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標準化建設,省生態環境廳組織省環境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2021年9月生態環境領域有關國家標準、長三角地區地方標準制修訂情況和標準化相關政策進行了收集整理,以便大家了解生態環境領域標準化的發展趨勢和工作動態。
國家標準制修訂情況
01
9月,生態環境部發布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產業園區》(HJ 131—2021)、《核醫學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HJ 1188—2021)等2項標準。其中,《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產業園區》(HJ 131—2021)突出了對各類產業園區的指導性,對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物質、以重點碳排放行業為主導等類型園區提出了差異化技術要求,強化規劃和項目環評聯動、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共治,新增簡化入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議,以及園區環境準入、園區碳減排等技術要求,自2021年12月1日起實施。《核醫學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HJ 1188—2021)規定了核醫學輻射防護與安全要求,包括總則、選址和布局、工作場所的輻射安全和防護、放射性廢物的管理、輻射監測等內容,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
02
9月,《土壤和沉積物6種鄰苯二甲酸酯類化合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HJ 1184—2021)、《水質 色度的測定 稀釋倍數法》(HJ 1182—2021)等2項標準正式實施。
03
9月,生態環境部對《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征求意見稿)》《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畜禽養殖行業(征求意見稿)》《環保物聯網 感知設備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生物質廢物堆肥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24項標準公開征求意見。
長三角地區標準制修訂情況
01
浙江省發布《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 973—2021)《農村生活污水戶用處理設備水污染物排放要求》(DB33/ 2377—2021)《河(湖)長制工作規范》(DB33/T 2361—2021)《綠色倉儲綜合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等級劃分》(DB33/T 2358—2021)等地方標準。對《生物中放射性核素釙-210監測方法》(征求意見稿)、《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等地方標準開展征求意見。
02
江蘇省發布《河道清水廊道構建和生態保障技術導則》(DB32/T 4078—2021)《淺水湖泊水源地水生態安全評價指南》(DB32/T 4079—2021)等地方標準,對《表面涂裝(工程機械和鋼結構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廢水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參數在線傳輸技術規范》等4項地方標準報批文本進行公示。對《生態環境承載力評價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建設用地地下水污染修復和風險管控技術導則(征求意見稿)》、《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玻璃鋼制品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實驗室廢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等6項地方標準開展征求意見。
標準化相關政策
01
9月1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規定了“逐步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綠色產品認證及標識體系,健全地理標志保護制度”等內容。
02
9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印發《“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動方案》,要求充分考慮竹木制品、紙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全生命周期資源環境影響,完善相關產品的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出臺生物降解塑料標準,規范應用領域,明確降解條件和處置方式;完善再生塑料有關標準,加快推廣應用廢塑料再生利用先進適用技術裝備,鼓勵塑料廢棄物同級化、高附加值利用。
03
9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方案》(發改環資〔2021〕1310號),要求完善節能法律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各省可探索開展能耗產出效益評價,制定區域、行業、企業單位能耗產出效益評價指標及標準。
04
9月2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環辦固體〔2021〕20號),多項評估項目將“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和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相關要求”等內容作為評估標準和評分要點。該方案的實施有利于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落實各項法律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
05
9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科學技術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能源局等聯合印發了《物聯網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工信部聯科〔2021〕130號),要求構建一套健全完善的物聯網標準和安全保障體系,完成40項以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制修訂。在智慧環保領域,重點圍繞水環境、海洋環境、大氣環境、土壤環境、固體廢物、核與輻射安全、碳排放等方面,推動低功耗、小型化、智能化生態環境感知終端的應用部署。建設生態環境綜合管理和數據共享平臺,打造污染源管理、生態環境監測、生態保護、監督執法等典型應用,提升省廳環境感知能力和管理決策智能化水平。
06
9月15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2021年強制性國家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國標委發〔2021〕25號),《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466—2005)、《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1900—2008)、《硫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132—2010)和《平板玻璃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6453—2011)等26項生態環境標準被納入復審范圍。
07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發改委聯合印發《浙江省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十四五”規劃》,要求“十四五”期間建立“零碳”公共機構管理與評價規范的標準體系。
原標題:9月生態環境標準化有哪些工作動態?一起來看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