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城鎮的快速發展,用水量的逐步加大。環境保護部門于2002年12月24日發布,2003年7月1日正式實施針對城鎮污水的排放標準。城鎮污水排放標準是由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負責起草,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批準并實施。
排放標準主要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的出水、廢氣排放和污泥處置(控制)的管理,針對普通老百姓的居民用水和工企業獨立的生活污水處理也同樣采取這個標準。針對污水污染環境從根本上進行治理。
城鎮污水主要是指社區的生活污水,政務辦公的生活污水,學校、各種餐飲行業等商業服務類排放的污水以及公共設施排水,以及經處理過的工業廢水、雨水。根據需要保護的環境廢水排放分為三個大的標準,一級標準、二級標準、三級標準。一級標準又分A/B兩個標準。一級A標準最為嚴格。當水用于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時采取一級A標準。
該標準還規定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作為水資源用于農業、工業、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時,還應達到相應的用水水質要求,不得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不利影響。
從規定的實施到現如今已有8-9年的時間了,從規定中不難看出我們的城鎮污水已盡可能地使用科學的技術手段對水進行處理并進行二次利用。我們只有一個地球,雖然海水面積占據地球總面積的70%,但是淡水資源是非常有限的,保護現有的淡水資源是我們當下必須要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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