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D-II大管狀煤塵爆炸性鑒定儀
一、簡介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百五十一條規定“新礦井的地質精查報告中,必須有所有煤層的煤塵爆炸性鑒定資料。生產礦井每延深一個新水平,應進行1次煤塵爆炸性試驗工作。煤塵的爆炸性由國家單位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必須報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備案。”,此條規定必做煤礦必須對礦井煤樣進行煤塵爆炸性鑒定試驗。
目前國際上對煤塵進行爆炸性鑒定的方法是在石英玻璃大管中進行煤塵云測試。通過煤粉在高溫1100度時的火焰情況,判定是否有火焰,10次試驗中較長的火焰長度,加入巖粉重量三個指標對煤塵的爆炸性進行鑒定。
CJD-II煤塵爆炸性鑒定儀是對煤塵爆炸危險性鑒定的專業分析設備。是依據AQ 1045-2007 《煤塵爆炸性鑒定規范》研制而成,用于對開采礦層和地質勘探煤層進行煤塵爆炸性鑒定的專用裝置。它具有結構簡單,使用方便、直觀、快速等特點。智能型配備專用火焰拍攝系統(由計算機、攝象機、專用操作軟件等組成),將火焰圖像存入計算機,可回放煤塵爆炸火焰圖像,減少人工識別刻度的誤差。
適用部門:煤田地質勘探部門、礦山計量檢定站、通風安全實驗室、冶金、地質、教學和科研等部門。
參考執行標準:AQ 1045-2007 《煤塵爆炸性鑒定規范》。
該設備通過計量部門的計量委托檢驗,是國內通過計量檢定。
設備分成普通型和智能型兩種規格,普通型為人工觀察火焰情況,智能型通過移動導軌式專用火焰拍攝系統,將火焰圖像存入計算機,可回放煤塵爆炸火焰圖像,減少人工識別刻度的誤差。智能型同時配備煤塵爆炸性鑒定實驗管理系統。
二、結構
該裝置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
該裝置由四個部分組成:即造塵云部分、燃燒部分,通風排煙除塵部分、箱體部分組成:
a)造塵云部分:由試樣管、空氣壓縮機、電磁閥及導管組成;
b)燃燒部分:由大玻璃管,加熱器及其溫度控制系統組成;
c)通風排煙除塵部分:由彎管,濾塵箱及吸塵器組成;
d)箱體部分;
e)移動導軌式專用火焰拍攝系統(智能型).
三、產品特點
a)采用石英管,可耐1500度高溫;
b)采用鉑金加熱絲、鉑金熱電偶,加熱溫度達1100度;
c)高溫管外有防爆措施
d)智能型配備 移動導軌式專用火焰拍攝系統(可移動導軌、計算機、攝象機、專用操作軟件),減少人工識別刻度的誤差。
四、主要技術指標
a)電壓:AC220V 50Hz
b)試樣量:1g/次
c)試樣粒度:0.075mm
d)工作環境:溫度:0~50℃ 相對濕度≤85%
e)加熱器溫度: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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