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參數水質分析儀 COD氨氮水質測定儀水質
1) 地下水水質數據采集方式分為現場檢測、取樣檢測和自動監測。
1 現場檢測。利用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可獲取氣溫、水溫、pH、濁度、色度、電導率等指標。根據需要可增加檢測其他水質指標。結果記錄在地下水水質采樣和現場檢測記錄表中。便攜式水質分析儀使用前應校準,確保檢測結果準確可靠。
2 取樣檢測。通過人工方式對需要開展地下水水質監測的監測井(含生產井)進行地下水抽取采集,送實驗室檢測相關指標。取樣檢測需填寫現場記錄表(附表B.1.10)。
3 自動監測。利用水質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獲取水質監測數據。
(2) 水質監測頻次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水質基本監測站應每年豐水期、枯水期監測各1次。
2 集中供水水源地每月監測1次。
3 安裝水質自動監測儀器的監測站,應每天監測1次,監測時間為每日8:00。
4 專用監測站應按設置目的與要求確定。
(3 ) 按監測目的分別確定相應監測指標
一般按基本監測、專項監測和應急監測分類。具體監測指標按《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中規定的項目中選取。
1 基本監測應監測《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中地下水常規水質指標。
2 專項監測應根據專項監測任務和目的監測地下水常規水質指標和非常規指標中與專項監測有關的指標。
3 應急監測應根據地下水應急事件的性質,除監測常規指標和非常規指標外,相應增加應急事件對應的特殊敏感物質指標的監測。
(4) 地下水樣品采集應制定詳細的采樣計劃。
采樣計劃應包括采樣目的、采樣點位、采樣方式、采樣頻次、采樣時間、采樣人員及分工、采樣過程的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采樣設備和器具、需要現場檢測的項目、安全保障等。
多參數水質分析儀 COD氨氮水質測定儀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