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要求,幫助企業搭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更好服務企業找到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來源,日前,貴州省生態環境廳制定印發《貴州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術指南(試行)》(下稱《指南》)。
《指南》適用范圍為全省行政區域內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遵循“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原則,自愿交易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活動。交易主體為排放量出讓方和受讓方,出讓方為有富余排放量的排污單位,受讓方為因新、改、擴建項目需要排放量的排污單位。
交易主體采取協議轉讓交易方式,自主協商確定交易標的、交易價格等交易要素。交易標的為愿意用于交易的富余排放量。富余排放量可為新、改、擴建重點行業所需“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重金屬排放量來源,且不違反區域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目標,排污單位可自行或委托具有相應技術力量的第三方幫助核算。
貴州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流程示意圖
原文如下↓
貴州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術指南(試行)
為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控的意見》(環固體〔2022〕17號)要求,幫助企業搭建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更好服務企業找到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替代來源,特制定本指南。
一、適用范圍
本省行政區域內新、改、擴建重點行業建設項目,遵循“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原則,自愿交易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活動,適用本指南。
二、術語解釋
(一)排污單位
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重點行業企業。
(二)重金屬污染物
包括:鉛、汞、鎘、鉻、砷。
(三)重點行業企業
包括:重
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礦采選),重有色金屬冶煉業(銅、鉛鋅、鎳鈷、錫、銻和汞冶煉),鉛蓄電池制造業,電鍍行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電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鉻鹽制造、以工業固體廢物為原料的鋅無機化合物工業),皮革鞣制加工業等6個行業。
(四)排放量
排污單位按照國家或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等要求,在一定期限內排放重金屬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為排污單位有組織排放口的廢水、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以千克/年為單位。
(五)富余排放量
排污單位實施生產工藝提升改造、治理設施提標改造等減排工程后,按照《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標完成情況評估技術指南(試行)》(環辦固體函〔2022〕460號)的核算方法核算基礎排放量、工程削減量,與全口徑清單統計排放量進行校核,扣除減排任務后富余的排放量。富余排放量既可用于排污單位自身生產需要,也可自愿交易。
(六)排放量自愿交易
在滿足區域生態環境質量要求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單位之間自愿出讓或者受讓富余排放量。
三、交易要素
(一)交易原則
遵循自愿、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原則,一般在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上開展。
(二)交易主體
交易主體包括排放量出讓方和受讓方。出讓方為有富余排放量的排污單位;受讓方為因新、改、擴建項目需要排放量的排污單位。
(三)交易方式
交易主體采取協議轉讓交易方式,自主協商確定交易標的、交易價格等交易要素。交易標的為愿意用于交易的富余排放量。富余排放量可為新、改、擴建重點行業所需“等量替代”或“減量替代”重金屬排放量來源,且不違反區域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目標,排污單位可自行或委托具有相應技術力量的第三方幫助核算。
四、交易流程
(一)注冊登記
交易主體在參與交易前,通過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進行身份注冊、登記。
(二)提交供需信息
排污單位將供需信息報送省級生態環境部門。
(三)發布供需信息
省級生態環境部門根據供需信息,在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發布排放量供需信息,包括以下內容:企業及有關項目名稱、交易標的信息、擬出讓量或受讓量等。出讓方及受讓方在排放量供需信息發布期間可向省級生態環境部門申請撤回。
(四)協議轉讓與簽約
出讓方、受讓方線下自行洽談交易要素,達成一致后同意協議轉讓排放量。若出讓方擬出讓的富余排放量未全部成交,未成交部分可進行二次出讓。
出讓方將協議轉讓書上傳至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公示20日,接受公眾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出讓方、受讓方簽訂交易合同。協議轉讓書及交易合同自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及受讓方基本信息、交易排放量的種類、數量及交易價格等。
(五)交易結果報備
交易完成后,出讓方、受讓方持交易合同蓋章版、付款憑證等資料向所在地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及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報備。
(六)發布交易結果公告
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在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發布交易結果公告,同時更新供需信息。公告內容包括:出讓方及減排項目名稱,受讓方及新、改、擴建項目名稱,成交重金屬種類、數量和價格,交易完成時間等。
五、其它
(一)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制定本省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術指南,負責建設、運行、維護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臺,向社會發布排放量供需信息和交易結果公告,指導市(州)生態環境部門及排污單位開展排放量自愿交易相關工作。
(二)試行期間,國家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及重金屬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有新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