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實驗室家具中化驗操作臺操作規程:
1.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按照規定的操作規程進行。未經許可,不得從事操作規程以外的工作。
2.所有實驗室工作人員熟悉實驗室的安全技術措施(包括防火、安全用電、急救知識、藥品性能、儀器的正確使用和維護等),并經常學習與自身安全有關的知識。
3.使用易燃藥品時,應遠離熱源。
4.汞應保存在厚壁密封容器內,使用時不得溢出。如果已經溢出,應盡可能*收集或清除。
5.轉移易傷人的液體(如H2SO4、HNO3、HCI、濃堿液等)時,注意不要濺在身上,或用大量清水沖洗。
6.當使用強氧化劑,如高氯酸時,沒有有機物落入其中或其他有機物會接觸到它的氣體。
7.濃硫酸稀釋時,應注意酸進入水中,嚴禁水進入酸中。
8.當使用劇物,如和氟化物時,按照高毒性藥物的使用規則進行。使用其他對身體有害的操作時,在氣柜內進行。
9.打開易揮發藥品時,瓶口一定不要放在人的一側。?
10.嚴禁配制無標簽、無濃度的藥品。如有瓶標脫落或不清,立即補充或更換。
11.禁止嘗這種藥。瓶口不應指著鼻子聞藥。你可以用手輕輕地扇動瓶子的嘴。
12.房間內禁止吸煙。下班后洗手。不要用玻璃杯放置儀器或喝水。
13.嚴禁用干粉和滅火器用水滅火。
14.貴重儀器設備損壞,不得擅自修理。使用時,應按說明書執行。
15.使用貴重儀器時,附近不得有其他人員。使用手持工具時,應穿橡膠底鞋。
16.當確定有毒溶液時,避免掉在地板或操作平臺上。?
17.測定碳和硫時,禁止將沾有油或其他有機物的樣品燃燒。在高溫氧氣的作用下,有機物可能會爆炸。
18.洗餐具時,注意是否有損傷,以免傷到手,洗完后放回原處。
19.非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房間,進入房間的經主管部門批準。
20.酒精燈熄滅前,不允許注射酒精。酒精燈熄滅時,不準用嘴吹,要用玻璃罩熄滅。
21.化學試劑未經主管不得發放。
22.有毒有害藥品不得更換或倒入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