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利用系統-雨水回用
初期徑流棄流量,對于屋面棄流,可采用2~3mm徑流厚度;地面棄流可采用3~5mm徑流厚度。
● 回用系統的日設計用水量不宜小于集水面日雨水設計徑流總量的40%。
● 雨水存儲設施的有效儲水容積不宜小于集水面重現期1~2年的日雨水設計徑流總量扣除設計初期徑流棄流量。
● 雨水可回用量宜按雨水設計徑流總量的90%計算。
● 當雨水回用系統設有清水池時,其有效容積可按雨水回用系統日設計用水量的25%~35%計算。
● 雨水過濾及深度處理設施的處理能力,在設置有清水池時,可按下式計算:
Qy=Wy/T
式中Qy——設施處理能力(m3/h);
Wy——經過水量平衡計算后的日用雨水量(m3);
T——雨水處理設施的日運行時間(h),建議每日12~16小時。
雨水利用系統-雨水回用利用系統工藝流程:
初過濾裝置 + 棄流裝置 + 自動過濾器 + 蓄水池 + 凈水機組 + 清水池
雨水截污初過濾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