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kw防爆電機保護開關箱適用于爆炸性氣體環境1區、2區場所。
■適用于IIA、IIB、IIC級爆炸性氣體環境。防爆相序保護箱 防爆缺相保護電控箱 防爆電動機保護箱
■適用于溫度組別為T1-T6組別。BXK系列防爆控制箱(IIB、IIC、DIP) 不銹鋼防爆控制箱,防爆電箱
■適用于石油開采、煉油、化工、醫藥、設施等爆炸危險環境及海洋石油平臺油輪等場所
7.5kw防爆電機保護開關箱結構要求
4.3.1 起動器的主腔為隔爆型結構,接線腔為增安型結構。
4.3.2 起動器的電氣間隙不小于6mm,爬電距離不小于10mm。
4.3.3 起動器外殼材質采用含鎂量不大于6%(質量百分比)的鑄造鋁合金制造。
4.3.4起動器所有緊固件必須具有防止自行松脫措施。
4.3.5 起動器的所有黑色金屬零部件必須具有防銹措施,表面不得有鍍層脫落現象。
4.3.6 起動器應設有接地螺釘,內接地螺釘M6, 外接地螺釘M8,并標注接地符號“〨”。
4.3.7 起動器外殼在明顯處應設有清晰、*性的凸紋標志“Ex”。
4.3.8 起動器ⅡB類隔爆接合面寬度L≥12.5、l≥8、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ⅡC類隔
爆接合面寬度L≥25、接合面間隙/直徑間隙ic≤0.15,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過6.3μm。
4.3.9 起動器觀察窗的透明件直接膠粘在蓋開孔內,從隔爆外殼內部到外部通過膠粘接合面zui
短通路不小于10㎜。
4.3.10 起動器隔爆接合面涂204-1置換型防銹油。
4.3.11 起動器外殼外表面涂淺灰色粉末漆。
4.3.12 起動器應設置銘牌及警告牌,銘牌和警告牌用黃銅板或其它耐化學腐蝕的材料制造。
性能要求
4.4.1 起動器所使用的元件的技術性能,除符合本企業標準規定外,還應符合各自的產品標準
有關規定。
4.4.2 起動器應承受50Hz、電壓2500V的工頻耐壓試驗,歷時1min(出廠檢驗歷時1S)無擊穿和閃
絡現象。起動器的絕緣電阻不小于20MΩ。
4.4.3 起動器外殼zui高表面溫度不超過130℃。
4.4.4 起動器各部分在正常工作條件下溫升極限值見表2和表3
表2 接線端子溫升極限
4.4.5起動器的外殼應承受7J、透明件應承受4J沖擊能量的沖擊試驗,不得損壞和發生影響防爆
性能的變形。
4.4.6起動器的隔爆外殼,應進行靜壓試驗,試驗壓力ⅡB類1MPa、ⅡC類1.5MPa,時間10+2 0 S
,外殼不漏水或無可能影響隔爆性能的*變形為合格。
4.4.7起動器的塑料透明件應能承受GB3836.1-2000中23.4.7.3條耐熱試驗和23.4.7.4條耐寒試驗
要求。
4.4.8起動器的密封墊、引入裝置密封圈應采用橡膠制造,密封圈應符合GB3836.1-2000附錄D中
D3.3規定的老化試驗要求。
4.4.9 起動器電纜引入裝置應能夾緊電纜,應符合GB3836.1-2000中附錄D2.3的要求。
4.4.10 起動器外殼應承受內部爆炸,應符合GB3836.2-2000中15.1.2.2規定的動壓試驗要求。
4.4.11 起動器外殼應承受GB3836.2-2000中15.2規定的內部點燃的不傳爆試驗要求。
4.4.12 起動器的防護能力應不低于IP54的要求。
4.4.13 起動器在控制電源電壓的85%~110%之間任何電壓下應可靠的閉合。當不低于75%額定控
制電源電壓時,處于吸合狀態下的起動器不應釋放。在觸頭磨損的情況下起動器zui低釋放電壓:
對于交流(在額定頻率下)應不低于額定控制電源電壓20%;對于直流應不低于額定控制電源電壓
10%。當吸引線圈電路被切斷后,可動部分必須迅速恢復到原來位置。
4.4.14 起動器的過載保護動作性能應符合表4規定。
4.4.15起動器的斷相保護性能應符合表5規定。
4.4.16 起動器必須具有短路保護功能,可在三相主電路中接入斷路器或熔斷器來實現,其分斷能
力為額定電流的10±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