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即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是一類常見的大氣污染物,產生于油漆生產、化纖行業、金屬涂裝、化學涂料、制鞋制革、膠合板制造、輪胎制造等行業。有害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主要包括丙酮、甲苯、、二胺、甲醛、正已烷、乙酸乙酯、乙醇等。
工業企業中揮發性有機廢氣(VOCs)按產生來源劃分,主要有以下幾種:
噴漆廢氣:主要成分為丙酮、丁醇、二甲苯、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主要產生于油漆噴涂等表面處理企業,常見的處理方法有油簾吸收、水簾吸收,在配合二三級的活性炭吸附等。
塑料、塑膠廢氣:主要成分為塑料、塑膠等粒子受熱加工過程中揮發出來的聚合物單體,因塑料、塑膠組成成分較為復雜,廢氣中主要含乙烯、丙烯、苯乙烯、丙烯晴和丁二烯等烯烴類塑料聚合物單體,但濃度普遍較低、風量大。涉及企業主要有塑料造粒企業、化纖生產企業、注塑企業、橡膠生產企業等,處理方法主要有活性炭吸收、等離子凈化等。
定型廢氣:主要成分為其主要成分為醛、酮、烴、脂肪酸、醇、酯、內酯、雜環化合物、芳香族化合物。涉及的企業主要為染整企業、化纖生產企業,通常采用水噴淋處理工藝和靜電吸附式處理工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