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是ESG理念諸多關鍵議題之中,相對更具有緊迫性、必要性以及共識性的全球化議題,而碳排放則是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量化數據。2024年11月19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二十九次締約方大會(COP29)期間,“積極防范氣候風險 建設低碳韌性城市”邊會在中國角成功舉行,中國持續探索城市低碳發展和韌性建設的經驗模式。企業作為城市經濟發展的微觀單元,同時也是低碳轉型的重要參與者。本文將聚焦中國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現狀,分析2019年至2023年間全市場以及各行業企業的碳排放信息披露率、碳排放量以及碳排放強度,結合上市公司氣候相關披露的指引新規,以期形成具有指導建議的洞察與展望。
一、上市公司應對氣候變化信息披露指引要求
(一)境外:以ISSB準則為主流指引,進一步強化氣候信息披露規范
隨著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正式發布IFRS S1與S2指引文件,有關可持續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趨于統一化,其中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指南內容的實操性與規范性得到進一步強化。2023年7月,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首批歐洲可持續報告準則(ESRS)[1],包括2項通用準則和10項ESG主題準則,其中《ESRS第E1號——氣候變化》則詳細列示了與氣候變化相關一般披露的基本要求(表1),尤其是披露要求E1-6包含范圍一、二、三的碳排放量統計需求。2024年4月,香港交易所發布《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框架下氣候信息披露的實施指引》,旨在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方面的透明度和質量。該文件聚焦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立足于遵循ISSB準則的基本要求,從戰略、管治、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方面細化如何開展企業氣候風險與機遇的識別、評估以及量化分析,同時以具體示例為代表提升實際參考意義。
表1. 《ESRS第E1號——氣候變化》披露要求與具體內容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二)境內:陸續出臺頂層設計文件,賦能上市企業氣候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4月,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正式發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指引對氣候議題設置了詳細的披露要求,包括披露氣候適應性、轉型計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減排措施、碳排放相關機遇等信息,這也與國際主流的氣候披露框架保持相當程度的一致性。2024年5月,財政部發布《企業可持續披露準則——基本準則(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披露邊界、原則以及要求,聚焦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其中披露要素強調對于風險與機遇信息的量化分析,并對采用的方法和關鍵假設、使用的輸入值和參數、影響的性質、可能性和規模等內容明確提出信息披露要求。財政部的總體目標是,到2027年,我國企業可持續披露基本準則、氣候相關披露準則將相繼出臺;到2030年,國家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準則體系基本建成。綜合而言,監管機構的指引與準則要求交互并構成了可持續信息披露的頂層設計,為上市公司開展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提供有力支撐以及操作指南。
二、中國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數據分析(2019年至2023年)
為深入分析中國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數據披露情況,本研究采用ESG專業數據庫“青綠數據[2]”匯總并整理的企業實際碳排放信息[3],時間范圍為2019年至2023年,上市企業總樣本量共計3,215家[4]。此外,介于上市公司既有披露水平與重點內容,本研究數據分析目前主要集中于碳排放范圍一(直接能源排放)與范圍二(間接能源排放)。隨著歐盟碳關稅的正式實行,出海企業貫穿全價值鏈的碳排放數據治理,以及由此延伸的可持續供應鏈管理同樣也是越來越重要的熱點議題。
(一)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情況分析
受低碳轉型發展政策與市場因素影響,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透明度逐年增加。如下表所示,通過分析全A股已披露碳排放信息的上市公司數量可知,自2019年至2023年,關注并主動披露范圍一與范圍二碳排放數據的企業數量逐年攀升,由254家增長至1,101家,增幅超過333.46%。其中,2022年的企業披露水平提升相對更為顯著,即數量上同比增加243家(增長率為62.63%)。碳排放披露水平的提高主要來源于兩方面原因,一是隨著“雙碳”目標的穩步推進,各地相應出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指引要求,進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對于氣候風險的關注程度。另一方面,碳排放數據作為“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關鍵定量指標,同樣也是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方法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開展ESG實踐的必要環節。
表 2 中國A股上市公司披露碳排放信息企業數量與分行業披露率[5]統計表(2019至2023)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青綠數據[6]
不同行業間上市公司氣候風險意識水平不一,金融業企業更傾向于開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工作,并且多年間趨勢明顯。為進一步分析各行業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差異,本研究參照證監會行業門類細分規則,對應統計單年度內上市公司碳排放(范圍一與范圍二)信息披露占比,繼而拆解該已披露比例數據的行業構成。圖1以條形圖形式展現了2019年至2023年間,各統計區間的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基本情況,即對應表1中末行披露率總計數據。與此同時,條形圖中不同色塊的長度則相對清晰地展示了年度內各行業上市公司披露率的相對水平,能夠實現不同年度行業披露率可比,即色塊長度越長,則被劃分為對應證監會行業門類的上市企業具有相對更高的碳排放信息透明度。如圖所示,金融業(3.08%[7])、衛生和社會工作采礦業(1.87%)、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2.11%)以及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1.71%)連續多年處于全市場領先位置,說明相關企業傾向于開展碳排放數據管理,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意識更為健全。值得注意的是,從氣候風險敞口的視角來看,批發和零售業(0.87%)、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0.59%)以及農、林、牧、漁業企業(0.51%)需要衡量并有效管理自身潛在物理與轉型風險,而現有極低的行業內碳排放信息披露率則遠低于風險識別與應對的基本要求,也從側面印證了大部分存在中重度氣候風險暴露的企業亟需切實開展有效應對氣候變化的必要工作,尤其是相對初期的信息披露與數據治理舉措。
圖 1 中國A股上市公司單年度行業內碳排放信息披露占比[8]情況(2019至2023)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青綠數據
(二)上市公司(分行業)碳排放量統計分析
本研究參照證監會行業門類,統計并分析2019年至2023年間上市企業分行業碳排放均值(范圍一、二)(萬噸CO2e)數據,并分別形成如圖2與圖3所示的行業碳排放表現歷年趨勢圖,分別代表碳排放總量較高行業企業與相對處于低風險行業的兩個代表性群體。此外,以下行業存在相關信息披露水平較低與所披露碳排放均值過小的綜合原因,本研究中不單獨進行分析:教育、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住宿和餐飲業、衛生和社會工作。
重點控排行業的歷年碳排放均值降幅顯著,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采礦業與制造業受制于行業特征仍處于全市場高位。如圖所示,2019年,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碳排放均值(范圍一、二)高達7,246.83萬噸CO2e,為采礦業(4,104.63萬噸)的1.77倍,制造業(529.42萬噸)的13.69倍。其余碳排放量處于全市場較高水平的行業均值基本處于550萬噸CO2e附近。2019年至2023年間,各行業碳排放量(范圍一、二)持續下降,與顯著提升的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形成鮮明對比。其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采礦業降幅均超過100%,分別為196.73%、184.87%、181.54%、145.27%與100.47%。碳排放總量與行業屬性具有強相關性,如從事傳統能源生產、產品制造、
有色金屬與黑色金屬開采等主營業務的企業在落實碳減排過程中具有不同程度的阻礙。結合行業特性與既有數據分析可知,已披露碳排放數據的上市公司已然在實現低碳轉型目標中取得一定程度的進展。
圖 2 中國A股上市公司部分行業碳排放均值(范圍一、二)( 萬噸CO2e)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青綠數據
碳排放水平中等企業未呈現出明顯減排趨勢,上市企業仍需提升減排降碳主動性與力度。如圖3所示,批發和零售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綜合、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的碳排放均值在量級上未超過30萬噸CO2e,處于相對中等偏低水平,但并未呈現出符合預期的降低特征。以批發和零售業以及金融業為例,上市企業碳排放量(范圍一、二)均值基本保持在12萬噸CO2e與25萬噸CO2e之間,即便2019年起有所降低,卻未保持連續降低,甚至批發與零售業的平均碳排放量在2023年有所回升。尤其是金融行業,歷年的碳排放量均值逐年增加,于2023年達到19.74萬噸CO2e,同比2019年增幅68.56%。其中一個可能原因是隨著金融機構碳排放信息披露水平的迅猛提升,部分相對高于行業碳排放水平的新加入機構所披露數據拉高整體均值,但同樣表明行業內部提升氣候風險管理的重要性。
圖 3 中國A股上市公司部分行業碳排放均值(范圍一、二)( 萬噸CO2e) 均值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青綠數據
(三)上市公司(分行業)碳排放強度統計分析
碳強度視角下,重點碳排放管控行業企業仍有提升空間。本研究采用單位營收碳排放量均值(范圍一、二)(噸CO2e/萬元)代表碳排放強度,從企業碳能效水平的維度上,碳強度越高的企業,每單位產值所涉及的碳排放量更高,則企業能源使用效率相對更低。如下圖所示,2023年度,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碳排放強度為5.18噸CO2e/萬元,斷崖式高于其他各個行業均值水平。緊隨其后,制造業(1.71噸CO2e/萬元)、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1.44噸CO2e/萬元)、采礦業(1.05噸CO2e/萬元)以及租賃和商務服務業(0.88噸CO2e/萬元)分別處于同年度碳強度數值較高的前幾大行業,值得重點關注。其中,盡管采礦業的碳排放均值遠高于大多數行業,但碳強度水平并未過分處于劣勢,與多年來低碳轉型的進度不無關聯。
圖 4 2023年A股上市公司各行業碳排放均值與單位營收碳排放量對比圖
資料來源: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青綠數據
三、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情況核心洞察與展望
托生于TCFD氣候相關信息披露框架下的規范指引要求逐步趨嚴,但距離國內上市公司直接運用仍有一定的發展空間,尤其是強制要求采用ISSB準則的過渡期企業在標準適應性與實際操作方面亟需專業賦能。一方面,國內外收束的氣候相關披露報告編制規范明確了具體邊界與披露范圍。以《香港交易所環境、社會及管治框架下氣候信息披露的實施指引》為例,該文件從管治、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四個方面細化氣候相關風險與機遇的識別與評估,并且在定量的角度確定了所適用的氣候情景參數、潛在財務風險量化邏輯、溫室氣體排放計算方法等內容,具有極為清晰的落地指導作用。另一方面,國內可持續信息披露起步較晚,上市公司前期基礎積累相對薄弱,氣候風險管理能力建設難以直接與港股、歐洲上市公司相比肩。現階段的制度文件雖然已有較大突破,但監管口徑尚未出臺統一、明確的全行業碳排放數據計算方法學文件,并且市場化、普適化、數字化的碳排放測算工具仍有所缺失。上市公司可采用的手段有限,無論是開展需要一定經濟成本的第三方碳核查,還是依托品類繁復的機構、平臺完成碳測算,都各有利弊。現階段,對于上市公司而言的當務之急仍是加強內部氣候風險管理,深化、細化對于前沿氣候相關信息披露的理解與認知,并且著力儲備相關專業人才,從而為內部數據治理夯實基礎。
“碳達峰目標”達成時間迫近,各行業企業減排降碳進度不一,尤其是處于低位的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透明度與國內外氣候相關風險管理熱潮形成鮮明對比。數據統計顯示,縱使全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率連年攀升,但時至2023年也僅為21%,甚至不足同期A股上市企業獨立ESG與社會責任報告披露率[9](33.93%)的三分之二。與此同時,各行業的披露情況差異顯著,以金融業、采礦業為代表的上市公司傾向于進行碳核算,而相對高碳排放的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則不足預期,尤其是制造業企業雖然在絕對數量上占據優勢,但是占比水平較低。其中,金融業則是先行先試、取得顯著成效的典型示范。受益于自2016年開始逐步完善的綠色金融頂層設計框架,以及隨后陸續出臺的政策支持文件(如《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環境信息披露指引》),以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在碳排放數據管理的因子規范、計算邏輯以及披露框架上具有明確參照,整體實施難度大幅降低。即便八大控排行業企業在溫室氣體排放的監管以及具體核算上相對更為清晰,但是控排行業類型占全行業類型有限,大部分企業仍以自主驅動開展相關工作為主。
不同行業企業在針對性開展“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舉措時具有優先級次序差異,并且相較于碳排放量絕對數值的降低,企業著力減少碳排放強度是有效踐行低碳轉型工作更為直觀的成果表現。碳排放數據與其中所蘊含的信息僅僅是上市公司階段性生產運營的區間結果,既是企業內部開展氣候風險摸排的必要工作,同時也是監測并修正碳中和戰略目標、優化碳中和技術路線圖的關鍵步驟。企業借助碳排放數據量化分析逐年綜合能耗水平以及碳減排效益,比對自身轉型路徑與方法學的有效性是碳排放數據使用的關鍵。如前文所述,金融機構及重點碳排放管控行業企業受監管端與市場端的雙重影響,在碳排放信息披露與氣候風險和機遇管理兩方面相對更為領先。相對而言,潛在面臨氣候相關物理和轉型風險暴露程度較弱行業的反應速度則相對更慢。以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為例,碳排放信息披露率維持在相對中等水平(29%[10]),五年間碳排放均值(范圍一、二)維持在5.6萬噸CO2e至9萬噸CO2e之間,未呈現出清晰的降低趨勢。氣候風險具有顯著的中長期、不可逆、無差別、高影響特征,尤其受經濟運行機制影響,所形成的財務風險將關聯并傳導至各行業。即便氣候風險敞口與行業屬性高度相關,但低敞口仍存在面臨高風險的潛在可能,預先開展應對工作同樣具有緊迫性。
原標題:IIGFCOP29觀點 | 楊晨輝、施懿宸:中國A股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現狀分析與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