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污水介紹
生活污水處理工藝一般根據城市污水的利用或排放去向并考慮水體的自然凈化能力,確定污水的處理程度及相應的處理工藝。處理后的污水,無論用于工業、農業或是回灌補充地下水,都必須符合國家頒發的有關水質標準。
二、、生活廢水處理設備裝置的適用范圍
1、賓館、飯店、療養院、醫院;
2、住宅小區、村莊、集鎮;
3、車站、飛機場、海港碼頭、船舶;
4、工廠、礦山、旅游點、風景區;
三、生活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工藝
物理處理法:
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回收廢水中不溶解的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廢水處理法,可分為重力分離法、離心分離法和篩濾截留法等。以熱交換原理為基礎的處理法也屬于物理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
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在化學處理法中,以投加藥劑產生化學反應為基礎的處理單元是:混凝、中和、氧化還原等;而以傳質作用為基礎的處理單元則有:萃取、汽提、吹脫、吸附、離子交換以及電滲析和反滲透等。后兩種處理單元又合稱為膜分離技術。其中運用傳質作用的處理單元既具有化學作用,又有與之相關的物理作用,所以也可從化學處理法中分出來 ,成為另一類處理方法,稱為物理化學法。生活污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