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占70%以上,煤炭開采過程中排放大量廢水,若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勢必對造成嚴重污染,同時造成水資源的大量浪費,無法實現循環的目標.據我國40%的礦區嚴重缺水,已制約了煤炭生產的發展.西北礦區多處于山區,水資源更為缺乏,地表水又多為間歇性河流,枯洪水季節流量相當懸殊,常年流量稀釋能力差,排入河流的污水造成嚴重污染.因此,開發利用好煤礦水資源,對煤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我國礦井污水處理設備技術起始于上世紀70年代末,大多污水治理工作都只停留在為排放而治理.然而回用才是當今污水治理發展的必然趨勢,將防治污染和回用結合起來,既可緩解水源供需矛盾,又可減輕地表水體受到污染.現國內使用的處理技術主要有:沉淀、混凝沉淀、混凝沉淀過濾等.處理后直接排放的礦井水,通常采用沉淀或混凝沉淀處理技術;處理后作為生產用水或其它用水的,通常采用混凝沉淀過濾處理技術;處理后作為生活用水,過濾后必須再經過除酚等對人體有害物質及消毒處理;有些含懸浮物的礦井水含鹽量較高 ,處理后作為生活飲用水還必須在凈化后再經過淡化處理.
煤礦廢水的處理是亟待解決的一個大問題,對生態環境有很大影響,很使用礦井污水處理設備不僅實現了變廢為寶,還實現了*,是值得大力推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