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召開2024年9月第2次例行新聞發布會,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賈良清介紹了《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背景和意義、主要內容等。
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制定《辦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健全以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的需要,旨在提高環評法的操作性、執行性,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低碳轉型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推進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有力保障。我省開展環境影響區域評估改革,實行環評與排污許可“兩證審批合一”改革試點,建立項目環評審批跟蹤服務制度,為支持企業發展、保障有效投資發揮了積極作用,積累了一些建設項目環境要素保障的經驗做法。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亟待完善、污染物排放指標保障等落實還不充分、產業發展的環境要素保障和服務還有差距,有必要通過立法推進環境要素保障制度化、長效化,持續釋放改革效能,以高水平生態環境保護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辦法》共設5章33條,主要包括總則、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法律責任、附則,重點突出以下內容:
一是明確環評的總體要求?!掇k法》總則規定,環評應當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建立與排污許可制度相適應的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環評管理體系,優化配置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強化環評要素保障,規范環評專家論證、審查等活動。
二是強化規劃的環評保障?!掇k法》規定,要細化應當進行環評的規劃的具體范圍,明確規劃環評文件的程序性要求和主要內容,規定編制產業園區總體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相關要求,明確規劃環評文件的編制主體及其應承擔的責任,明確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要求。規定各類規劃草案的審批原則。
三是優化建設項目的環評工作。為明確建設項目環評工作的標準,提高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效率,促進項目環評提質增效,《辦法》對建設項目環評實行分類管理作了細化規定。規定了建設單位、接受委托編制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技術單位及其編制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明確省、設區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有審批權的部門對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批權限;依法確定審批時限和聽證、專家評審、技術評估的時間。要求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應當通過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規定健全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建立重點污染物排污權儲備制度。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
四是壓實法律責任。為加強《辦法》的剛性約束力,《辦法》規定了不同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掇k法》明確,規劃編制機關有未組織環評等行為,規劃審批機關有違法批準規劃等行為,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技術服務單位有拒絕、阻撓監督檢查,或者在接受監督檢查時弄虛作假等行為,由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參加環評論證、審查的專家有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職行為,造成環境影響評價嚴重失實的,由負有管理權限的省或者設區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其從專家庫中除名,并予以公告。
下一步,我們將以《辦法》頒布實施為契機,積極貫徹新發展理念,制定出臺環評領域配套制度措施,全面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深入推進環評“放管服”改革,健全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將《辦法》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圍,始終保持打擊環評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法規與標準處處長陳剛、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處長王成貴出席新聞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發布會由宣傳教育處處長尹振主持。
來源:宣教處 宣教中心
編輯:胡珂 | 初審:唐洪全 傅張麗
審核:陳衛
原標題:省廳召開2024年9月第2次例行新聞發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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