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可回收垃圾遵循以下四個要點:
通過分類投放、分類收集,把有用物資,如紙張、塑料、橡膠、玻璃、瓶罐、金屬以知及廢舊家用電器等從垃圾中分離出來重新回收、利用,變廢為寶。既提高垃圾資源利用水平,又可減少垃圾處置量。它是實現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垃圾通過分類收集后便于對不同類垃圾進行分類處置。如對有機垃圾進行堆肥發酵處理,把有機垃圾制成農田用肥和綠化用肥,對沒有回收利用價值的無機垃圾進行填埋處置,對熱值較道高的可燃垃圾進行焚燒處置。
1、紙類應盡量疊版放整齊,避免揉團,紙板也應拆開疊放。
2、投放瓶罐類物品應盡可能將容器內產品用盡或倒盡,并清理干凈后投放。
3、玻璃類物品應小心輕放,以免割傷破損,是袋裝或者用容器裝好后投放。
4、織物類應打包整齊后,定期投放到收集點。
易腐垃圾投放時要瀝干水分,投放到專用的垃圾袋中,扎緊袋口。易腐垃圾桶應蓋好蓋,以免污染周圍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