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埋式污水處理設備二次沉淀池運行管理有哪些要求?
(1)經常檢查并調整二沉池的配水設備,確保進入各二沉池的混合液流量均勻。
(2)檢查浮渣斗的積渣情況并及時排出,還要經常用水沖洗浮渣斗。同時注意浮渣刮板與浮渣斗擋板配合是否適當,并及時調整或修復。
(3)經常檢查并調整出水堰板的平整度,防止出水不均和短流現象的發生,及時清除掛在堰板上的浮渣和掛在出水槽上的生物膜。
(4)巡檢時仔細觀察出水的感官指標,如污泥界面的高低變化、懸浮污泥量的多少、是否有污泥上浮現象等,發現異常后及時采取針對措施解決,以免影響水質。
(5)巡檢時注意辨聽刮泥、刮渣、排泥設備是否有異常聲音,同時檢查其是否有部件松動等,并及時調整或修復。
(6)定期(一般每年一次)將二沉池放空檢修,重點檢查水下設備、管道、池底與設備的配合等是否出現異常,并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修復。
(7)由于二沉池一般埋深較大,因此,當地下水位較高而需要將二沉池放空時,為防止出現漂池現象,一定要事先確認地下水位的具體情況,必要時可以先降水位再放空。
(8)按規定對二沉池常規監測項目進行及時的分析化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