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輸出信號大、橫向效應小、過載能力強
⊙適用于皮帶秤、配料秤等。
⊙可選擇一體化標準信號輸出,三線制,0~10mA、4~20mA或0~5V輸出。
額定載荷 | 3~150kg |
綜合精度 | 0.3(線性+滯后+重復性) |
靈敏度 | 40 mV/V |
蠕變 | ±0.3 %F·S/30min |
零點輸出 | ±4 %F·S |
零點溫度影響 | ±0.3 %F·S/10℃ |
輸出溫度影響 | ±0.3 %F·S/10℃ |
工作溫度 | -20℃~+65℃ |
輸入阻抗 | 350±30 Ω 或 120±30 Ω |
輸出阻抗 | 350±10 Ω 或 120±10 Ω |
絕緣電阻 | 〉3000 MΩ |
安全過載 | 150% F·S |
供橋電壓 | 建議6VDC |
材質 | 合金鋼 |
接線方式 | 電源(+)紅線 電源(-)綠線 |
| 輸出(+)黃線 輸出(-)白線 |
量程與準確度是選擇稱重傳感器時候必須考慮的兩大要素。所以,在選擇傳感器之前,必須對所測量力有一個大致的評估,根據評估力的大小,選擇合適的稱重傳感器產品。此外,還需考慮傳感器的尺寸大小以及結構關系。本片文章就稱重傳感器的量程和精確度做個簡單的介紹。
量程的選擇
稱重系統的稱量值越接近傳感器的額定容量,則其稱量準確度就越高,但在實際使用時,由于存在秤體自重、皮重及振動、沖擊、偏載等,因而不同稱量系統選用傳感器的量限的原則有很大差別。作為一般規則,可有:
單傳感器靜態稱重系統:固定負荷+ 變動負荷≤所選用傳感器的額定載荷 X 70%
多傳感器靜態稱重系統:固定負荷+ 變動負荷≤選用傳感器額定載荷 X 所配傳感器個數 X 70%其中70%的系數即是考慮振動、沖擊、偏載等因素而加的。需要說明的是:首先,選擇傳感器得額定容量要盡量符合生產廠家的標準產品系列中的值,否則,選用了非標準產品,不但價格貴,而且損壞后難以代換。其次,在同一稱重系統中,不允許選用額定容量不同的傳感器,否則,該系統沒法正常工作。再者,所謂變動負荷是指加于傳感器的真實載荷,若從秤臺到傳感器之間的力值傳遞過程中,有倍乘和衰減的機構,則應考慮其影響。
準確度的選擇
稱重傳感器的準確度等級的選擇,要能夠滿足稱重系統準確度級別的要求,只要能滿足這項要求即可。若在一稱重系統中使用了幾只相同形式,相同額定容量的傳感器并聯工作時,其綜合誤差為Δ,則有:Δ=Δ/ n1/2 其中:
Δ:單個傳感器的綜合誤差;
n:傳感器的個數。
另外,電子稱重系統一般由三大部分組成,他們是稱重傳感器,稱重顯示器和機械結構件。當系統的允差為1時,作為非自動衡器主要構成部分之一的稱重傳感器的綜合誤差一般只能達到0.7的比例成分。
按上述要求,明確了所需稱重傳感器的量程和準確度,就可以根據這一指標在傳感器之家查找對應的傳感器的。
量程的選擇
稱重系統的稱量值越接近傳感器的額定容量,則其稱量準確度就越高,但在實際使用時,由于存在秤體自重、皮重及振動、沖擊、偏載等,因而不同稱量系統選用傳感器的量限的原則有很大差別。作為一般規則,可有:
單傳感器靜態稱重系統:固定負荷+ 變動負荷≤所選用傳感器的額定載荷 X 70%
多傳感器靜態稱重系統:固定負荷+ 變動負荷≤選用傳感器額定載荷 X 所配傳感器個數 X 70%其中70%的系數即是考慮振動、沖擊、偏載等因素而加的。需要說明的是:首先,選擇傳感器得額定容量要盡量符合生產廠家的標準產品系列中的值,否則,選用了非標準產品,不但價格貴,而且損壞后難以代換。其次,在同一稱重系統中,不允許選用額定容量不同的傳感器,否則,該系統沒法正常工作。再者,所謂變動負荷是指加于傳感器的真實載荷,若從秤臺到傳感器之間的力值傳遞過程中,有倍乘和衰減的機構,則應考慮其影響。
準確度的選擇
稱重傳感器的準確度等級的選擇,要能夠滿足稱重系統準確度級別的要求,只要能滿足這項要求即可。若在一稱重系統中使用了幾只相同形式,相同額定容量的傳感器并聯工作時,其綜合誤差為Δ,則有:Δ=Δ/ n1/2 其中:
Δ:單個傳感器的綜合誤差;
n:傳感器的個數。
另外,電子稱重系統一般由三大部分組成,他們是稱重傳感器,稱重顯示器和機械結構件。當系統的允差為1時,作為非自動衡器主要構成部分之一的稱重傳感器的綜合誤差一般只能達到0.7的比例成分。
按上述要求,明確了所需稱重傳感器的量程和準確度,就可以根據這一指標在傳感器之家查找對應的傳感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