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豬屠宰污水處理設備直銷
1.1廢水來源及組成
屠宰場的屠宰廢水主要來源于屠宰車間排放的含血污和畜糞的地面沖洗水;燙毛時排放的含大量畜毛的洗毛廢水;剖解車間排放的含有血液、油脂、碎肉、骨渣和腸胃內容物的廢水。廢水中含有大量血污、油脂、毛皮、碎肉、骨渣、未消化的食物及糞便等。廢水呈褐紅色,屬中高濃度有機廢水,前處理可采用氣浮處理以去除其中的油脂、懸浮物等。
1.2水量水質及排放標準
屠宰場廢水處理后出水水質要求達到《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1992)的一級排放標準。
二、處理工藝
廢水經格柵去除大顆粒的懸浮物和短纖維后進入預曝調節池,調節水量、均化水質,同時在調節池中少量曝氣使廢水充分混合,減少污泥沉積。再由泵提升進入高效氣浮裝置,去除水中細小懸浮顆粒、浮油及非溶解性有機物等。廢水流入水解池后,在厭氧菌作用下將水中的大分子有機物水解酸化成小分子有機物,將大部分不溶性有機物降解為溶解性物質,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同時將固體有機物降解減少污泥量,達到脫氮除磷的效果。進入接觸氧化池后,通過加入活性污泥和活性好氧生物菌種,生物菌種在此裝置中得以接觸馴化;內置有序好氧系統,運用系統的水流控制與再生功能實現生物降解,取代了傳統的接觸氧化,形成了生化污水處理系統,高效去除水中的COD、BOD5。生物接觸氧化池出水中含有脫落的生物膜以及廢水中帶入的無機懸浮顆粒,必須經過二次沉淀池進行泥水分離;二次沉淀池排出的清水除大腸菌群超標外,均已達到排放標準,所以清水必須經過消毒處理,本工程采用二氧化氯對出水進行消毒,消毒后出水*達到排放要求,經排污口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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