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溶設備
基本信息
產品功能及用途
浮是由浮溶設備產生微泡并粘附于污水的絮粒上,從而使絮粒強制性上浮,實現固液分離的一種物理處理方法。多用于小區及建筑上好雜水的水處理中。
分類
常規浮溶設備
常規浮溶設備是由溶水的溶泵、溶水的空壓機、溶罐及其相應管路構成。在溶池發生器內壓力水與壓空形成溶水,通過輸送管路,由設于浮池內的釋放器分配到浮池內。
浮溶設備
1)溶泵溶系統
溶泵是于浮水處理工藝中的一種渦流泵。該泵本身在抽吸回流水的同時,從水泵吸入一定量空,在泵內完成溶水的制備過程,通過管路從水泵出口送入浮池,實現溶供給水、供與制備溶水的三項功能。在浮池內不需要使用的釋放器,只要安設穿孔水管即可。
2) 潛水溶葉輪系統
該系統類似于長軸的立式泵,其動力電機置于上部通過連動軸與下部溶葉輪相連接。潛水溶葉輪在浮池就位時,電機在水面以上,葉輪潛沒于浮池的水中。在葉輪旋轉時,部分回流水回流到葉輪殼體內。同時殼體內產生負壓,通過連接到大中的通管吸入空。空與回流水混合經葉輪增壓后形成溶水,直接分布于浮池中。
浮溶設備的
1) 溶泵的一般可根據需要泵的過流水量產品相應型號。
溶泵鑄鐵和不銹鋼兩種材質。
溶泵吸量約為過水流量的8%~10%,污水處理水量一般約為過流水量3倍。
2) 潛水溶葉輪
潛水溶葉輪可以根據其處理水量及范圍產品。
壓力溶浮設備要求
1)定義
采用加壓的方法將空溶解于水,再在減壓的條件下釋放出微小泡粘附于懸浮物上,使其整體比重小于水而上浮于水面,通過機械裝置刮除,實現固液分離置。
2) 基本要求
(1) 裝置應符合HJ/T261-2006《壓力溶氣氣浮機》的規定,并按照經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
(2) 基本組成
a 壓力溶氣氣浮機:由水泵、空壓縮機、壓力溶罐、溶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控制箱、流量計和浮池等構成;
b 射流溶氣氣浮機:由水泵、射流器、壓力溶罐、溶水釋放控制閥、釋放器、刮渣機、電控制箱、流量計和浮池等構成。
(3) 裝置的應符合JB/T 2932《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的規定。
(4) 溶罐的應符合GB150《鋼制壓力容器》的規定。
(5) 壓力溶罐的工作壓力一般為0.25Mpa~0.4MPa。
(6) 采用的水泵應符合GB/T 5657《離心泵技術條件(Ⅲ類)》的規定。
(7) 壓力溶氣氣浮機使用的材料應符合GB/T 700《碳素結構鋼》、GB/T 1220《不銹鋼棒》、GB/T 8163《輸送流體用縫鋼管》的規定。
(8) 裝置表面油漆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和JB/T 4711《壓力容器涂敷與運輸包裝》的規定。
(9) 裝置配套的電控制箱應符合JB 8939《水污染防治設備-安》的關規定。
(10) 電控制裝置應可靠的接地措施,并明顯標志;裝置中帶電部分與金屬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于1MΩ。
(11) 壓力溶罐應設置水口,水位計和溶水取樣口。
(12) 刮渣機的速度應穩定,刮板平整。
3) 性能要求
(1) 溶釋放器在工作壓力0.25Mpa~0.4MPa范圍內釋放的泡應細密、均勻,泡在1000mL量筒中的消失時間應大于4min。
(2) 溶罐的溶釋效率不應小于80%。
(3) 當進水SS在100mg/L~500mg/L 時,裝置的SS去除率應大于80%;當SS大于500mg/L小于等于2500mg/L時,裝置的SS去除率應大于90%。
(4) 裝置噪聲聲壓級應小于76dB(A)。
(5) 當溶水回流比為處理水量(Q)30%時,裝置能耗為:
a) 當Q≤25m/h 時,能耗≤0.4kW·h/m;
b) 當25m/h<Q≤100m/h 時,能耗≤0.3kW·h/m;
c) 當100m/h<Q≤400m/h 時,能耗≤0.18kW·h/m。
施工、安裝要點
1)水泵吸入及壓出管路與水泵出入口取相同管徑。在水泵利用負壓吸入空場合,吸入管路時可考慮小一檔管徑。
2)溶泵壓水管出口處應裝設液分離罐。液分離罐罐體上部設自動閥。液分離罐大小可按泵出口口徑大小粗略選定。
3)溶泵進出水管上應設閥門,調壓閥門后溶釋放管路宜短直,送入浮池的管徑宜在調節閥后加大一號,調節閥靠近浮池。
4)溶泵在浮池內的釋放管路可采用穿孔管方式,孔口向上。
5)吸入管路上應安裝濾網或Y型過濾器(濾網60目)和體流量計。體流量計與吸管路間設置閥門和止回閥,以避免每次開啟水泵時重新調節吸流量,防止關閉水泵時液體倒灌入吸管路。
什邡市電解氣浮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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