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法觸探儀利用一定的錘擊動能,對地基土作出工程地質評價:
錘重: 10kg+10g
落高: 500mm
大貫入深度: 6000mm
貫入錘錘度: 60度
貫入錘角大直徑: 40mm
荷蘭法觸探儀操作規程
1、先用輕便鉆鉆至試驗土層標高。
2、灌入前,觸探架應安裝平穩,保持觸探孔垂直。
3、灌入時,使穿心錘自由下落。落距為76cm,及時記錄貫入深度,一陣擊的貫入量及相應的錘擊數(一般5擊為一陣擊),并計算每貫入10cm的實測錘擊數N。
4、當觸探桿長度大于2m時,錘擊數應按相應的規范校正。
基本規定
1、路堤施工期荷載只考慮路堤自重;營運期荷載包括路堤、路面自重及行車荷載,其中行車荷載只考慮靜荷載,并按等效靜止土柱作用考慮。
2、行車荷載:一級公路、高速公路按公路Ⅰ級標準;二級及以下等級公路按公路Ⅱ級標準。路面結構:一級公路、高速公路按總厚度78cm考慮;二級公路按總厚度55cm考慮;三級及以下等級公路按總厚度40cm考慮。
3、填筑路堤地基承載力要求f0分析:當路堤高≤2.0m時,按公路路床穩定性壓實度強度要求考慮。計算荷載:路堤高≤2.0m時,按營運期荷載計算;路堤高>2.0m時,按施工期荷載計算。路堤基底自重應力按大應力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