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處理是指為改變污水性質,使其對環境水域不產生危害而采取的措施。城市污水處理一般分為三級:一級處理,系應用物理處理法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蟲卵;二級處理,系應用生物處理法將污水中各種復雜的有機物氧化降解為簡單的物質;三級處理,系應用化學沉淀法、生物化學法、物理化學法等,去除污水中的磷、氮、難降解的有機物、無機鹽等。至于采取哪級處理比較合理,應視對最終排出物的處理要求而定。
一般城市污水主要污染物是易降解有機物,所以絕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廠都采用好氧生物處理法。如果污水中廢水比重很大,難降解有機物含量高,污水可處理性差,就應考慮增加厭氧處理改善可處理性的可能性,或采用物化法處理。
通常城市污水處理以一級處理為預處理,二級處理為主體,三級處理很少使用。一般工廠排出的污水,至少應采取兩級處理。由于二級處理排出的污泥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還要進行污泥處理。
水量變化
在人類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用過的水,絕大部分排入污水管道,但這并不說明污水量就等于給水量,因為有時用過的水并沒有排人污水管道,如消防、沖洗街道水排人了雨水管道或蒸發掉,再加上污水管道的滲漏等造成了污水量小于給水量,一般城市的污水量約為給水量的80%~90%。另外在某些情況下,實際排入污水管道的污水量也可能大于給水量,如地下水經管道接口處滲入,雨水經檢查井u流入以及工廠或其他用戶沒有分散的給水設備,這些用戶的給水量可能未包括在城市集中給水量之內等等,這時就可能出現污水量大于給水量。
在不同的工業企業中,工業廢水的排除情況很不一致,某些工廠的工業廢水是均勻排出的,但很多工廠廢水排出情況變化很大,甚至一些個別車間的廢水也可能在短時間內一次排放,再加上工廠新工藝及新產品的出現等使城市污水的水質水量也隨之不斷地變化。綜上所述,城市污水的水質、水量變化還與城市的發要狀況、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衛生器具的多少、城市的地理位置、氣候和季節有關。
城市污水處理廠設施的設計規模取決于排入下水道的工業廢水總量Q2和與雨水量Q3以及使用下水道的城市人口排污量。
所用工藝
城市污水處理技術就是利用各種設施設備和工藝技術,將污水所含的污染物質從水中分離去除,使有害的物質轉化為無害的物質、有用的物質,水則得到凈化,并使資源得到充分利用。
城市污水處理技術通常有物理處理技術、化學處理技術、物理化學處理技術、生物處理技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