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中的易損件必須提供備品備件,每個備品備件必須與原件有相同的性能和尺寸以便于更換。同時,對于供方提供的備品備件中的非標準件應提供其完整的機加工圖,對于標準件,應該提供其標準號。
提供30年的備品備件和磨損件保障, 即供方應保證在裝置投運后30年內, 當需方提出要求時,繼續以優惠的價格和條件向需方提供設備正常運行所需備品備件和磨損件。如供方停止或不制造某些備品備件, 供方有義務提前半年通知需方, 以便需方有足夠的時間訂購一批所需備件, 在此種情況下供方有義務向需方免費提供該備件的圖紙及技術資料。
3)工具:
上述所有設備在開車、調試、運行與維護的工具(價格含在合同總價內)。并向需方提供工具清單及說明書。
供方應提供滿足大修時安全而有效地拆卸部件或組件及特殊維修和檢修要求的工具, 并應根據其使用壽命和使用頻率考慮一定的余量。每項工具均需附有必要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