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檢查是質量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賣方需嚴格進行廠內各生產環節的檢查和試驗。賣方提供的合同設備須簽發質量證明、檢驗記錄和測試報告,并且作為交貨時質量證明文件的組成部分。
檢查范圍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進廠,部件的加工、組裝、試驗、出廠試驗。
賣方檢查的結果要滿足第4章節的要求,如有不符之處或達不到標準要求,賣方要采取措施處理直至滿足要求,同時向買方提交不*性報告。賣方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應將情況及時通知買方。
由賣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包括分包與外購),在生產過程中都須進行嚴格的檢驗和試驗,出廠前須進行部套和/或整機總裝和試驗。所有檢驗、試驗和總裝(裝配)必須有正式的記錄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合格者才能出廠發運。所有這些正式的記錄文件及合格證作為技術資料的一部分郵寄給買方存檔。此外,賣方還應在隨機文件中提供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
工廠檢查的所有費用包括在合同總價之中
8.3.2 工廠檢驗及試驗
8.3.2.1 由賣方提供的設備,原材料應按規定和標準進行必要的檢驗和試驗,以證實材料滿足相應的規范和標準的要求,在設備制造工作完成時,應進行試驗以證明其性能符合本規范及適應標準的條款,并滿足可靠、穩定運行的要求,在設備安裝好后,賣方應指導買方指派的人員完成驗收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