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2003年10月,國家出臺了《生活垃圾規則條例》。根據國家制定的統一標志,生活垃圾被重新劃分為五分類,他們分別為;
1、紅色:代表有害物質,有時也用橙色標示,有害物質包括廢電池、熒光燈管、油漆、過期藥品、化妝品等不可回收且帶有一定污染危害的物質。
2、綠色:在多種塑料垃圾桶組合的情況下,綠色代表廚余垃圾,廚余垃圾可以作為植物養分的肥料使用,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起到廢物再利用的作用。
3、藍色:代表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塑料、紙類、金屬等有利用價值的物質,這些物質將被納入廢品回收系統,作資源再生處置使用。
4、灰色:除了有害物質跟可回收物質以外的垃圾,磚瓦、陶瓷、渣土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這類物質一般會被焚燒、掩埋等處理。
5、黃色:代表醫療廢物專用垃圾桶,一般只用于醫院、衛生站等醫療場所。
擴展資料:
分類垃圾桶
(一)可回收物是指適宜回收循環使用和資源利用的廢物。
主要包括:
1.紙類:未嚴重玷污的文字用紙、包裝用紙和其他紙制品等。如報紙、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廣告紙片、舊雜志等;
2.塑料:廢容器塑料、包裝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屬:各種類別的廢金屬物品。如易拉罐、鐵皮罐頭盒、鉛皮牙膏皮等。
4.玻璃:有色和無色廢玻璃制品。
5.織物:舊紡織衣物和紡織制品。
(二)不可回收物指除可回收垃圾之外的垃圾。常見的有在自然條件下易分解的垃圾,如果皮、菜葉、剩菜剩飯、花草樹枝樹葉和用過的茶葉等。
(三)有毒物質,如廢舊電池、廢熒光燈管、水銀溫度計、廢油漆、裝過化妝品的盒子、罐子和過期藥品等。
垃圾分類的垃圾桶的四個顏色是按照什么來分的,分別代表了什么?
分類垃圾桶的顏色、標示分別代表如下:
1、紅色
紅色代表有害垃圾。有害物質包括廢電池、熒光燈管、油漆、過期藥品、化妝品等等不可回收,且帶有一定污染危害的物質。
2、綠色
綠色代表廚余垃圾。廚余垃圾可以作為植物養分的肥料使用,土壤掩埋后可被大自然微生物和植物分解吸收,起到廢物再利用的作用。
3、藍色
藍色代表可回收再利用垃圾,包括塑料、紙類、金屬等有利用價值的物質,這些物質將被納入廢品回收系統,作資源再生處置使用。
4、灰色
除了有害物質與可回收物質以外的垃圾,磚瓦、陶瓷、渣土等難以回收的廢棄物,這類物質一般會被焚燒、掩埋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