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定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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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簡介
詳細介紹
固定污染源監測儀技術參數
項目 | 參數 | |
性 能 指 標 | 檢測能力 | 總烴、甲烷、非甲烷總烴、苯、甲苯、二甲苯 |
量程 | 非甲烷總烴 0.01 ppm~10000 ppm(可選);苯系物 0.05 ppm~1000 ppm | |
檢出限 | 非甲烷總烴 ≤ 0.01 ppm;苯系物 ≤ 0.05 ppm | |
重復性 | < 1% | |
零點漂移 | 漂移 < 0.5% F.S.(24h) | |
量程漂移 | 漂移 < 2.0% F.S.(24h) | |
分析周期 | 2 min~5min (可選) | |
系 統 參 數 | 儀器尺寸 | 19英寸標準機箱,高度6 U,(430×266.7×633)mm (W×H×D) |
電源規格 | 220 VAC 50 Hz | |
運行功率 | 500 W | |
輸入/輸出 | USB;繼電器和 24 V電源接口;LAN;RS232;VGA | |
工作環境 | 溫度:5 ℃~35 ℃;濕度 20~90% RH | |
系 統 配 置 | 檢測器 | FID 檢測器 |
載氣種類 | 高純氮氣(≥99.999%) | |
定量方式 | 定量環 | |
進樣方式 | 閥進樣 | |
樣氣要求 | 環境溫度~180 ºC;流速不低于 0.5 L/min 或壓力不低于 0.1 MPa;無固體顆粒 |
固定污染源監測儀固定污染源監測目的和要求
監測目的: 檢查排放的廢氣有害物質含量是否符合同家或地方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標準; 評價凈化裝置及污染防治設施的性能和運行情況,為空氣質盤評價和管理提供依據。
要求:進行有組織排放污染源監視時,要求生產設備處于正常運轉狀態,對因生產過程而引起排放情況變化的污染源,應根據其變化特點和周期進行系統監測。
固定污染源,通常是指向環境排放或釋放有害物質或對環境產生有害影響的場所、設備和裝置。空氣污染源包括固定污染源和流動污染源。固定污染源又分為有組織排放源和無組織排放源。有組織排放源指煙道、煙囪及排氣筒等。無組織排放源指設在露天環境中的無組織排放設施或無組織排放的車間、工棚等。它們排放的廢氣中既含有固態的煙塵和粉塵,也含有氣態和氣熔膠態的多種有害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