是混雜在一起的,這給分類管理帶來許多實際的問題:
一、缺乏成份分析數據。
很多危險廢物的成份分析數據都是空白,因而無法依據所含廢物的成分進行有效的分類,只能依據危險廢物產生的工藝進行粗略的分類。而廢物的資源化、無害化是以廢物所含成分為依據的,不按廢物所含有害成份進行分類,勢必給危險廢物的資源化和無害化帶來困難,同時也很難針對這類廢物提出有效的治理對策。
二、有害特性鑒別困難。
在現有條件下,要想進行有效的危險廢物有害特性鑒別是不現實的。原因是資金不足,技術不完善。在這種情況下,有害特性絕大多數是根據理論知識和實際經驗申報的,其申報結果的可靠性也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中科院廣州化學所分析測試中心(中科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環保部門認可的實驗室,具有豐富的檢測經驗。我們根據有關鑒別標準和規范,對危險廢物進行全成分分析,以此鑒別危險廢物的類別,該方法得到環境部門的認可,并作為檢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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