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污水處理設備——濰坊沃華*
屠宰廢水的來源
屠宰廢水來自于圈欄沖洗、淋洗、屠宰以及其他廠房地坪沖洗、燙毛、剖解、副食加工、洗油等。
屠宰廢水的水質
通過其水質來源,我們可以知道廢水中血主要含有液、油脂、碎肉、骨渣、毛及糞便等,廢水呈褐紅色,具有較強的腥臭味。有機懸浮物含量,排入水體會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壞生態系統,污染環境。另外它與其他濃度有機廢水的zui不同在于它的NH3-N濃度較(約120mg/l),因此在工藝設計中應充分考慮NH3-N對廢水處理造成的影響。
屠宰廢水的特點
具有水量、排水不均勻、濃度、雜質和懸浮物多、可生化性等特點。同時,相對于其他濃度有機廢水的zui不同在于它的NH3-N濃度較(約120mg/l)。
屠宰廢水的危害
有機懸浮物含量,,排入水體會消耗水中的溶解氧,破壞生態系統,污染環境。
在屠宰和肉類加工的過程中,要耗用量的水,同時又要排除含有血污、油脂、毛、肉屑、畜禽內臟雜物、未消化的食料和糞便等污染物質的廢水,而且此類廢水中還含有量對人類健康有害的微生物。肉類加工廢水如不經處理直接排放,會對水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人畜健康造成危害。
肉類加工廢水所含污染物質多屬于易于生物降解的有機物,在它們排入水體后,會迅速地耗掉水中的溶解氧,造成魚類和水生生物因缺氧而死亡;由于缺氧還會使水體轉變為厭氧狀態,這樣會使水質惡化、產生臭味、影響衛生。同時,廢水中的致病微生物會量繁殖,危害人民健康。對屠宰肉類加工廢水進行處理,去除其污染對保護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是十分必要的。
屠宰廢水處理設計依據
1、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法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98年11月18日*10次常務會議通過);
3、《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457-92);
4、《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5、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環保、衛生和安等法規,經處理后主要水質指標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6、設計中堅持科學態度,采用的水處理工藝既要體現、經濟,又要成熟、,并具有操作簡單、管理方便等特點;
7、 處理單元相對緊湊、占地盡可能少,在、出水水質的提下,盡量降工程造價及成本;
8、設計中堅持污水生化處理與生態化處理思想相結合的原則,營造和諧的污水處理生態環境。
主要參數
- 隔油氣浮機按處理能力可達到1-500m3/h,也可根據用戶需求設計
- 設備額定功率:1.5-5.5kw
- 經隔油氣浮機處理后五水污染物的去除率可達到:COD40%,SS80%,動植物油 80%,BOD40%
適用范圍
- 以湖泊水為水源的自來水廠除藻降濁
- 應用于工業廢水處理工程,如石油化工、紡織、印染、電鍍、制革、食品工業等領域
- 應用于廢水中有機物質回收,如造紙、漿粕,水中的纖維回收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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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污水處理設備型號屠宰污水處理設備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