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安徽省2024年第一批4個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全部實現督察進駐,進駐蕪湖、宣城、銅陵、安慶4市,時間為30天。目前,督察工作正在穩步推進,先后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銅陵市部分縣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置不到位 影響區域水環境質量
2024年4月,安徽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銅陵市發現,部分縣區對生活污水收集處置工作重視不夠、謀劃不足、推進不力,城區及鄉鎮污水直排問題十分突出。
基本情況
銅陵市為長江中下游沿江城市,建成區面積9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30萬。2023年,銅陵市城市水質指數同比上升8.23%,是全省地表水質量同比惡化程度最嚴重的省轄市。此次督察發現,銅陵市落實污水收集處理提質增效任務不力,工作推進滯后。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區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直排問題突出
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印發的《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全面排查污水管網等設施功能狀況、錯接混接等基本情況及用戶接入情況,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方案,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督察發現,2022、2023年度南部城區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僅為59.4毫克/升、75.5毫克/升,“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編制和片區管網排查檢測修復工作至今未啟動。主城區12條暗渠中327個混流排口尚有223個未完成整治。中心城區1910個排水戶,排水許可證辦理率僅為1%。銅官區直至2023年才組織開展初步排查,至督察時尚未對排查出的6000余個錯接混接點開展修復。
督察發現,銅陵市住建部門在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上存在“舍本逐末”現象,不在排水管網排查修復改造上下功夫,而是在河流暗涵大量建設截污壩,通過提升泵將暗涵內混有生活污水的河水送至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造成生活污水處理廠低效運行。現場監測,4月13日–17日,西湖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均值僅為46.2毫克/升。此外,污水滲漏、溢流、直排等問題長期存在,部分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出現反彈。督察組抽查發現,黑砂河支渠五公里箱涵段為黑臭水體,翠湖入口處幸福渠水質甚至已達重度黑臭;銅官區和諧家園小區生活污水滲漏至雨水管網,惡臭明顯,群眾反映強烈,在雨水管網采樣監測,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高達1120毫克/升、10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55倍、107倍;銅官區濱江花園、義安區濱江之星小區存在污水直排現象,并通過濱江花園東側水體和老玉帶河排入長江。
2023年12月,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的《安徽省污水直排入河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各地要排查水質為劣Ⅴ類的排澇泵站,并消除污水直排問題。銅陵市排查工作不嚴不細,未及時發現沿江排澇泵站污水直排問題。督察組暗訪發現,銅陵市沿江9座排澇泵站中城關泵站、狼尾湖泵站、磷銨泵站前池水質長期為劣Ⅴ類,五公里泵站前池水質長期黑臭。
(二)鄉鎮污水處理項目建設嚴重滯后,污水排入自然保護區
樅陽縣對鄉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置重視不夠,缺乏系統謀劃。2017年7月,樅陽縣啟動建設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治理項目,縣住建部門履職不到位,督促指導不力,導致污水處理廠出現設計不合理、工程質量差等問題,并在職能變化后,將正在建設的工程項目倉促移交給縣生態環境部門。2019年6月,縣生態環境部門接手后,對工程項目建設和整改推進不力。截至督察進駐,僅有6座污水處理廠剛剛開始試運行,尚有7座未能投運,治污項目長期未發揮作用。
2020年省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指出銅陵市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不完善等問題。督察發現,樅陽縣對省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為2023年底,但樅陽縣直至2022年8月才部署推動相關工作。由于前期工作基礎差、后期工作推進慢。截至督察進駐,9個鄉鎮政府駐地生活污水主管網尚未建成,問題整改嚴重滯后。
樅陽縣鄉鎮生活污水排入自然保護區現象多發。麒麟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長期停運,每天約500噸污水直排高塥橋河,浮山鎮浮山中學片區污水管網未建成,每天約800噸污水直排羅昌河,兩鎮污水最終流入安慶沿江濕地省級自然保護區。對直排污水采樣監測,氨氮、總磷濃度高達17.7毫克/升、1.45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16.7倍、6.25倍。
原因分析
銅陵市住建部門及銅官區對城區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視不夠,工作推進不力,污水直排入河問題排查不到位;樅陽縣對鄉鎮污水收集處理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系統謀劃,縣住建和生態環境部門履職不到位,導致一些水環境問題長期未解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宣城寧國、廣德兩市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 大量生活污水直排
2024年4月,安徽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宣城市發現,寧國、廣德兩市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生活污水收集處理不到位,污水直排問題突出。
基本情況
寧國、廣德兩市推進城市建成區污水收集處置力度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水環境基礎設施存在明顯短板,生活污水直排、建成區水體黑臭問題突出。2023年,寧國市東津河鄔村、廣德市無量溪河獅子口國考斷面月度水質分別超標6次、2次。2023年一季度無量溪河獅子口國考斷面因汛期氨氮污染強度高,被生態環境部通報。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城市水環境基礎設施短板明顯
2019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印發的《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低于100毫克/升的,要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方案,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全收集、全處理。2024年一季度,寧國、廣德兩市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濃度僅為47.53毫克/升、53.48毫克/升。寧國市53個背街小巷和老舊小區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廣德市103處地下管網功能性、結構性缺陷未完成整改。由于地下管網存在滲漏等問題,雨水進入污水管網,導致廣德市污水處理廠“雨天超負荷”,大量雨污混流水外溢。督察發現,雨天廣德市糧長河和平路橋下兩側污水井外溢嚴重。
(二)污水直排入河問題突出
督察發現,寧國市小南河胡樂路鐵路橋下排口污水氨氮、總磷濃度為9.74毫克/升、0.41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8.74倍、1.05倍。寧陽公園污水井有大量黑色污水溢流至小南河。小南河入東津河段氨氮濃度為8毫克/升,水質達黑臭標準。寧國市東津河獅山路雨排口外排水氨氮、總磷濃度為8.43毫克/升、0.48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7.43倍、1.4倍。2024年1月—4月監測數據顯示,三排溝入西津河段、星河南門菜市場段水體氨氮濃度長期高于5毫克/升,為劣Ⅴ類水體。
廣德市環城北河、熙春河沿岸多個雨排口直排污水,熙春河河道內形成約1公里的黑色污染帶,部分河段氨氮濃度超過8毫克/升,水質達黑臭標準。糧長河城區段沿岸6個雨排口外排水氨氮、總磷濃度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3.7倍至12.8倍、1.6倍至5.2倍。
廣德市重末端治理,輕源頭管控,2022年3月,在熙春河末端設置攔水壩,并投資1200余萬元建設日處理量7500噸的東風閘凈水站,通過抽取攔水壩內混有生活污水的河水進行治污,但由于城區截污納管和雨污分流不到位,雨后仍有大量污水漫過攔水壩排入下游無量溪河,治標不治本。經查閱東風閘凈水站數據,僅2024年3月—4月熙春河氨氮濃度就有20次超過8毫克/升,達黑臭水體標準;最高濃度超過15毫克/升,達重度黑臭標準。
(三)臨時調水沖污應付督察
督察組下沉督察寧國市發現,4月22日上游城西湖突然開閘泄水,小南河及其支流星河水量激增,臨時用來封堵污水外溢的沙袋被沖垮,部分污水直接溢流至小南河。對溢流污水采樣監測顯示,氨氮、總磷濃度為8.13毫克/升、0.3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7.13倍和0.65倍。
督察組進一步追蹤溯源、核實問題,經詢問寧國市有關工作人員得知,為掩蓋城區內小南河部分河段存在水體黑臭、污水溢流問題,寧國市住建部門在督察組下沉當天創建臨時微信工作群,安排“應急處置措施”,引清水置換污水,緊急調用城西湖水對小南河進行沖污,并以臨時封堵污水外溢點方式“遮羞擋丑”,應付督察。
原因分析
寧國市、廣德市對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統籌謀劃不足,落實綜合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責任不到位,污水直排、水體黑臭問題突出。寧國市住建部門思想認識不到位,未認真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要求,在督察期間用臨時調水沖污等方式應付督察,企圖蒙混過關。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蕪湖無為市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不力 生態環境問題突出
2024年4月,安徽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蕪湖市發現,無為市石澗鎮打鼓廟一帶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項目違規施工,有關部門監管不力,邊修復邊破壞問題突出。
基本情況
無為市石澗鎮打鼓廟一帶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項目位于石澗鎮打鼓村東北角,該區域存在18個采坑(CK1—CK18),2022年1月石澗鎮政府編制了《無為市石澗鎮打鼓廟一帶礦山地質環境生態修復工程設計》(以下簡稱《工程設計》),2022年2月經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四部門審查批復,總治理面積997.43畝。其中,石澗鎮政府負責A、B、C(含C1、C2)、D1四個治理區,治理面積534.8畝;無為華塑礦業有限公司負責D2治理區,治理面積462.63畝。2022年7月,打鼓廟礦山修復項目開始施工。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隨意拆分,違規審批
2021年,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規范》規定,“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用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一次性申請辦理使用林地審核手續,不得化整為零,隨意分期、分段或拆分項目進行申請,有關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也不得隨意分期、分段或分次進行審核”。安徽省林業局《關于委托下放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通告》規定,臨時占用除防護林或者特種用途林林地以外的其他林地150畝以上的,由各設區的市林業主管部門審批。
督察發現,為規避相關規定,石澗鎮、無為華塑礦業有限公司將321.23畝林地拆分為147.08畝、113.31畝、60.84畝,分3次申請林地使用手續。無為市林業局未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把關不嚴不實,違規為該項目出具《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林木采伐許可證》,且審批臨時占用林地總面積超過省林業局規定的150畝審批權限,存在違規越權審批問題。
(二)侵占林地,破壞生態
《安徽省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管理辦法》規定,經批準的工程設計是項目實施的重要依據,原則上不得調整和變更。根據《工程設計》,治理區原有喬木林地316.75畝、其他林地41.41畝,共358.16畝,其中明確要求修復過程中保留林地274.62畝,允許采伐林地面積83.54畝。
無為市林業局提供的資料顯示,該修復項目已采伐林地105.6畝,超《工程設計》采伐22.06畝,其中石澗鎮政府治理區超范圍采伐8.11畝,無為華塑礦業有限公司治理區超范圍采伐13.95畝。
《工程設計》還指出,CK2、CK9區域現狀為“總體地勢平坦,已被人工治理復綠,種植有側柏等喬、灌木植物,植被生長較好”,屬保留現狀區。督察發現,無為市石澗鎮違反《工程設計》要求違規開展施工,造成上述已修復并通過驗收的29.85畝CK2、CK9區域植被全部損毀,生態破壞嚴重。
(三)監管不力,污染嚴重
無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為打鼓廟礦山修復項目牽頭監管部門,履行監管責任不到位,市生態環境分局履行統一監管職責不足,導致該項目環境污染問題突出,周邊群眾多次投訴、反映強烈。督察發現,該項目剝離、削方等施工生產環節降塵、抑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石料破碎加工區噴淋設施未開啟,大量砂石、土方等易產塵物料露天堆放,霧炮、沖洗平臺等設施不正常使用,礦區運輸道路灑水清掃不及時,揚塵污染嚴重。該項目治理區內違規設置加油站點2處、加油罐3個、移動加油車1輛,廢機油桶等固體廢物亂丟亂放,未按規范要求處置,存在環境安全隱患。
無為市交通運輸局對該項目運輸車輛超限超載監管不到位。督察發現,該項目使用的運輸車輛多為四軸、五軸汽車。根據2021年交通運輸部《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四軸汽車車貨總質量超過36噸、五軸汽車車貨總質量超過43噸,為超限運輸車輛。無為華塑礦業有限公司車輛稱重計量系統數據顯示,2023年8月19日至2024年4月10日,D2治理修復區出礦貨車共28053輛,總質量242.7萬噸,平均每輛車重達86.5噸,最大質量高達106.7噸。車輛超限超載產生的沿途物料拋撒及尾氣非正常排放等問題,進一步加劇了環境污染,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規定,在山區實施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設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不得開工建設。打鼓廟礦山修復項目在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情況下,于2022年7月即違規開工,也未建設截水溝、排水溝等設施,礦區部分區域水土流失嚴重。無為市水務局履職不到位,至此次督察進駐前,才下發通知要求限期補辦水土保持相關報批手續。
原因分析
無為市“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對礦山生態修復保護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無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林業、水務、生態環境、交通運輸等部門落實礦山修復要求不嚴不實、監督管理不力,石澗鎮政府履行礦山生態修復主體責任不力,導致邊修復邊破壞問題突出。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安慶市城區水體治理不到位 水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2024年4月,安徽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安慶市發現,安慶市城區順安河、新河、大寨河治理工作推進不力,水環境污染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
基本情況
順安河、新河、大寨河是安慶市城區的主要河流,長度分別為2.14公里、2.09公里、5.48公里,3條河流水體污染問題曾多次被中央或省級相關部門披露。此次督察發現,安慶市對城區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重視不夠,3條河流沿線雨污分流仍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現象依然存在。
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順安河水體污染嚴重
順安河是安慶市城區主要排澇通道之一。2021年以來,順安河水質長期為劣Ⅴ類,2023年氨氮年均濃度為10.51毫克/升,其中6個月達到城市黑臭水體標準,單月濃度最高達30.8毫克/升。2024年3月,督察組暗訪發現,順安河泵站閘外積存較多黑色污水,氨氮濃度達13.54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12.54倍。
督察發現,迎江區雖對順安河匯水區域10個住宅小區雨污管網進行了排查,但推動整治不力,其中7個小區仍存在雨污混排問題,大量生活污水通過雨水管網長期直排河道,嚴重污染順安河水體。碧桂園鉆石郡小區雨水管網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為116毫克/升、29.6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4.8倍、28.6倍。皖江大道橋西南側排口有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在河面形成白色污染帶,采樣監測顯示,氨氮濃度為14.03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13.03倍。
(二)新河水質呈惡化趨勢
2018年、2019年生態環境警示片連續披露生活污水排入新河,造成水體黑臭問題。安慶市雖在新河菱南橋、人民路橋、龍獅橋實施了末端截污工程,開展了雨污管網排查整治,但上游區域生活污水納管問題一直未解決。新河沿線現有6座截污閘,收集20余個單位和小區的雨污合流水。2024年3月,督察組暗訪發現,菱南橋、人民路橋截污閘均有污水溢排新河,其中人民路橋截污閘溢排污水氨氮濃度為8.24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7.24倍。
由于截污閘污水溢排入河現象頻發,近三年來,新河水質呈惡化趨勢。2022年有3個月為劣V類,2023年有5個月為劣V類,2024年3月部分河段氨氮濃度上升至13.8毫克/升,為黑臭水體。
(三)大寨河整治不到位
2015年,大寨河被安慶市列為城市黑臭水體,雖經多輪整治,但控源截污仍不到位,水質長期為劣Ⅴ類。2018年大寨河第一輪治理工程完成,但不到一年,就被住建部督察組及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指出污水直排問題未得到實質性解決。2024年3月,大寨河再次實施清淤工程,但仍未有效解決周邊控源截污問題,沿線仍有多個排口向河道排放污水。其中,白澤路橋東北側雨水排口外排水氨氮濃度為24.2 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23.2倍。2023年以來,光彩大市場四期東北側污水排口被商戶多次投訴,卻一直未得到解決,采樣監測顯示,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分別為104毫克/升、24.9毫克/升、1.96毫克/升,超地表水環境質量Ⅲ類標準4.2倍、23.9倍、8.8倍。
原因分析
安慶市城管、住建部門對城區生活污水治理統籌謀劃不足,工作推進不力。迎江區、宜秀區實施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等雨污分流不到位,部分水體久治不清。
督察組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