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的若干措施》,擬加力補齊設施短板、加快設施提標改造、提升設施一體化市場化水平、創新投融資機制。
下面是原文↓
印發《關于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魯發改環資〔2024〕786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
《關于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的若干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9月29日
關于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現代化水平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和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加快補齊生態環境基礎設施短板弱項,顯著提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處理處置能力,結合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力補齊設施短板
1.加快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年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5萬立方米/日,新建改造修復污水管網1000公里;到2025年年底,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污水收集管網空白區,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鎮區常住人口1萬人以上的建制鎮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處理能力全覆蓋。(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因地制宜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內新增完成2000個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到2025年年底,全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達到68%以上。(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
3.合理布局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建立健全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相銜接的運輸網絡,加快完善可回收物收集、運輸、分揀體系,開展有害垃圾分類全鏈條提升活動,年內力爭實現設區市城市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95%以上;到2025年年底,全省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分類運輸車輛達3500輛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加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建設,年內打造10處“無廢園區”;到2025年年底,推動20項工業固廢處置技術裝備列入國家推廣目錄。開展建筑垃圾產生量摸底評估,每個市至少合理布局1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2024年9月底前,各縣(市、區)須明確建筑垃圾處置方式和去向。(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5.強化氰化尾渣、工業廢鹽等特殊類別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建設2個國家區域性危廢處置中心,謀劃建設7個省級危廢區域處置中心。支持淄博、濱州、聊城等市創建省級工業資源綜合利用試點基地(園區)。統籌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焚燒處置設施和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資源,建立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
6.推進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全省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建率維持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建設27個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以上。在濟南、棗莊市開展廢棄農膜回收貯運全覆蓋網絡建設試點,年內規劃建設48處回收站(點);到2025年年底,全省基本建成廢棄農膜回收貯運網絡。(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責任單位:省畜牧獸醫局)
二、加快設施提標改造
7.加快實施“兩個清零、一個提標”改造,年內新增25個縣(市、區)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清零,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保持動態清零,累計完成54%的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到2025年年底,力爭所有縣(市、區)基本實現城市建成區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清零,保持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動態清零,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率達到60%。統籌安排省預算內投資400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提標改造項目予以支持,并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和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8.加大生活垃圾焚燒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符合條件的項目,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給予不超過核定總投資40%的資金支持。年內完成8處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治或封場,防止地下水污染。推動經預處理后達到環保和納管標準的滲濾液納管排放。(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9.加快建設園區工業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探索開展工業園區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納管評估。逐步推進化工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到2025年年底,化工園區全部配備專業化工生產廢水集中處理設施(獨立建設或依托骨干企業)及專管或明管輸送的配套管網,園區內廢水做到應納盡納、集中處理和達標排放。(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0.實施大氣
環境監測監控數字化能力提升工程,年內實現7000余家重點排污單位監測點位自動監測全覆蓋。加快建設污水管網、雨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推動實現固體廢物運營監管統計數據
信息化管理。(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三、提升設施一體化市場化水平
11.支持有條件的市選取1—2個園區,探索建設污水、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及資源化利用“多位一體”的綜合處置基地,推廣靜脈產業園建設模式,延伸拓展循環經濟產業鏈。支持有條件地區,建立集焚燒處理、填埋處置、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處置于一體的生活垃圾協同處理處置利用設施。推廣生活污水“廠網一體化”“廠網河一體化”處置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2.開展市政污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與垃圾焚燒,滲濾液與污水處理協同處置試點。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網點與廢舊物資回收網點“兩網融合”;到2025年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7%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
13.以化工園區、工業園區為重點,推動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列入國家試點名單的,爭取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鼓勵大型環保集團、具有專業能力的環境污染治理企業,對區域污水、垃圾、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提供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
14.加快實施生態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311”工程,推動3大生態環保產業集群、10個生態環保產業特色園區建設,培育壯大100家左右生態環保領域龍頭骨干企業。健全環境基礎設施領域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在市場準入、政策扶持、行政許可監管執法等方面實施分類監管,營造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公正開放的市場環境。(牽頭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
15.加快濟南市等6個國家再生水利用重點城市建設,年內全省新增再生水利用規模10萬噸/日,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3%。遴選一批城市開展省級再生水利用配置試點,持續擴大再生水利用規模;到2025年年底,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5%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四、創新投融資機制
16.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每年遴選一批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項目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支持。統籌整合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各領域政策資金,規范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引導各級國有資本聯動,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投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領域。(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青島金融監管局)
17.探索設立“環基貸”“環保擔”等政策性金融產品,為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信貸支持、增信服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募集資金用于項目建設。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探索項目收益權、特許經營權等質押融資擔保。謀劃實施一批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項目,探索將生態環境治理與資源、產業開發有效融合。(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青島金融監管局、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中國證監會青島監管局、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山東省分行)
18.建立全省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庫,定期向金融機構推送融資需求,高效開展項目投融資對接。推動開發性、政策性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加大中長期貸款支持,鼓勵采取銀團貸款、聯合授信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各地將單個規模較小、位置分散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進行整縣(市、區)打包或區域打包規范開展招商,制定激勵引導政策措施,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山東金融監管局、青島金融監管局、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山東省分行)
五、加強政策支撐保障
19.結合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六大工程”,深挖釋放大氣環境治理、污水垃圾處理、危險廢物治理、生態環境監測等領域設備更新需求,全力爭取國家政策資金支持。嚴格落實“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強化用地、用能、排污總量等資源要素保障。在符合政策要求前提下,簡化優化項目審批程序,依法依規并聯審批。(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
20.組織開展固廢綜合利用等關鍵技術攻關,年內建立一批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遴選發布一批環境基礎設施領域綠色技術。(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1.建立健全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使污水處理費標準能夠覆蓋污水處理、污泥無害化處置等成本并合理盈利。完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政策,強化征收工作,年內實現全省16市垃圾收費全覆蓋。完善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政策,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健全醫療廢棄物處置價格政策,按照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核定醫療廢棄物處置收費標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職責分工,細化落實舉措,強化政策聯動,協同推動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市要對照省里各項任務部署,細化目標任務,強化保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目標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