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與工業廢水中的污染物是多種多樣的,往往需要采用幾種方法的組合才能去除不同性質的污染物,達到凈化目的與排放標準。現代廢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一級處理主要去除廢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后的廢水,BOD一般只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準。一級處理屬于二級處理的預處理。二級處理主要去除廢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物值,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準的要求。三級處理是在一級、二級處理后,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氨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發、混凝沉淀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反滲析法等。三級處理是深度處理的同義語,但兩者又不*相同,三級處理常用于二級處理之后,而深度處理則以廢水回收再用為目的,在一級或者二級處理后增加的處理工藝。廢水再用的范圍很廣,從工業上的重復利用、水體的補給水源到成為生活用水等。
污泥是廢水處理過程中的產物。城市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含有大量的有機物,富有肥分,可以作為農肥使用,但又含有大量細菌、寄生蟲以及從廢水中帶來的重金屬離子等,需要做穩定與無害化處理。污泥處理的主要的方法是減量處理、穩定處理、綜合處理、終處理。
對于某種廢水,采用哪幾種處理方法組成系統,要根據廢水的性質、水量,回收其中有用物質的可能性、經濟性、受納書體的具體條件,并結合調查研究與經濟技術比較后決定,必要時還需要進行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