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聲級計概述:本聲級計(一級精度)用于測試電動自行車的車速提示音以及鳴號裝置的聲壓級。
符合標準:滿足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中以下試驗條款要求:
6.1.7 車速提示音
電動自行車應當有車速提示音,提示音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當行駛車速達到 15 km/h 時持續發出提示音;
b) 提示音聲壓級滿足 55 dB(A)~62 dB(A)。
注:車速提示音推薦采用自行車車鈴音。單次發音周期可為 3 s,單次發音時間可約為 700 ms。
6.2.3.3 鳴號裝置
電動自行車應當裝有鳴號裝置,鳴號裝置的聲壓級應當為 75 dB(A)~100 dB(A)。
電動自行車聲級計技術參數:
適用標準:IEC61672-1: 2013 Class 2,ANSI S1.4 : 1983 Type 2
測量參數:SPL、MaxL
測量范圍:30dB~130dB
線性范圍:60dB
頻率測量范圍:31.5 Hz至8KHz
頻率加權:A及C
時間加權:快速、慢速
準確性:±1.5dB (在參考音壓94dB @1KHz)
麥克風:1/2英吋預極化電容式麥克風
測量檔位:5檔毎10-dB間隔:30~90dB、40~100dB、50~110dB、60~120dB、70~130dB
數字顯示:4 位數LCD, 0.1dB分辨率,毎秒更新一次
模擬指示:1-dB間隔,60dB顯示范圍,毎1/8秒更新一次
顯示警告功能:過載指示過低指示(超出文件位上限OVER 符號出現+超出文件位下限UNDER 符號出現)
模擬AC / DC輸出:2Vrms ( 滿刻度值),10mVDC / dB
電源:4只1.5V LR-6/AA尺寸電池、交流轉換器
電池壽命:約24小時
操作溫濕度:-10℃至50℃,R.H. < 90% 未凝結下
尺寸:265 (長) × 72(寬) × 21(厚)mm
重量:約310g
附件:說明書、電池、攜帶盒、調整起子、CD光盤軟件、防風球、USB纜線、3.5ψ插頭
選購附件:麥克風延長纜線、交流轉換器
符合標準:滿足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標準中以下試驗條款要求:
7.2.7.2 提示音聲壓級
提示音聲壓級按下列規定測量:
a) 測試環境:
1) 測試場地應當為表面干燥的由混凝土、瀝青或具有高反射能力的硬材料(不包括壓實泥土或其他天然材料)構成的平坦地面。場地內應當能劃出一呈長方形的測試區域,長方形四
邊距試驗車外廓(不包括車把)至少 3 m,在此范圍內不得有影響聲級計讀數的障礙物存在。
聲級計傳聲器離道路邊緣的距離應當不小于 1 m。
2) 測試時除測試人員和騎行者外,在測試區域內不得有其他人員。測試人員和騎行者的位置不應當影響儀表讀數。
3) 測試應當在無雨、無雪且風速不大于 3 m/s 的氣候條件下進行。測試時應當排除陣風對聲級計讀數的影響。
4) 測試過程中,背景噪聲(A 計權聲級)應當比受試車提示音聲壓級低 10 dB(A)以上。
b) 試驗方法:
1) 聲學測量儀器:聲壓級的測量應當采用一級精度的聲級計進行。
2) 將試驗車放置測試場地并使驅動輪離地,在車輛左右兩側垂直于車身中心距離 2 m,高度為1.2 m 處分別放置聲級計進行測量。
3) 接通電路調節車速至提示音響,分別讀取聲級計的大讀數,并計算出左右兩側聲級計的讀數平均值(保留整數位)。
7.3.3.3 鳴號裝置
目測檢查試驗車是否安裝鳴號裝置,檢查鳴號裝置是否有效。聲級計、測量場地、氣象、背景噪聲的要求同7.2.7;聲級計傳聲器放置在試驗車的正前方距離車身2 m,高度1.2 m處,讀取聲級計示值,重復測量3次,取其算術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