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廚房滅火裝置招商
技術法規和選用原則
4. 1 技術法規
由于廚房火災形勢的嚴峻和對我國生命財產安全的影響,《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8. 5. 8 條規定, 公共建筑中營業面積大于500平方米 的餐飲場所, 其烹飪操作間的排油煙罩及烹飪部位宜設置自動滅火裝置, 且應在燃氣或燃油管道上設置緊急事故自動切斷裝置。
各地政會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出臺相應的技術措施, 規范廚房滅火裝置的應用, 如四川省地方標準DB51öT 592- 2006《廚房設備細水霧滅火系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規定, 高層建筑內營業性餐廳的營業面積為200 平方米 和多層建筑內營業性餐廳的營業面積為500 平方米 應設置廚房滅火裝置等。
4. 2 選用原則
廚房滅火裝置的選用是依據裝置的滅火性能、滅火劑的毒性、是否影響商業繼續服務等綜合因素來確定。
廚房滅火裝置能快速滅火, 使火災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較小, 不會造成因火災而產生商業的不連續性。
滅火劑應無毒性。采用無毒的皂化反應的滅火劑和水是較好的滅火劑, 泡沫蛋白和水成膜泡沫較好不要采用。
選擇的滅火裝置和滅火的藥劑應是不會造成商業中斷的, 這樣可以減少火災的間接損失。
總之, 廚房滅火裝置的選擇, 目的是盡可能的減少火災后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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