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國內市場正處于版圖重塑之中,環境企業也開始將目光投向海外,尋求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一帶一路”倡議下,沿線國家和地區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需求日益增強,出海的地區變得更加廣闊無垠。從傳統的歐美市場到新興的東南亞、非洲、中東乃至拉美地區,處處可見中國企業的身影。
對于環境企業來說,海外市場的拓展不僅可以緩解國內市場競爭的壓力,還能開辟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打造企業二次增長曲線。
當然,國內企業出海也面臨諸多競爭壓力。不同國家的市場環境及需求差異較大,如何快速調整產品和服務以滿足特定市場的需求成為企業面臨的現實挑戰。商業模式與盈利模式方面,在國內市場已經證明可行的商業模式可能不適合海外市場,需要重新評估和調整。
有鑒于此,環境商會組織專門力量整理東南亞、中亞、中東等區域重點國家環境治理情況,通過商會公眾號分享系列報告,供業界同仁參考。
哈薩克斯坦
一、國家概況
哈薩克斯坦是世界上最大的內陸國,國土面積272萬平方公里,排名世界第九位,人口1800萬。自然資源豐富,境內擁有90多種礦藏、1200多種礦物原料,已探明的黑色、有色、稀有和貴重金屬礦產超過500處,是世界石油天然氣出口大國。農業可用土地面積達2.22億公頃,其中耕地面積2941萬公頃,牧場1.88億公頃。依托豐富資源和地理位置優勢,哈在保持采礦油氣等行業戰略地位的同時,更加注重農業、建筑業、交通物流、科技創新等熱點領域的打造,努力推進經濟多元化發展。按照哈統計委員會的數據,2023年,哈國內生產總值(GDP)2614.21億美元,同比增長5.1%,人均GDP約1.17萬美元,工業占GDP比重為26.4%。除農林漁業下降7.7%外,其他行業均實現增長,增幅最大的是建筑業(+13.3%)、商貿業(+11.3%)、信息通信業(+7.1%)、運輸倉儲業(+7.1%)以及住宿和餐飲服務業(+6.5%)。
哈薩克斯坦是中亞地區主要國家,更是我國“一帶一路”建設向西延伸的第一站。中哈兩國圍繞共建“一帶一路”積極合作,挖掘合作潛力,共建“一帶一路”已經進入深度融合、相互促進的新階段。近年來,在全球經濟持續低迷的情況下,哈薩克斯坦持續鞏固采礦冶金和油氣行業的戰略地位,大力發展交通物流、住房保障、社會公共服務等基礎設施建設,經濟保持了平穩發展。納扎爾巴耶夫總統提出“第三次現代化”計劃,強調運用數字技術培育新興產業,大力提高傳統產業生產力水平,努力把農業和建筑業打造成推動經濟發展的新驅動,加快發展歐亞物流基礎設施,努力實現經濟結構多元化,穩定宏觀經濟,推動社會全面進步。哈薩克斯坦經濟正面臨新的發展機遇。
二、環境狀況
【河流】哈薩克斯坦共有大小河流1.1萬多條,大部分為內陸河和季節性溪流。最主要的河流有錫爾河、烏拉爾河、恩巴河、伊犁河、額爾齊斯河,其中伊犁河和額爾齊斯河與中國新疆相連。水量最大的為額爾齊斯河,全長4248公里,在哈境內有1700公里。其次為伊希姆河,全長2450公里,在哈境內約有1400公里。其他較大河流還有烏拉爾河,全長2428公里,在哈境內有1082公里;錫爾河,全長2219公里,在哈境內有1400公里;伊犁河,全長1001公里,在哈薩克斯坦境內有815公里;楚河,全長1186公里,在哈境內有800 公里;托博爾河,全長1591公里,在哈境內有800公里;努拉河,全長978公里。哈薩克斯坦不少河流只有在化雪季節才有水,夏季干涸。哈薩克斯坦雖河流不少但仍屬缺水的國家。
【湖泊】哈薩克斯坦1公頃以上水面的湖泊、水塘、水庫共有4.8萬多個,水面總面積達4.5萬平方公里以上。不包括部分屬于該國的里海和咸海的水面面積。里海面積為37.4萬平方公里,部分屬于哈薩克斯坦,其他所屬國為阿塞拜疆、伊朗、土庫曼斯坦和俄羅斯。由于里海蘊藏豐富的石油資源,環里海國家都不想失去屬于自己的資源,因此,出現了里海是“湖”還是“海”的爭論,至今仍沒有達成共識。咸海面積4.66萬平方公里,部分屬于哈薩克斯坦,另一部分屬烏茲別克斯坦。除此以外,面積較大的湖泊有:巴爾喀什湖,1.82萬平方公里;阿拉湖,2650平方公里;田吉茲湖,1162平方公里;謝列特田吉茲湖,750.3平方公里;薩瑟湖,736平方公里;庫什穆倫湖460.1平方公里;馬爾卡湖,455平方公里;薩雷利帕湖,336平方公里。巴爾喀什湖是世界上極少數咸、淡湖水各占一半的湖。
【冰川】哈薩克斯坦還有高山冰川分布。它們是哈東南部地區重要淡水來源之一。擁有冰川約2700余座。著名冰川有科爾熱涅夫斯基冰川、貝格冰川、阿拜冰川等。由于地球氣候變暖,冰川面積銳減。
【氣候條件】哈薩克斯坦位于北溫帶,為典型的大陸性氣候,夏熱冬寒,1月平均氣溫-19℃——4℃,7月平均氣溫19℃——26℃。有歷史記錄的最高和最低氣溫分別為49℃和-57℃。
哈薩克斯坦境內各地氣候又有比較大的差異,北方少數城市(如彼得羅巴甫洛夫斯克、科斯塔奈、科克奇塔夫、巴甫洛達爾和阿斯塔納等)因接近西伯利亞,氣候較為寒冷,1月平均氣溫為-19℃,7月平均氣溫為19℃;南部地區(如希姆肯特、克孜勒奧爾達等地)氣候比較溫和,1月平均氣溫為-4℃,7月平均氣溫為26℃。年降水量在不同地區差別較大:荒漠地帶不到100mm,北方為300-400mm,山區可達1000-2000mm。
【碳排放】從2019年開始,碳排放逐年增加。截止2022年底,全國二氧化碳排放245890千噸(KT)。二氧化碳排放數據包括燃燒化石燃料和水泥制造產生的氣體,但不包括土地利用(如森林砍伐)造成的排放。石油釋放的二氧化碳比天然氣多約50%,煤炭釋放的二氧化碳約為兩倍。
三、環境管理
哈薩克斯坦政府由20個部委組成。可能與環境和能源相關的主管部門是生態和自然資源部,能源部。
生態和自然資源部負責國家政策的形成和實施、協調環境保護、發展“綠色經濟”、廢物管理(不包括市政、醫療和放射性廢物),保護、控制和監督的合理使用自然資源,國家地質研究,水保護基金的使用、供水、衛生、林業,保護、繁殖和利用動物界和特別受保護的自然區域。①國家
環境監測,包括利用來自空間的遙感數據,以評估、預測和控制這些資源在自然和人為因素影響下的狀態變化。監測對象有大氣、空氣、地球、地表和地下水、底土、動植物,以及地球的氣候和臭氧層、生態系統、影響人口健康的環境因素。大氣空氣質量的監測由生態、地質和自然資源管理系統RSE“Kazhydromet”執行實施:大氣空氣狀態監測,大氣沉降監測,水資源質量狀態監測,土壤狀況監測,氣象監測,輻射監測,跨界污染監測,背景監測。②廢物管理包括:廢物在其形成地點的1)積累;2)廢物收集;3)廢物運輸;4)廢物回收;5)廢物處理;6)在操作過程中執行的輔助操作;7)對廢物的收集、運輸、回收和(或)處置操作進行觀察;清理(關閉、退役)廢物處置設施的;8)維護活動。
能源部:負責制定和實施國家政策,協調石油和天然氣、石化工業、碳氫化合物運輸、鈾礦開采、國家對石油產品生產的監管、天然氣和天然氣供應、主要管道、電力、供熱部分的供熱和發電廠以及在區域供熱區生產熱能的鍋爐房、核能、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2004年5月,中國和哈薩克斯坦合作委員會正式成立。委員會下設經貿、能源、交通、口岸和海關、地質與礦產、科技、金融、環保等12個分委會,致力于協調和解決雙邊關系中存在的各項問題。
1、主要環保法律法規名稱
保護環境的有關法律包括:1991年8月23日頒布的《保護賽加羚羊種群的法規》;1992年4月7日頒布的《關于保護烏拉爾—里海流域魚類孵化場的法規》;2003年7月8日頒布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森林法》;2003年7月8日頒布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水法》(2004年12月12日作了修改);2003年6月20日頒布的《哈薩克斯坦土地法》;2003年12月3日頒布的《2004-2015年生態安全》總統令;2006年11月14日頒布的《2007-2024可持續發展過渡方案》總統令;2007年1月9日頒布的《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生態保護法》;2008年2月19日頒布的《2008-2010年環境保護方案》;2024年3月18日《關于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生態、地質和自然資源部長某些命令的修正案和補充》,《關于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生態、地質和自然資源部長2022年3月28日第91號命令“關于批準溫室氣體排放和吸收領域國家監管規則”的修正案和補充》;政府令2021年10月15日《關于批準國家統一環境和自然資源監測系統的組織和運行規則”》等。
污染物排放及處置:2021年7月1日《關于通過污染物釋放和轉移登記冊管理規則》;2021年7月1日 關于批準氣體凈化裝置運行規則;2021年7月1日《考慮到技術、經濟和環境可行性,批準廢物分類收集的廢物類型或組(類型集合)》;2021年7月1日《關于批準確定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物體類別的指示》;2021年7月9日《關于制定和批準廢物堆積限額和廢物處置限額、提交和控制廢物管理報告的規則的批準》;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按行業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五十個最大I類設施名單的通知》;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實施固定排放源清單、數據調整、清單和調整數據的記錄和存儲的規則(適用于地方
執行機構)》;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工業環境控制期間環境排放自動化監測系統維護規則》;2024年3月6日《關于批準燃氣化工企業火炬裝置污染物排放量計算方法的通知》;2024年2月29日《關于修改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生態、地質和自然資源部長2022年8月26日第588-O號命令“關于批準分配碳配額的裝置清單”決議草案》;2024年2月7日《關于批準2024年至2025年消耗臭氧層物質消費限額(配額)的通知》;2021年7月1日《關于批準無主廢物管理規則》。
環境標準及評估: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確定水體允許人為影響標準的規則》;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國家環境評估規則的通知》;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確定大氣允許人為影響標準的規則》;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制定一、二類設施工業環境控制計劃、保存內部記錄、形成和提供工業環境控制結果定期報告的規則》;2021年7月8日《關于批準歷史污染對象的識別、評估和核算規則,包括維護國家歷史污染對象登記冊》。
綠色技術、綠色金融:2021年7月9日《關于批準工業氣體硫處理規則》;2021年7月1日《關于批準承認技術為“綠色”技術的規則》;政府令2021年7月1日《關于批準通過“綠色”債券和“綠色”貸款融資的“綠色”項目分類(分類法)》;2021年7月1日《關于批準對環境有害的經濟和其他活動類型清單》。
2、環保法律法規基本要點
當前哈薩克斯坦政府環保與生態問題的關注焦點是:大城市和工業中心空氣污染,里海和巴爾喀什地區的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和跨界水污染問題;土地荒漠化;咸海生態災難和塞米巴拉金斯克地區(前蘇聯核試驗場)歷史遺留污染問題。
環保法規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禁止在國家林場砍伐成材林】《森林法》第24條規定,禁止在國家林場砍伐成材林。采伐權必須經過程序嚴謹的招標和申領許可證獲得(《森林法》第29和第89條)。樹木砍伐必須是保護性的,砍伐與種植結合,做到砍伐與種植并舉(《森林法》第91條)。未取得許可非法使用林地用于建設其他建筑物、加工木材、修建倉儲設施的,對自然人處于5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于10-15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大企業處于100—15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行政違法法典》第282條)。非法砍伐和破壞林木和灌木林的,對自然人處于10—15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于30—40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大企業處于100—15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并沒收非法砍伐的林木,以及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違法設備(《行政違法法典》第283條)等。此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生態保護法的賠償責任】《森林法》第321條規定:凡違反生態保護法的人,必須依法進行損失賠償。損害賠償包括環境、公民健康、公私財物等,包括:自然資源的滅失和損害;對自然資源肆意浪費;肆意污染環境,包括丟棄危害物質和隨意放置生產和生活垃圾;超標排放和污染。對埋藏有害物質、放射性廢料和排放污水進行國家登記(《森林法》第165條)。
【禁止油氣開采企業放空燃燒】哈薩克斯坦《地下資源和地下資源利用法》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在石油開發業務中禁止放空燃燒伴生氣。在未對伴生氣和天然氣進行有效利用的情況下,禁止對油氣田進行工業開采。不符合大氣環保的企業投入生產的,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于50-60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大企業法人處于70-10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行政違法法典》第248條)。在倉儲和焚燒工業廢物和日常生活所產生的廢物時未遵守大氣環保和防火安全的,對自然人處于3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處于30-40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于50-70倍罰款;對大企業處于100-12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行政違法法典》第249條)等。
【加強水體保護】嚴格限制企業向自然水域排放污染物;保護地表水,對地表水和土壤易造成污染的工業廢棄物必須進行封存處理;污水處理必須依法進行。污染或耗盡地表水、飲用水源的,違法水庫水保護規定造成其污染以及其他有害后果的,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以30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大企業處以10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如果企業未建設相關設施,防止污染水以及導致其他有害后果的,對自然人處于5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公職人員、個體企業主、中小企業法人以及非商業組織處于50倍月核算基數的罰款;對大企業處于100倍月核算技術的罰款(《行政違法法典》第276條)等。此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3、環保評估的相關規定
【環保評估對象類別】哈薩克斯坦將環保評估對象分為四類:(1)工業防疫分類1級和2級危險度活動以及礦產勘探開采(常見礦物除外);(2)工業防疫分類3級危險度活動、常見礦物勘探開采、森林和水資源利用;(3)工業防疫分類4級危險度活動;(4)工業防疫分類5及危險度活動、野生動物利用(業余和體育漁業及狩獵除外)。評估內容包括大氣環境、水資源、土壤、植被、動物、社會經濟環境影響等十多項內容。
外資企業開展投資和承包工程如果產生廢水、廢氣、廢渣等固體廢物,涉及對土壤、植被、動物等可能帶來影響的,均要進行環保評估,其中煉油廠、火電廠、核燃料加工企業、鋼鐵廠等一般須經過全面評估。
【環保評估規定】環境評估由取得相關許可證的法人或個人進行,評估對大氣、地表水和地下水、土壤、居民健康等環境的影響。環境評估需經哈薩克斯坦能源部生態調節委員會和地方各州(直轄市)政府相關部門審核。首先項目文件需經過預審,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一類項目審核時間自受理之日起不超過2個月,二類至四類項目審核時間自受理之日起不超過一個月;一類項目重審時間自注冊之日起不超過一個月,二類至四類項目重審時間自注冊之日起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四、環境能源項目
阿克陶建有MAEC海水淡化廠,為20多萬人提供飲用水。該地區仍然缺乏飲用水。卡西皮海水淡化廠的擴建將使企業的生產能力提高2倍,達到4萬立方米,將增加居民飲用水供應水平。另政府儲備金中撥出51億堅戈用于實施該項目。工程修建了海水和成品管道、水處理廠大樓、淡化水抽水站、各種容量和用途的水箱,鋪設了電纜線。為了逐步解決曼吉斯塔烏地區的飲用水短缺問題,目前正在建造9座每天容量為14.0.5萬立方米的海水淡化廠和裝置。管理部門全面支持這些項目的建設。
為了確保在洪水清理結束過程中作出快速反應,主管部門開發了一個專門網站Qolda.Gov.KZ。為了簡化向民眾提供國家支助措施的程序,在EGOV移動應用程序中開發了一項服務功能,用于提交對洪水造成的物質損害的賠償申請。開發了關于洪水災民支助措施的公共搜索引擎服務。哈薩克斯坦正在開發洪水預報和建模系統,使人們能夠預測洪水情況,在地圖上看到潛在洪水的風險區,以確保迅速應對洪水的措施,作出戰略決策。第一階段將包括收集歷史和業務水文氣象數據、測量站的確切坐標、測量表標記等。第二階段的一部分,計劃與全球洪水警報系統Glofas一體化,該系統在2024年啟動測試模式。
穩定的能源供應是政府工作的一個優先事項。針對破舊設施進行現代化改造,同時發展替代的可持續的熱能和電能。發展核能也提上日程,舉行了關于建造一座核電站的全國公民投票,核能的發展將為國家提供可靠的能源供應。
原標題:特刊 | 中亞國家環境治理情況報告之哈薩克斯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