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恒躍水下工程有限公司
潛水員水下封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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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恒躍水下工程有限公司業務污水井開孔打洞、污水管道封堵頭水下拆除、橋梁水下樁基檢測,污水管道封堵,市政排污管道封堵、水下管道堵漏、水下檢查、水下探摸、水下攝像、水下拍照、水下打撈、水下堵漏、水下拆除、水下清淤清理、橋樁水下加固,潛水員水下封堵作業、水下安裝鋪設管道、水下電纜安裝鋪設、過河沉管水下施工、水庫閘門維修(安裝更換鋼絲繩,提升拉桿)、沉井封底澆筑水下混凝土、水下切割鋼管樁、水下電焊作業、污水池水下堵漏、等潛水作業工程。
潛水作業安全深度有何規定?
潛水作業、潛水中呼吸氧氣,潛水作業,潛水減壓時,艙內靜息狀態下呼吸氧氣的安全深度為15m。
空氣潛水
空氣潛水的深度為60m;
使用自攜式潛水呼吸器進行空氣潛水的安全深度為40m;
空氣飽和潛水安全深度為15m;
氮氧潛水:
氮氧潛水的安全深度為50m;
氮氧飽和潛水的安全深度為36.5m;
氮氧飽和潛水時,空氣巡回潛水的安全深度為70m;
氦氧潛水:
使用噴射再生式氦氧重潛水裝具潛水的安全深度120m;
氦氧飽和潛水及巡回潛水的深度為300m。
潛水深度大于50m或減壓時間超過20min時,潛水作業,必須配備水面加壓艙及其有關設備。使用噴射再生式氦氧重潛水裝具時,必須配備潛水吊籠及其有關設備。
潛水深度大于150m時,必須配備熱水服及呼吸氣加熱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