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養殖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
污水處理按照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屬于物理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準。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準。
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分析法等。
水產養殖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
污水處理
污水→調節池→混凝沉淀→過濾→出水,對處理程度要求不高,且水量較小時,可采用此工藝,具有占地面積小,異味小,管理簡單等優點。另外,在好氧生物處理之前加上酸化水解,有利于降低能耗,提高系統的總去除率。生活小區通常有較大的綠地面積,如果把污水處理后回用于澆灌綠地、道路、沖洗汽車,應在上述處理出水后加上消毒或其它補充措施。
(1)養殖污水受到傳染性細菌和病毒等病原性微生物污染,具有傳染性,可以誘發疾病或造成傷害。
(2)養殖污水中可能含有重金屬、消毒劑、有機溶劑、洗滌劑等,部分具有致癌、致畸或致突變性,危害人體健康并對環境有長遠影響。
(3)廢水的COD濃度較高,且BOD5/COD值約為0.6,可生化性能好,適合于采用生物降解處理工藝。
(4)養殖污水中含有酸、堿、懸浮固體、BOD、COD和動植物油等有毒、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