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式報警閥與延遲器、水力警鈴、灑水噴頭、消防供水系統等連接組成自動噴淋滅火系統。是自動噴淋滅火系統中重要報警控制閥門。 濕式報警閥系統工作原理: 當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保護區域內發生火情時,火場環境溫度升高時,閉式噴頭上的玻璃球炸裂(或易熔合金熔化),噴頭打開噴水滅火。此時由于出口側管網水壓下降,形成壓差,閥瓣組件打開,水源水不斷補充管網滅火,同時水流也經密封環槽內的孔流入延遲器,并迅速充滿,以一定水壓沖擊水力警鈴發出連續的報警聲,壓力開關動作接通電觸點,接通控制中心,以聲、光報警,同時啟動主供水泵進行消防滅火。 產品的技術性能及尺寸: 工作壓力: 0.14~1.2MPa 適宜于大于4℃,小于80℃的環境溫度。 產品型號 | 公稱通徑 (mm) | 連接相關參數 | 外形尺寸(mm) | 螺栓數 | 螺栓規格 | 法蘭螺孔中心距mm | A | B | ZSFZ-80 | 80 | 4 | M16 | Φ145 | 250 | 280 | ZSFZ-100 | 100 | 8 | M16 | Φ180 | 270 | 600 | ZSFZ-150 | 150 | 8 | M20 | Φ240 | 365 | 665 | ZSFZ-200 | 200 | 12 | M20 | Φ295 | 465 | 730 | 部件作用: 1) :只允許水單方向流入噴水系統并在規定流量下報警。 2) 延遲器:延遲水力警鈴動作時間,減少因水壓波動而造成的誤報警。 3) 水力警鈴:系統啟動后,能發出聲響的水力驅動式報警裝置。 4) 壓力開關:報警閥動作后,壓力開關動作接通電觸點。 5) 警鈴閥:伺應狀態下為常開,檢查、維護和修理時才可關閉此閥。 6) 試警鈴閥:在調試、維護才開啟此閥,以判定系統工作情況。 7) 放水閥:排去閥后管網余水,以進行檢修或更換噴頭。 用戶須知: 1) 用戶在訂購ZSFZ型裝置時,請在定單上寫明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及交貨日期。 2) 本產品每套包括:一臺,延遲器一件,水力警鈴一件,壓力表兩只,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各1份。如因設計需要,有所增減,請訂貨時注明。其他配件如壓力開關、信號蝶閥(閘閥)、水流指示器、消防電磁閥及電控箱等須單獨訂貨。 3) 安裝前,必須進行管道沖洗,清除管內雜質,直至流出清水,沖洗流量不應小于系統設計流量。 報警閥應每年拆下檢修一次,沖洗管道,清除水垢 、鐵銹、污物等;檢查各零件是否損壞;節流孔有無堵塞;閥座有無水垢、銹蝕、雜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