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質量反彈,被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注意到了!
6月13日,生態環境部集中通報第四批7個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浙江、湖北、湖南、重慶三省兩市均與大氣污染及環境空氣質量下降相關,另外,云南是部分高原湖泊保護治理不力,江西則是一些地方開發建設破壞生態、治理修復問題突出。
還記得嗎,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有著鮮明的主題,即“統籌開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選擇的督察對象也都位于長江流域。這樣來看,關注點似乎應與水密切相關,或是沿岸常出現的生態退化、“三磷”、建筑垃圾等固廢問題。而且,自藍天保衛戰取得顯著成效以來,大氣問題已經許久沒有出現在中央環保督察的重點關注清單中。
粗略回顧下以往的典型案例,關于大氣污染,最近出現的是2023年第三輪第一批中“河南省許昌市長葛經開區平頂山市寶豐高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同批次中僅此一個;再往前就是2022年第二輪第六批“新疆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推進不力 重污染天氣多發”,也是僅此一個。
但這次情況又不一樣了,7個案例有5個和大氣污染相關,中央環保督察組的重視程度顯而易見。
2023年空氣質量多項數據反彈
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再強調
事實上,在生態環境部5月例行發布會上,相關發言人就曾透露,第三輪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既關注長江經濟帶流域性整體性問題及共性問題,同時也會考慮各省差異,找準突出問題。共性問題中,就包括大氣污染防治,以及環境基礎設施短板、生態破壞等近兩年各類督察的大熱議題。
為什么在在取得“從霧霾重重到藍天常駐”的十年治理成效后,各地因大氣污染,又迎來了中央環保督察的“重拳”?背后原因在于,2023年全年,全國空氣質量很多數據相比2022年都出現反彈。據《2023年1-12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統計:
優良天數比例 2023年是85.5%,2022年是86.5%,下降了一個百分點。
PM2.5平均濃度 2023年是30微克/立方米,2022年是29微克/立方米,反彈了1微克。
PM10平均濃度 2023年為53微克/立方米,2022年是51微克/立方米,也是反彈了2微克。
其他數據,臭氧有所好轉,NO2反彈,CO則下降了0.1毫克/立方米,基本持平。
總體來看,2023年整體空氣質量確實不如2022年。要知道,隨著大氣污染步入協同減污新時期,每1微克的下降都十分不易。
于是,2024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明確,今年要“加大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和統籌強化監督力度”歸納在第六項重點任務“加強生態環境督察執法和風險防范”中。同樣是大氣這塊,2023年“持續開展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2022年“聚焦重點區域、行業、領域開展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對比之下,今年的“加大”可見力度。
年初之時,環保圈也曾分析認為,經歷了疫情期間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相對“溫和”的階段,未來,這一工作或許又將恢復到“高壓”態勢。
檢測數據弄虛作假花樣百出
各地大氣污染防治短板亟需補齊
5個案例分別是,上海市一些地方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力、浙江省一些城市空氣質量出現反彈、湖北省部分地方大氣污染反彈嚴重、湖南省部分行業和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短板、重慶市一些地方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從“反彈”“持續下降”等字眼來看,中央環保督察組對這些地方大氣污染問題關注已久。
其中,湖北省為“嚴重反彈”。督察組發現,“十四五”期間,湖北省多個城市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濃度不降反升,荊州市、黃岡市、孝感市細顆粒物濃度逐年上升,2023年比2021年分別升高34.3%、29%、27.3%,重點提及了“一些行業污染治理不到位”“監測檢測弄虛作假問題多發”等。
據悉,中央督查組抽查了8家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全部有弄虛作假情況,手段包括利用其他設備的風扇轉速偽造實際檢測車輛轉速;通過松油門、換擋位等方式降低車速,進而減少柴油車輛排放污染物檢測濃度;用明顯不符合柴油車污染物排放測量方法要求的檢測數據;人為安裝閥門,減少進氣流量,降低尾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等。而湖北省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約占全省總排放量的40%,本應是減排關注的重點。
與此同時,企業自動監測數據失真失實情況也十分突出,如荊州某公司2024年2月2日至5月20日正常生產,期間鍋爐煙氣氮氧化物、顆粒物分別超標40天、31天,但企業將生產狀態虛假標記為“停運”上報監管平臺,以逃避處罰;孝感某公司燃煤鍋爐煙氣現場實測二氧化硫濃度是自動監測數據的4倍,部分未經脫硫處理的煙氣直排。
檢測機構弄虛作假在上海同樣存在。督察發現,上海部分檢驗機構未建設重型柴油車尾氣排放檢測線,不具備相應檢測能力,卻違規檢驗重型柴油車出具多份檢驗報告,還有部分檢驗機構在被檢車輛冒黑煙、發動機轉速曲線明顯異常等情況下,仍違規出具合格檢驗報告,甚至還存在換車替檢問題。
湖南一檢測技術公司2023年以來,為沒有設置煙氣采樣平臺、不滿足采樣作業條件的公司出具3份煙氣檢測報告,但報告中的采樣日期與采樣儀器原始記錄不一致。經調查確認,承擔上述任務的采樣員并未按技術規范采集顆粒物樣品,而是利用公司電腦軟件編造數據后,出具虛假檢測報告。
數據是大氣污染防治的基石,關系到后續一系列工作的開展。去年以來,人民法院會同相關部門,共同針對環保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問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就在最近,首次正式發布了生態環境領域第三方服務機構弄虛作假典型案例。可見,對于檢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官方依然將采取“零容忍”的態度。
政策全方位利好信號明顯
340億元中央財政資金來“治氣”
今年1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強調,到2035年,全國細顆粒物濃度下降到25微克/立方米以下,實現空氣常新、藍天常在。
與此同時,大規模設備更新浪潮席卷而至。去年11月,生態環境部發布《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其中亦提出,要全面開展低效失效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排查整治工作。
資金方面,據《關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2024年,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安排340億元。水污染防治資金安排267億元。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安排44億元。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安排40億元。設立支持“三北”工程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并安排120億元。
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資金再創新高,怎么花?生態環境部每年4月15日前和9月15日前分別組織開展一次項目入庫集中審核,并根據入庫申請情況適當加大入庫審核頻次。大氣污染防治入庫的項目包括燃煤污染控制、鍋爐綜合治理、工業污染治理、大氣
環境監測監管能力建設以及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有關重要事項相關的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