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19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發表了上任后的首份施政報告,報告中提出系列招商納才舉措,同時提出將擴大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
同日,港交所發布《有關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詢文件》(以下簡稱《咨詢文件》),其中指出:港交所通過修改主板上市規則,吸引無盈利、無收入科技公司赴港上市。而面向的是五大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節能環保行業正在其中。
五大特專科技行業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及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去年有43家環保企業成功上市,與此相較,今年截至10月,僅有13家環保企業申請上市(包括今年已成功上市環保企業)。港交所此次降低包括節能環保在內的五大特專科行業公司準入門檻,無疑是為環保類企業IPO開出了一劑良湯。
李家超表示,修改主板上市規則,其目的是以便利尚未有盈利或業績支持的先進技術企業融資。同時構思活化 GEM(創業板),為中小型及初創企業提供更有效融資平臺。
基于環保中小型以及初創企業而言,港股此番修改上市規則,降低企業業績和盈利標準預意何在?面對港股拋出的這波橄欖枝,環保領域企業要怎么做?
01 港交所玩法變了,利好政策+1……
李家超發表了上任后的首份施政報告加上同日港交所出臺的《咨詢文件》,都對市場釋放利好信息。
李家超在施政報告中指出目標是未來五年吸引不少于100間具潛力或代表性的創科企業在港設立或擴展業務,包括至少 20 間龍頭創科企業,為香港帶來過百億元的投資,并創造以千計的本地就業職位。
同時,李家超指示財政司司長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把近年在未來基金下設立的香港增長組合、大灣區投資基金、策略性創科基金、共同投資基金歸一收納,匯聚資源,由政府主導投資策略產業,吸引和助力更多企業在香港發展。
港交所主板上市交易規則修改、引進人才、建立投資管理公司等系列政策的推進,也同港股今年以來IPO增速放緩有關。據10月19日港交所公布的業績報告顯示,前三季度56只新股在香港上市融資732億港元,與上年同期相比,新股數量減少約25%,融資金額削減75%。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強調,連接資本與機遇是香港交易所的核心戰略,為此我們致力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全球創新產業公司首選上市地點的地位。新建議將增加香港上市公司種類,讓更多不同類型的公司可進入這個具備深度和流動性的國際市場,同時也為投資者帶來更多選擇。
港交所上市規則的修改也并非首次,2018年,港交所通過修改上市規則,分別允許未實現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權的創新產業公司和愿在香港二次上市的公司在香港上市,造就香港的醫療保健融資生態圈。
正因如此,歐冠升也表示,“我們預期這次增設特專科技的新規定后,將有助推動區內以至其他地方在這五個前沿行業(例如綠色科技)的人才和投資金額增長。”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陳翊庭也提出,“在制定有關建議時,我們考慮了特專科技公司的特點,特別是科技在有關公司業務上扮演了獨特的角色,以及相對于其他上市申請人,這些公司的發展仍處于初期階段。我們相信建議中的規定可在各方面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既能維持市場質素,亦能建立具商業可行性的新上市章節,配合新一代領先企業的集資需要。”
對于此次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的修改,據貝殼財經報道,百惠證券策略師岑智勇表示,吸引更多還未盈利或是業務較新的公司,也是港交所不斷提高自己與全球主要交易所的競爭力。現在越來越多的這一類公司在美國或是其他地方上市,如果港交所不主動爭取的話,可能就會錯失相關業績。另外,一般投資者都不容易了解這一類還未盈利或是業務比較專業的公司,所以更多這類企業來香港上市,可能會吸引更多專業投資者到香港去投資。
02 注意 注意 注意:環保類企業赴港股上市,還需要自身硬
前文中已經敘述,此次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的修改面向的是包括節能環保在內的五大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即符合“特專科技行業的公司”的企業才具備初步申請資格,如何界定 “特專科技公司”成為降低門檻后的第一個難題。
根據《咨詢文件》顯示,申請在建議機制下上市的新申請人須為“特專科技公司”,而建議將其定義為“主要于特專科技行業內可接納領域從事(不論直接或透過其附屬公司)研發、商業化及/或銷售特專科技產品的公司”。建議將“特專科技產品”定義為“應用特專科技的產品及/或服務(單獨或連同其他產品或服務)”,以及將“特專科技”定義為“應用于特專科技行業內可接納領域的產品及/或服務的科學及/或科技”。
單從目前《咨詢文件》中發布對“特專科技公司”的定義中能夠看出,符合要求的企業首先要具備研發轉變為技術,技術轉變為產品化的能力。
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變更,看似大開企業沖擊港股IPO的閘門,但事實是否如此?從《咨詢文件》內容來看,建議制度中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為已商業化公司及未商業化公司兩大類,其中未商業化公司因為風險較高,規定也較為嚴格。
據《咨詢文件》,上市資格的修正內容如下所示:
1.上市資格
商業化收益門檻:已商業化公司的定義為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所產生的收益至少達2.5億港元的公司。
上市時的預期最低市值:80億港元(已商業化公司)或15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
研發:所有申請人均須于上市前已從事研發至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投資金額須占總營運開支至少15%(已商業化公司)或50%(未商業化公司)
最低第三方投資:上市申請人須獲得來自資深獨立投資者相當數額的投資。作為指標性基準,符合以下規定的申請人通常將被視為已符合該等規定:
于上市申請日期前的至少12個月之前已獲得來自至少兩名"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的大額投資;
來自所有資深獨立投資者的合計投資金額達到上市申請人于上市時已發行股本的規定最低百分比,即10%至20%(已商業化公司)或15%至25%(未商業化公司),視乎上市申請人于上市的預期市值而定;
商業化路徑:未商業化公司須展示并在上市文件中披露其可達到商業化收益門檻的可信路徑。
2.有關首次公開招股的規定
更高效的市場定價流程
上市后自由流通量至少達6億港元
須披露的資料包括首次公開招股前投資、商業化現況及前景以及適當的示警聲明
3.首次公開招股后的規定
對控股股東、關鍵人士及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施行首次公開招股后禁售期的限制
對未商業化公司施加額外持續責任,包括于中期報告及年報中額外披露發行人達到商業化收益門檻的進展,以及披露有關上市文件中載列的任何業務及財務估計的更新。
結合《咨詢文件》中對此次“五大類特專科技公司”要求來看,看似此次港交所主板上市規則的修改,讓閘門大開。但對于具有上市需求的初創高新技術企業而言,還需要符合“研發投入比例”、“業績預期”、“商業化路徑”等隱性的要求。
這些隱性要求看似“苛刻”,但也能夠有效預防閘門打開讓一些心存僥幸的企業鉆空,避免資本市場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正如古話所說,“機遇和風險并存”。此次港股IPO閘門開大,對于環保類高新技術企業而言未免不是一次機會。根據中國水網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港股上市環保企業共計17家,未來這一數據或許能夠增增增。
但綜合來看,環保類高新技術企業要成功登陸港交所,還需自身硬。落實到環保類企業本身,綜合科研能力、技術產品化程度、技術產品化推進商業模式等,都是此次大考的關鍵。資本借力背景下,如何能讓資本的力真正作用到企業技術產品化的推進中,也是環保行業應該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注:原文有刪改)
原標題:Biu!港股拋出一波橄欖枝!科技型初創環保公司怎么接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