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召開
《江西省城鎮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備及運行導則》新聞發布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二級巡視員李日龍發布和介紹有關情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管處處長汪源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管處副處長章先華,省建筑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郭德平,省建筑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總建筑師胡偉民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01 人民日報記者:據了解,我省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設計上做了大量的工作,現在貴廳又編制和出臺了《導則》,這對于推進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將有哪些有利之處?
郭德平:剛才李日龍二級巡視員已經給各位介紹了我們省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體系設計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們現在有了法規、規劃和一系列政策文件。作為行業領域地方標準,《導則》的出臺補齊了制度體系標準建設這塊短板,有利之處非常明顯。
一是有利于進一步增強科學性。科學性集中體現在全鏈條關鍵環節的量化管理上。比如,針對垃圾收集容器究竟應該設置多少的問題,《導則》給出了設置的量化計算方法,通過綜合考慮人口變動、垃圾密度、時間峰值等變因,計算收集范圍內的垃圾日排出重量和體積,得到一般情形下應配置收集容器的數量。針對建多大規模的收集站、轉運站的問題,《導則》要求具體測算服務范圍內人均垃圾排放量、實際服務人數和季節性波動值。針對收運車輛配置數量問題,也提供了計算路徑,可以精準配置垃圾收集車和轉運車的數量。
二是有利于進一步增強規范性。規范性是提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效能的關鍵。《導則》對垃圾分類的“投、收、運、處”全鏈條進行規范,如果嚴格按照規范來做,可以極大地集約節約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比如,在分類術語、分類標志上,按照《導則》明確的要求做,對于垃圾分類管理信息化的數據體系建設有很大幫助,將減少數據標準不統一帶來的問題。再比如,按照《導則》明確的“生活垃圾投放指引”進行可回收物的分類投放,做好投放前、投放時的工作,既能方便可回收物的及時分類,又能避免因受到二次污染而失去回收利用價值的問題出現。
三是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合理性。《導則》堅持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在“基本規定”章節中明確“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用地、規模要與服務范圍、生活垃圾產生量、收運頻次、收運模式等相適應”,“分類設施設備的配備應因地制宜,綜合考慮地域特點、發展水平、生活習慣、人口分布等因素”。這有利于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客觀規律。
02 鳳凰網記者:對于老百姓而言,如果能方便快捷地投放生活垃圾,而且達到分類投放的要求,這是樂見其成的好事。請問在《導則》中,我們是如何設置和要求的?
章先華:我們推進垃圾分類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老百姓關心的問題,就是我們努力工作的方向和目標。對于如何才能達到方便老百姓精準便捷地投放生活垃圾這個目標,我們既要抓住投放收集這個關鍵環節,又要健全打通聯動“投、收、運、處”整個鏈條。為此,我們做了大量的調研,進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導則》在實現這個目標上堅定走一個道路,從兩方面謀劃推動,明確了三個要求,作了四項具體規定。
第一,堅定走高質量推進垃圾分類的道路。這個道路的核心是尊重規律、立足實際、因地制宜、系統謀劃、統籌兼顧、精準施策、有效聯動、協同發力、全民參與、便民利民、安全環保、長效常態、久久為功。《導則》所有章節段落、篇章文字都是圍繞高質量推進垃圾分類工作落筆而成的。
第二,從配備和運行兩個方面去謀劃推動。垃圾分類是一個動態的復雜系統,配備就是規劃和建設好垃圾分類的設施設備,運行就是推動垃圾分類的全鏈條有序貫通聯動。《導則》從“基本規定”,到“收集設施”、“轉運設施”,再到“處理設施”都作了配備和運行方面的要求,以整個系統的正常高效運轉,來保障老百姓能夠精準便捷地投放垃圾。
第三,在投放收集這個分類前端上明確三個要求。一是進一步規范生活垃圾分類標志標識,方便群眾能夠輕松識別要投放的收集容器,從而實現快速準確地投放。二是根據不同區域場所產生不同垃圾的特點,《導則》重點對與老百姓緊密關聯的居住小區、公共機構、公共場所有針對性地設定了收集設施配置的標準。三是專門編制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指引,方便學習宣傳,幫助群眾準確分類。
第四,對居住小區有四項具體規定。居住小區是老百姓日常活動最集中、停留時間最長的區域,這里的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備和運行是否科學合理非常重要,《導則》對此作了特別規定。一是強調要因地制宜合理設置垃圾收集點,對垃圾收集容器配置數量給出了計算方法。二是明確居住小區垃圾收集容器的種類設置和配備要盡可能滿足對廚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的需要。三是在小區內人行道、運動場、休閑區等公共場所合理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四是鼓勵開展垃圾分類定時定點投放的小區同時增設誤時分類投放點。
為了創造方便老百姓精準便捷投放生活垃圾的大環境,我們結合垃圾分類推進的規律和各地的經驗教訓,立足工作實際,提出了“2+1”分類法,并逐步向“四分法”靠攏并軌的工作指導思路。我們專門制作了“2+1”分類法的宣傳視頻。借這個機會,現場播放給大家看看,請各位媒體幫助多多宣傳推廣。
通過剛才這個視頻,相信大家對我們“2+1”分類法有了一定的了解。簡單來說,“2+1”分類法就是把生活垃圾占比量大的其他垃圾和廚余垃圾重點分出來,將產生量少的有害垃圾通過集中點收集暫存,將可回收物納入
再生資源回體系。通過合理設置配備收集容器,結合“2+1”分類法,我們能夠為老百姓參與垃圾分類提供更為良好的環境。
03 央廣網總臺記者:請問《導則》對于我們公共機構、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作了哪些要求和規定?
胡偉民:公共機構、公共場所是人群經常往來、密集聚集的區域。這些區域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具有很強的示范性,其他場所一般會參照這些區域的標準規范來設置配備分類設施設備,所以《導則》也特別注重這兩個區域分類設施設備設置配備的科學合理規范。
對于公共機構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設置配備,《導則》聚焦機關企事業單位、醫院、學校垃圾收集點,要求“根據人員數量、工作性質、工作場所布局特點等因素確定收集點位置和數量”。考慮到此類區域有集中用餐和日常飲用茶水等產生廚余垃圾的情況,《導則》提出茶水間、洗手間應根據需要增設廚余垃圾桶,食堂的就餐區至少要設置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兩種垃圾桶,備餐區應設置可回收物、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同時,考慮到該區域人員在辦公時有使用打印機、計算器等情況,可能產生廢硒鼓、廢鎘鎳電池等有害垃圾,《導則》規定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要設置在方便投放的公共區域,或者明確指定投放的地點。對集中辦公的不同單位,倡導集約節約理念,鼓勵合并設置、共同使用分類設施設備,摒棄浪費。
對于公共場所的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由于涵蓋的類別較多,我們根據不同場所產生的生活垃圾特點,對公共場所細化分類,分為道路、交通物流場站、公園旅游景區等8類場所,要求因地制宜,針對性地設置配備對應的收集容器及其數量。比如,在道路兩側,我們結合人員流動性大、廚余垃圾和有害垃圾產生量較少的特點,要求在道路兩側按距離布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交通物流場站的出入口、候車區、乘車區、洗手間,要求根據人流量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數量。公園、旅游景區的出入口處、主干道路及人流量較大的支路、游客休息處,要求設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鼓勵廣場按每 300m2——1000m2設置 1 組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對于舉行大型活動、賽事或集會時,要求活動場所綜合考慮人流分布密度、活動分區、活動時長等因素,增設臨時性生活垃圾收集點。明確公共場所可根據需要增設廚余垃圾收集容器,產生有害垃圾的場所應設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等等。
04 省政府網站記者:現在有的地方垃圾分類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的問題,《導則》是如何從技術層面上來遏制這種現象發生的?
郭德平:“先分后混、混裝混運”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個比較突出的現實問題。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有多方面,有分類投放準確性不高,也有分類收運能力不足,還有管理責任壓實不力,更有執法懲處不嚴等等因素。針對這些問題成因,《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從法規層級上作了規定,《導則》則是從技術規范上進一步細化完善,聚焦生活垃圾分類全鏈條各環節之間的銜接配合,對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環節都做了相關技術要求。
在收運車輛配置與管理方面,《導則》要求“分類投放后的生活垃圾應由收運單位分類收運,收運車輛應專車專用,嚴禁混合收運生活垃圾”。采用“嚴禁”一詞這是從技術標準層面對“混裝混運”進行嚴格的控制。在分類收運方式上,對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要求采取預約收運或定期收運方式;對廚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要求做到日產日清。在收運車輛配置上,要求根據垃圾日產量和運輸距離合理安排運力,并且專門在《導則》附錄中明確了收運車輛配置數量計算方法。在收運車輛監管上,要求符合車輛技術規范,在車身醒目位置噴涂分類標志,不得出現跑冒滴漏、飛揚灑落、垃圾拖掛等問題,收運車輛應實行專人和臺賬管理,宜安裝電子標簽識別器、定位系統以及車載記錄,等等。
在轉運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方面,對新建的垃圾轉運設施,《導則》規定各類垃圾的轉運、暫存區應相對獨立。垃圾轉運站的類別、規模應結合生活垃圾產生量及收運模式確定,新建轉運站要按垃圾分類要求進行建設和管理。對已在使用的轉運站,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分類改造,來源不清的垃圾不應進入垃圾轉運站。
通過《導則》在收運轉運方面的嚴格要求,相信“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現象能夠得到有效遏制。
05 江西衛視記者:請問《導則》對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做了哪些要求,以確保我們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能得到及時高效地資源化、無害化處置?
章先華: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是垃圾分類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現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基礎保障,也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支撐。它投入大、建設時間長、運行維護要求高。簡而言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高低好壞最終決定我們垃圾分類工作的成效。為了確保我們每天產生的生活垃圾能得到及時高效地資源化、無害化處置,我們在《導則》中作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一是在處理設施規劃建設方面,《導則》明確要求“加強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的統籌規劃,科學合理保障設施用地,建立起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相匹配的分類處理系統,鼓勵相鄰地區共建共享生活垃圾處理設施”。要求對設施選址、規劃建設嚴格執行現行國家標準,并滿足環評要求。對焚燒處理廠、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給出了對應的技術規范。對于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模大小提出了總體處理方案。同時,落實《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進一步明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場,并對停止使用的生活垃圾填埋場要求按照封場技術規范做好生態修復等封場工作。
二是在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方面,《導則》從生活垃圾進入對應的分類處理系統開始,作了方式、資質、工藝、計量、臺賬、監控、安全作業、日常運維、終端處理、規范填埋等全流程管理的技術規定。比如,強調“可回收物應采用資源化利用方式處理;有害垃圾應委托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廚余垃圾宜從垃圾收集點直接運輸至處理廠,按現行行業標準資源化利用。”要求“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定期向監管單位提供每日記錄處理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和處理過程中產生廢物等的詳細數據。”專設附錄,明確《生活垃圾填埋場管理要點》。而且,還對廚余垃圾現行主要處理工藝進行了技術規范和要求。
相信通過對處理設施的建管結合,能夠保障我省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及時高效地達到資源化、無害化處置生活垃圾的目標。
06 江南都市報記者:“管行業就要管安全生產”,請問《導則》對于我省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的設置配備以及安全運行作了哪些規定?
汪源林:國務院安全生產工作“十五條硬措施”指出“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我們要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汲取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把安全生產作為開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礎,作為我們履職盡責的紅線和底線。《導則》對生活垃圾分類安全生產的要求貫穿 “投、收、運、處”全鏈條體系。在“基本規定”章節中,我們就明確規定要保障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設備安全運行,嚴格落實安全生產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
一是在前端投放收集方面。《導則》規定,垃圾收集設施在建設和運行過程中要滿足消防、電氣和作業安全要求。垃圾收集站要設置在方便環衛車輛安全作業的地方。我們在投放指引中也要求廢熒光燈管要保持完整、干燥,防止破損,破碎的燈管應用較厚的紙張包裹并用膠帶纏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廢殺蟲劑、清潔劑、空調清洗劑、廢油漆等要與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以免對收集垃圾的環衛工人造成割傷、中毒等人身傷害。
二是在中端轉運設施和收運車輛方面。《導則》規定,垃圾轉運設施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運行維護應專人負責,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作業,轉運設施的各類設備技術指標及性能應符合要求,安全可靠。收運車輛的垃圾裝載量不得超過額定核載或有效容積,裝車、壓實、卸車過程要符合相關規范并且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三是在末端處理設施方面。《導則》規定,生活垃圾焚燒廠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要符合《生活垃圾焚燒廠運行維護與安全技術標準》的規定。建立并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嚴格執行“兩票三制”。運行維護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和在崗培訓,運行班組人員配置應專業齊全,并在運行前全部到崗。爐渣廠內或外運綜合利用應滿足安全環保要求。飛灰的收存運處、滲濾液的處理都應嚴格按照對應規范標準執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水應妥善收集處理,不得污染環境。生活垃圾填埋場要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重視安全宣傳和安全檢查,定期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填埋場封場后維護期間,全場嚴禁煙火,并對填埋氣體和滲瀝液收集處理設施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每半年檢查環境和安全監測設施。
07 新華社記者:我們知道《導則》從今年起正式實施,請問貴廳接下來將如何推動這個省級地方標準落到實處?
李日龍:《導則》出臺的目的就是為了規范推進全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一步提升垃圾分類效能。圍繞這個目標要求,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將《導則》落到實處。
第一,抓好《導則》的學習宣貫。一方面是組織行業領域的主管單位、從業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開展學習宣貫工作,我們將通過專題宣貫會、標準培訓會、知識競賽、崗位測試等方式,及時開展《導則》宣傳和培訓工作,普及和推廣我們的標準,讓行業內部學在前,對分類工作各環節的標準規范做到心中有數。另一方面是面向全社會進行宣傳發動。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就是其中一項重要活動,請媒體朋友們幫我們多宣傳多推介,為《導則》落地實施營造良好氛圍。接下來,我們將重點抓好居住小區、公共場所、公共機構領域的宣傳發動,強化對街鎮社區、公共場所、公共機構等相關責任人的宣傳培訓,讓責任人熟知《導則》規范要求,由他們向所在層級領域的服務管理對象做好宣傳引導。
第二,加強《導則》的指導推動。我們將把《導則》標準要求融入到全省垃圾分類工作要點當中,指導前端的居住小區、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嚴格執行收集容器布置的標準要求;中端配齊收運車輛、轉運設施,嚴格執行《導則》分類收運轉運標準,末端加快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滿足分類處理需要。同時,我們將深入實地調研推動,對垃圾分類“投放、收集、收運、處理”全鏈條執行《導則》的情況進行定期跟蹤,對《導則》實施效果進行定期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實施督導措施,推動《導則》標準規范落地見效。
第三,嚴格《導則》的實施監督。一方面,堅持依法推動《導則》的實施,我們將按照《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規定,指導市縣以《導則》作為執法的技術評判標準,嚴格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執法檢查,堅持“教懲并重,以教為先”,加強對違反行為的執法力度,定期通報各地發現的問題。另一方面,我們堅持開門納諫,歡迎新聞媒體監督我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標準化推進情況,提出寶貴意見。也歡迎廣大市民朋友將發現垃圾分類的問題,反饋給當地環衛主管部門,以便解決問題完善工作舉措。更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我們一同把垃圾分類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