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法脫硫后煙氣必須再處理?
所有濕法脫硫必須加裝濕式靜電除塵器,即使已達標項目也必須加裝
記者:有關濕法脫硫工藝近期存在爭議,認為會產生二次污染,是這樣嗎?
呂和武:濕法脫硫工藝確實存在一定弊病。濕法脫硫工藝是將120℃左右的煙氣經脫硫塔噴淋處理后,經煙囪直接排放。在脫硫塔噴淋處理過程中,脫硫漿液滴隨煙氣被夾帶,一部分可被除霧器收集,一部分隨煙氣排出,形成濕法脫硫后煙囪長長的煙尾,嚴重的形成酸雨、石膏雨。
被夾帶的脫硫液滴在高空中受自然作用,隨著水分的蒸發,脫硫相關產物會結晶析出形成粉塵。而且其中以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為主。
濕法脫硫雖然可以通過噴淋洗滌脫出部分灰塵,但其本身也會在脫硫的同時產生二次顆粒物污染,會向大氣中排入大量霧化水分。因此,濕法脫硫后的煙氣必須再處理。
我們通過對已完成的20余個濕法脫硫煙氣再處理項目,進行工程應用總結分析,采用濕式靜電除塵技術可有效的避免因濕法脫硫產生的二次顆粒物污染、石膏雨、酸雨等現象,大量減少霧化水分向大氣中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