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II類、B或C,T6組及以下組別的含有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危險場所中,作為控制交流50Hz、額定電壓380V、額定工作電流100A、控制功率50KW的三相異步電動機的起動、停止,并具有過載、短路保護。
工作條件 BDL-60帶漏電防爆斷路器
a.海拔不超過2000米;
b.周圍環境溫度為-20℃~+40℃;
c.周圍空氣相對濕度不大于90%(+25℃時);
d.在無顯著搖動和劇烈沖擊振動的地方;
e.在無破壞金屬和緣的腐蝕性氣體的地方;
2.3結構概述
a.斷路器是按照GB3836.1~3—2000標準要求設計制造,并經檢驗機關檢驗合格,頒發防爆合格證;
b.斷路器分復合型斷路器和隔爆型斷路器,復合型斷路器外殼由鑄鋁合金壓鑄成型,表面噴塑、強度高、外形美觀,主腔為隔爆型結構,接線腔為增安型結構。隔爆外殼內裝斷路器通過殼蓋上的按鈕或操作機構控制殼體內的元件,以達到控制電動機的起動、停止的目的。隔爆型斷路器外殼由鋼板焊接而成,表面噴塑,外形美觀,分隔爆型主腔和接線腔。
5、安裝及維修 BDL-60帶漏電防爆斷路器
5.1安裝前檢查斷路器銘牌的技術數據是否符合實際使用條件。
5.2安裝時注意電纜由出線口金屬墊圈、密封圈依次引入接線腔內,將出線口擰緊,使之密封,再將壓線板壓緊,以防止電纜拔脫。如不用的引出裝置,必須有封堵將其密封。
5.3斷路器的內外接地必須牢固可靠。
5.4運行前檢查所有隔爆結合面緊固螺栓是否擰緊,沒有彈簧墊圈的及時配置,防止自行松脫。
5.5檢修時,必須先斷開前電源,等殼內電氣元件均不帶電時方可開蓋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