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原裝NACHI不二越增加設備的穩定性能VDC-1A-1A2-20提高了磁滯性、重復性、響應性。紡織機械是把天然纖維或化學纖維加工成為紡織品所需要的各種機械設備。廣義的紡織機械還包括生產化學纖維的化工機械。紡織機械是紡織工業的生產手段和物質基礎,其技術水平、質量和制造成本,直接關系到紡織工業的發展。常用的紡織機械所使用的導向輥存在轉向不便的缺點,且不能進行絲線的拉力預警,容易發生斷線現象,不能滿足使用的需要。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紡織機械用qfw轉動導向輥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紡織機械用轉動導向輥結構,包括導向輥本體,所述導向輥本體的兩側均裝設有活動軸芯,所述活動軸芯的外端部活動連接有豎向設置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的頂端通過連接橫桿連接,所述連接橫桿的中部豎向裝設有轉向桿,所述轉向桿的頂端裝設有球狀的萬向轉向結構件,所述萬向轉向結構件的外部與支撐板連接,所述支撐板的上部水平裝設有承重板,所述支撐板與承重板之間通過彈性拉伸感應器連接,所述承重板的外側還裝設有報警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的輸入端和輸出端分別與彈性拉伸感應器的數據輸出端和報警器的控制端連接。
VDS-OA-1A1-10 VDS-OA-1A2-10 VDS-OA-1A3-10 VDS-OB-1A1-10
VDS-OB-1A2-10 VDS-OB-1A3-10
VDR-1A-1A2-22 VDR-1A-1A3-22 VDR-1A-1A4-22 VDR-1A-1A5-22
VDR-1B-1A2-22 VDR-1B-1A3-22 VDR-1B-1A4-22 VDR-1B-1A5-22
VDR-1A-2A2-22 VDR-1A-2A3-22 VDR-1B-2A2-22 VDR-1B-2A3-22
VDR-11A-1A2-1A2-22 VDR-11B-1A2-1A2-22 VDR-11A-1A2-1A3-22
VDR-11B-1A2-1A3-22 VDR-11A-1A3-1A3-22 VDR-11B-1A3-1A3-22
VDR-11A-2A2-2A2-22 VDR-11B-2A2-2A2-22 VDR-11A-2A2-2A3-22
VDR-11B-2A2-2A3-22 VDR-11A-2A3-2A3-22 VDR-11B-2A3-2A3-22
VDR-1A-1A1-13 VDR-1A-1A2-13 VDR-1A-1A3-13 VDR-1B-1A2-13
日本原裝NACHI不二越增加設備的穩定性能VDC-1A-1A2-20提高了磁滯性、重復性、響應性。優選的,所述導向輥本體的表面開設有內側襯設防滑墊的限位槽。
優選的,所述支撐桿與連接橫桿的連接處為弧形。
優選的,所述彈性拉伸感應器的數量不少于兩個,且彈性部件的兩端分別與支撐板和承重板的內側表面固定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紡織機械用qfw轉動導向輥結構通過采用球狀的萬向轉桿,轉向方便、順暢,使得導向輥的工作面始終與紡織絲線充分的接觸,受力更加均勻,與彈性拉伸感應器的感應端配合,使得測量精確,且在絲線受力過大時及時的進行報警,避免發生斷線現象,結構簡單、實用,便于推廣使用。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紡織機械用qfw轉動導向輥結構,包括導向輥本體1、活動軸芯2、支撐桿3、連接橫桿4、轉向桿5、萬向轉向結構件6、支撐板7、承重板8、彈性拉伸感應器9、報警器10和控制器11,導向輥本體1的兩側均裝設有活動軸芯2,導向輥本體1的表面開設有內側襯設防滑墊的限位槽,避免發生滑脫,活動軸芯2的外端部活動連接有豎向設置的支撐桿3,支撐桿3的頂端通過連接橫桿4連接,支撐桿3與連接橫桿4的連接處為弧形,使得受力均勻不易彎折,連接橫桿4的中部豎向裝設有轉向桿5,轉向桿5的頂端裝設有球狀的萬向轉向結構件6,能夠實現qfw的轉動,且可加設緊固件,根據使用要求進行方向的限定,結構簡單方便,萬向轉向結構件6的外部與支撐板7連接,支撐板7的上部水平裝設有承重板8,支撐板7與承重板8之間通過彈性拉伸感應器9連接,彈性拉伸感應器9的數量不少于兩個,且彈性部件的兩端分別與支撐板7和承重板8的內側表面固定連接,使得測量結果更加的準確,承重板8的外側還裝設有報警器10和控制器11,控制器11的輸入端和輸出端分別與彈性拉伸感應器9的數據輸出端和報警器10的控制端連接。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