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村垃圾主要由農村居民在日常生活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包含生活垃圾和生產性垃圾。其中,生產性垃圾主要包括秸稈垃圾和養殖垃圾。隨著農村經濟發展越來越活躍,農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能力的日益增強,由此帶來的各種商品的食品包裝、各家各戶產生的餐余垃圾等垃圾的產生量日益增加。
農村垃圾處理裝置供應
催化燃燒工作原理:
在第1蓄熱體前進行一次配風,并設點火裝置;在1蓄熱體和第二蓄熱體之間設有二次配風管、脫除劑噴嘴及廢水噴嘴;在第二蓄熱體與高溫氣體出口之間設有固定連接殼體的折流板,與殼體連接成一體和帶出渣門的灰渣室位于折流板的下方。
垃圾處理的一般方法可概括為物質利用、能量利用和填埋處置三種方法。
物質利用,又稱物質回收利用,指通過物理轉換、化學轉換(包括化學改性及熱解、氣化等熱轉換)和生物轉換(包括微生物轉換、昆蟲轉換和動物轉換等),實現垃圾的物質屬性的重復利用、再造利用和再生利用,包括傳統的物質資源回收利用和易腐有機垃圾轉換成高品質物質資源。
能量利用,又稱能量回收利用,指將垃圾的內能轉換成熱能、電能,包括焚燒發電、供熱和熱電聯產。
填埋處置,指對不能進行資源化處理(包括物質利用和能量利用)的無用垃圾進行填埋處置。
如果從垃圾生命全周期來看,垃圾處理還應包括源頭減量與排放控制環節,嚴格意義上的減量化系指源頭減量,通過改變產品設計習慣、改變原料采購習慣、改變消費者購買與消費習慣、改變商業模式等方法,減少生產生活過程的資源浪費與廢棄物產量。一般而言,垃圾處理應堅持先源頭減量和排放控制、再物質利用、后能量利用和最后填埋處置的分級處理與逐級利用理念,均衡發展垃圾處理的各個環節,充分發揮各種垃圾處理方式的作用,尤其要加強分類垃圾的物質利用,減少垃圾的產生量,并減少每級處理后的垃圾排放量。
農村垃圾處理裝置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