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增壓穩壓給水成套設備設計選用要點
1) 氣壓水罐的制造單位應持有壓力容器制造許可證或注冊書,并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制度。
2)設備的外購配套件須有產品合格證并經入場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設備的氣壓水罐、水泵機組、電器元件等構成部件,應在檢驗合格后方可組裝使用。在使用現場組裝的設備,可在現場檢驗整機性能。
3)應持有有關部門簽發的生產許可證。
4)設備整體結構、水管路、氣管路及電器線路的布置應合理,應留有安裝維修空間便于操作。
5)設備配套使用的外購件及材料等均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6)水泵機組的結構要求:
a.穩壓泵應設備用泵,其工作能力應與工作泵相同。
b.每臺穩壓泵應設獨立的吸水管。
c.水泵引水方式應采用自灌式。
7)消火栓給水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于300L;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于150L;消火栓及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合用的氣壓罐儲水容積不小于450L;
8)消火設備至少配備主泵與輔泵穩壓水泵兩臺(一用一備)。
消防增壓穩壓給水成套設備施工、安裝要點
1)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的氣壓罐,其容積、氣壓、水位及工作壓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建筑消防設計要求。
2)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的安裝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3)消防增壓穩壓給水設備安裝位置、進水管及出水管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時其四周應設檢修通道,其寬度不應小于0.7m,消防氣壓給水設備頂部至樓板或梁底的距離不得小于1.0m。
4)設備到現場須拆箱清點。安裝就位須找平、灌漿。管路連接與電控接線須對照圖紙,核對無誤。
5)設備安裝完后,須對設備調試與試運轉。包括水泵的啟停控制,各個閥門的開關,以及設備清洗、充水后的試運轉。
產品用途
1)為保證消防泵組時刻處于待命狀態,滿足消防設備應急滅火之用。
2)主要用于石油化工、天然氣、電廠、紡織棉麻、碼頭、倉儲、高層建筑等行業的消防供水。
3)泡沫滅火系統,亦可用于水上船舶、海上油輪和消防艦船等場合。
4)可用于直接抽取市政管網水源作消防供水的場合。
5)可用于生活、消防合用一套給水設備的場合。
6)可用于對消防供水壓力、對消防巡檢及其他方面有特殊要求的場合。
特點
增壓泵泵密封采用機械密封,具有密封可靠,無泄漏的特點。通常用于為消防管網末端增壓的給水設備。
一、隔膜罐一次充氣持久使用,能防止水質污染。
二、設備占地小投資省,自動運行。
三、故障保護,故障自動切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