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征求《關于加強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通知”發布,反饋截止2024年10月22日前。
原文如下↓
關于加強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態環境局:
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管理體系,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3〕366號)要求,我省繼續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工作,試點時間至2025年12月31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科學合理布局。現有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單位(以下簡稱收集單位)繼續納入試點范圍。全省危險廢物小微單位收集轉運能力已達到676萬噸/年,平均運行負荷率僅約8.4%,各市生態環境局要統籌考慮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分布情況及危險廢物收集能力,合理確定收集單位數量和布局,避免能力過剩。
二、明確收集范圍。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明確收集單位的服務地域范圍和收集廢物類別,收集單位應重點為收集范圍內危險廢物年產生總量10噸以下的小微企業提供服務,同時兼顧機關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和學校等單位和社會源,以及年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總量10噸以下的其他單位。
三、嚴格審查確定。各市生態環境局要按照國家、省危險廢物相關法規標準,參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審查程序,嚴格審查確定收集單位,及時公開審查確定的收集單位相關信息并主動接受監督。收集單位應符合《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2〕66號)有關要求,應具有環境科學與工程、化學等相關專業背景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全職技術人員,具有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要求的包裝工具、貯存場所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具有防范危險廢物污染環境的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環境應急預案等;應具有與所收集的危險廢物相適應的分析檢測能力,不具備相關分析檢測能力的,應委托具備相關能力單位開展分析檢測工作。
四、強化環境監管。各市生態環境局要強化對危險廢物收集單位的環境監督管理,將收集單位納入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并納入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重點。指導督促收集單位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等標準要求,嚴格運行危險廢物電子轉移聯單,采用
電子地磅、電子標簽等技術手段加強危險廢物信息化環境管理,確保數據完整、真實、準確。對違反試點要求、存在重大環境違法問題或試點期間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應及時終止其試點工作。
各市生態環境局應分別于2024年12月底前和2025年12月底前將行政區域內當年試點工作總結報送省廳。
原標題: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征求《關于加強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的通知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環保在線”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環保在線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環保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環保在線)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環保在線”,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7759680;郵箱:hbzhan@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