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
一、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概況
1.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可分為預制式小型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或集成式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設備一般可由單個或多個區域組成,如污水調節區、固體和雜物分離區、油水分離區、污水生物處理區、清水區、剩余污泥儲存區或化學處理區。
2.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的外殼應設有進水管接口、出水管接口、排氣管接口、進水管接口、出泥口、出風口、清洗(檢修)孔、吊環等,設備設計應滿足設備及附件的檢修、維護和更換要求;吊環的數量和強度應滿足設備的吊裝要求。
3.污水生物處理區可由一個或多個厭氧單元、缺氧單元或好氧單元組成,其參數可參照《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技術標準》GB/t51347。好氧裝置的溶解氧應保持在1-4mg/L;采用硝化液外回流反硝化時,回流比不小于100%。
4.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的輔助附件包括水泵、氣泵、機械格柵、加藥系統和控制系統。有資質的設備制造商可以在設備內部安裝智能傳感硬件,使用智能軟件實現設備運行數據采集、傳輸、數據報表輸出等監控管理措施。
二、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處理方式:
1. 物理處理:通過格柵、沉淀池等物理手段去除污水中的大顆粒懸浮物和沉淀物。
2. 生物處理:利用微生物的代謝作用,將污水中的有機物分解為無害物質。常用的生物處理方法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等。
3. 深度處理:通過過濾、消毒等手段進一步凈化處理后的水質,確保達到排放標準。
三、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設計目的
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通常是為了處理家庭、社區和商業設施中的生活污水而設計的。這些設備通常包括初級和二級處理系統,旨在去除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如細菌、病毒和有害化學物質。設計目標是確保水質的穩定和易于維護。
四、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特點
(1)通過前端機械預處理去除廚余垃圾,進入調節罐,攪拌均勻處理污水,達到固、液、油三相分離,調節池內污水溫度60±2℃;
(2)調節罐處理后的污水進入一級厭氧高溫發酵罐進行高溫厭氧發酵,使第一級厭氧高溫發酵罐溫度控制在50-58℃,水力停留時間為15-20d,處理后的沼氣依次通過氣水分離器脫水、沼氣阻火器收集;
(3)經一級厭氧高溫發酵罐處理的污水進入沉淀池,進行沉淀處理,使污水中的厭氧污泥回流至一級厭氧罐,其余的進入污泥濃縮罐;
(4)經沉淀罐處理的污水進入二級中溫厭氧發酵罐進行中溫厭氧發酵,罐內加入高效厭氧微生物菌劑,處理溫度控制在30-38℃,水力停留時間為15-20d;中溫厭氧發酵罐中加入懸浮生物填料,填料填充體積在發酵罐容積的1/3-2/3,中溫厭氧發酵產生沼氣;
(5)污水經二級中溫厭氧發酵處理后進入沉淀罐,進入調節池進行水質調節,浮渣和浮油同時排出,然后排出至初沉池,加入絮凝劑,進一步去除固渣; (6)初沉池處理污水進入生化池進行A/O生化處理,在A池反硝化,控制溫度為20-40℃,控制DO含量小于0.5mg/l,在4-6d內停留4-6d,進入O池進行硝化反應,控制溫度為20-30℃;O池內設置半纖維軟性填料,在O池中進行硝化反應,控制溫度為20-30℃; (7)生化池出水進入二沉池,二沉池為圓形二沉池,出水方式為周進周出式,二沉池進水擋板下2/3深度為圓形二沉池。廣西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