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三維閥門銷售有限公司為您提供電動執行器選型需要考慮要點:
一、根據閥門類型選擇電動執行器
閥門的種類相當多,工作原理也不太一樣,一般以轉動閥板角度、升降閥板等方式來實現啟閉控制,當與電動執行器配套時首先應根據閥門的類型選擇電動執行器。
1.角行程電動執行器(轉角<360度)
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的轉動小于一周,即小于360度,通常為90度就實現閥門的啟閉過程控制。此類電動執行器根據安裝接口方式的不同又分為直連式、底座曲柄式兩種。
a)直連式:是指電動執行器輸出軸與閥桿直連安裝的形式。
b)底座曲柄式:是指輸出軸通過曲柄與閥桿連接的形式。
此類電動執行器適用于蝶閥、球閥、旋塞閥等。
2.多回轉電動執行器(轉角>360度)
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的轉動大于一周,即大于360度,一般需多圈才能實現閥門的啟閉過程控制。
此類電動執行器適用于閘閥、截止閥等。
3.直行程(直線運動)
電動執行器輸出軸的運動為直線運動式,不是轉動形式。
此類電動執行器適用于單座調節閥、雙座調節閥等。
二、根據生產工藝控制要求確定電動執行器的控制模式
電動執行器的控制模式一般分為開關型(開環控制)和調節型(閉環控制)兩大類。
1.開關型(開環控制)
開關型電動執行器一般實現對閥門的開或關控制,閥門要么處于全開位置,要么處于全關位置,此類閥門不需對介質流量進行控制。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開關型電動執行器因結構形式的不同還可分為分體結構和一體化結構。選型時必需對此做出說明,不然經常會發生在現場安裝時與控制系統沖突等不匹配現像。
a)分體結構(通常稱為普通型):控制單元與電動執行器分離,電動執行器不能單獨實現對閥門的控制,必需外加控制單元才能實現控制,一般外部采用控制器或控制柜形式進行配套。
此結構的缺點是不便于系統整體安裝,增加接線及安裝費用,且容易出現故障,當故障發生時不便于診斷和維修,性價比不理想。
b)一體化結構(通常稱為整體型):控制單元與電動執行器封裝成一體,無需外配控制單元即可現實就地操作,遠程只需輸出相關控制信息就可對其進行操作。
此結構的優點是方便系統整體安裝,減少接線及安裝費用,容易診斷并排除故障。但傳統的一體化結構產品也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所以產生了智能電動執行器,關于智能電動執行器后面將再做說明。
2.調節型(閉環控制)
調節型電動執行器不僅具有開關型一體化結構的功能,它還能對閥門進行控制,從而調節介質流量。因篇幅有限其工作原理在此不作詳細說明。下面就調節型電動執行器選型時需注明的參數做簡要說明。
a)控制信號類型(電流、電壓)
調節型電動執行器控制信號一般有電流信號(4~20mA、0~10mA)或電壓信號(0~5V、1~5V),選型時需明確其控制信號類型及參數。
b)工作形式(電開型、電關型)
調節型電動執行器工作方式一般為電開型(以4~20mA的控制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關,20mA對應的是閥開),另一種為電關型(以4-20mA的控制為例,電開型是指4mA信號對應的是閥開,20mA對應的是閥關)。一般情況下選型需明確工作形式,很多產品在出廠后并不能進行修改,奧美閥控生產的智能型電動執行器可以通過現場設定隨時修改。
c)失信號保護
失信號保護是指因線路等故障造成控制信號丟失時,電動執行器將控制閥門啟閉到設定的保護值,常見的保護值為全開、全關、保持原位三種情況,且出廠后不易修改。奧美閥控生產的智能電動執行器可以通過現場設定進行靈活修改,并可設定任意位置(0~100%)為保護值。
三、根據閥門所需的扭力確定電動執行器的輸出扭力
閥門啟閉所需的扭力決定著電動執行器選擇多大的輸出扭力,一般由使用者提出或閥門廠家自行選配,做為執行器廠家只對執行器的輸出扭力負責,閥門正常啟閉所需的扭力由閥門口徑大小、工作壓力等因素決定,但因閥門廠家加工精度、裝配工藝有所區別,所以不同廠家生產的同規格閥門所需扭力也有所區別,即使是同個閥門廠家生產的同規格閥門扭力也有所差別,當選型時執行器的扭力選擇太小就會造成無法正常啟閉閥門,因此電動執行器必需選擇一個合理的扭力范圍。
四、根據所選電動執行器確定電氣參數
因不同執行器廠家的電氣參數有所差別,所以設計選型時一般都需確定其電氣參數,主要有電機功率、額定電流、二次控制回路電壓等,往往在這方面的疏忽,結果控制系統與電動執行器參數不匹配造成工作時空開跳閘、保險絲熔斷、熱過載繼電器保護起跳等故障現像。
五、根據使用場合選擇外殼防護等級、防爆等級
1.外殼防護等級
外殼防護等級是指電動執行器的殼體防外物、防水等級,以字母IP后加兩位數表示,*位由1~6表示防外物等級(見表一),第二位由1~8表示防水等級(見表二)。
表一、*位數字代表的防外物等級
數字
防 護 等 級
簡 要 說 明
型號含義
0
無防護
省略不標該防護特征時,無專門的防護。
1
防護直徑>50mm的固體
能防止直徑超過50mm的固體異物進入殼體內,人體某一大面積部分如手(但對有意識的接觸并無防護)。
2
防護直徑>12.5mm的固體
能防止手指或類似物,直徑超過12mm長度不超過80mm的固體異物進入殼體內。
3
防護直徑>2.5mm的固體
能防止直徑大于2.5mm的工具、電線等異物進入殼體內。
4
防護直徑>1.0mm的固體
能防止直徑大于1mm的固體異物進入殼體內。
5
防塵
不能*防止塵埃進入殼體內,但進入量不足達到妨礙設備正常運行。
6
塵密
無塵埃進入
表二、第二位數字代表的防水等級
數字
防 護 等 級
簡 要 說 明
定 義
0
無防護
省略不標該防護特征時,無專門的防護。
1
防滴
垂直滴水無有害影響。
2
15°防滴
設備與垂直線成15°角以內時,垂直滴水無有害影響。
3
防淋水
與垂直線成60°以內的淋水無有害影響。
4
防濺水
任何方向濺水無有害影響。
5
防噴水
任何方向沖水無有害影響。
6
防海浪
猛烈海浪或強烈噴水時進入外殼水量不至于達到有害影響。
7
防浸水
浸入在規定壓力的水中經規定的時間后,進入外殼水量不至于達到有害影響。
8
防潛水
能按制造廠規定的條件長期潛水,其技術條件由制造廠規定。
2.防爆等級
在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蒸汽、液體、可燃性粉塵等而引起火災或爆炸危險的場所時,必需對電動執行器提出防爆要求,根據不同的應用區域選擇防爆形式和類別。防爆等級可通過防爆標志EX及防爆內容來表示(參考《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3836-2000)。
防爆標志內容包括:防爆型式+設備類別+(氣體組別)+溫度組別
a)防爆型式:根據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分為本質安全型、隔爆型、增安型、正壓型、澆封型、充砂型等。它們的標識如下表三。?
表三、防爆形式及標志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標志
本質安全型
Exi
隔爆型
Exd
充砂型
E x q
增安型
Exe
澆封型
E x m
正壓型
Exp
b)設備類別:
表四、設備類別
I 類
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
II 類
除煤礦外的其他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
II類隔爆型“Exd"和本質安全型“Exi"電氣設備按其適用于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大試驗安全間隙或小點燃電流比,進一步分為又分為IIA、IIB、和IIC類,其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下表五:
表五、氣體組別
氣體組別
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 (mm)
小點燃電流比MICR
IIA
MESG≥0.9
MICR>0.8
IIB
0.9>MESG>0.5
0.8≥MICR≥0.45
IIC
0.5≥MESG
0.45>MICR
c)溫度類別:
電氣設備按其高表面溫度分為T1~T6組,使得對應的T1~T6組的電氣設備的高表面溫度不能超過對應的溫度組別的允許值。溫度組別、設備表面溫度和可燃性氣體或蒸汽的引燃溫度之間的關系如下表六:
表六、溫度組別
溫度級別
設備的高表面溫度T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