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品達試驗設備有限公司作者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冷庫設計規范冷庫設計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J72--84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
批誰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
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關于發布《冷庫設計規范》的通知
計標[1984]2363號
根據原因家建委(78)建發設字第562號文的要求,由商業部會同有關單位編制的《冷庫設計規范》,已經有關部門會審,現批準《冷庫設計規范》XGBJ72-84為國家標準,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規范由商業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商業部設計院負責。
國家計劃委員會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編制說明
本規范是根據原因家建委(78)建發設字第562號通知由商業部設計院會同上海輕工業設計院、湖北工業建筑設計院、天津建筑設計院、上海水產學院、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共同編制的。
編制過程中,遵循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進行了比較廣泛的調查和科學試驗,總結了我國三十多年來建設冷庫的經驗,曾兩次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zui后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本規范共分八章和七個附錄。主要內容有總則、計算的一般規定、建筑、結構、制冷、電氣、給水和排水、采暖通風和地面防凍。并將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濕度、冷間圍護結構總傳熱阻的確定方法、季節修正系數、墻排管、頂排管的傳熱系數和換算系數,以及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zui低兩個月的土壤平均溫度等列入附錄。
在執行本規范過程中,如發現需要修改或補充之處,詩將意見及有關資料寄交商業部設計院,以便修訂時參考。
商業部
一九八四年十月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目錄
*章 總則
第二章 計算的一般規定
第三章 建筑
*節 庫址選擇及庫區布置
第二節 庫房布置
第三節 庫房建筑熱工
(Ⅰ)田熱
(Ⅱ)隔汽和防潮
(Ⅲ)構造要求
第四節 氨壓縮機房和變配電室
第四章 結構
*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荷載
第三節 材料
第五章 制冷
*節 冷卻設備負荷和機械負荷的計算
第二節 庫房
(Ⅰ)冷加工能力
(Ⅱ)冷卻設備
(Ⅲ)氣流組織和通風換氣
第三節 氨壓縮機和輔助設備
第四節 安全保護和自動控制
第五節 管道
第六節 管道和設備的保溫
第七節 制冰和儲冰
(Ⅰ)制冰
(Ⅱ)儲冰
第六章 電氣
第七章 給水和排水
*節 給水
第二節 排水
第八章 采暖、通風和地面防凍
附錄一 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濕度
附錄二 冷間圍護結構總傳熱阻R。的確定方法
附錄三 季節修正系數n1值表
附錄四 墻排管、頂排管的傳熱系數和換算系數
附錄五 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zui低兩個月的土壤平均溫度
附錄六 名詞解釋
附錄七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主要符號
a-圍護結構兩側溫差修正系數th
b一傳熱阻修正系數、導熱系數的修正系數
c一比熱容;
D一熱惰性指標;
d一直徑、厚度;
F一面積;
f一單件面積;
G、g一公稱噸位、重量、加工能力;
H一含熱量、蒸汽滲透阻;
h一高度;
k一傳熱系數;
L一長度;
N一電動機額定功率;
P一負荷系數、壓力;
Q、q一熱量、冷負荷、熱負荷、水量;
一冷卻設備負荷;
Qj一機械負荷;
Q1一冷凝負荷;
R。一圍護結構的總傳熱阻;
R一熱阻、冷損耗補償系數;
S一材料的蓄熱系數;
t一攝氏溫度;
tw一室外計算溫度;
tR一室內計算溫度;
V一體積(變積)、吸氣量、送風量
V一氨液比體積;
w*速;
a一換熱系數;
B一氨液充滿度;
Y一重度;
y0一冷藏間內空氣重度;
Y一容積利用系數;
N一導熱系數、氨壓縮機輸氣系數
P一電動機運轉時間系數;
T一時間;
&一貯氨器的容量系數;
w一負荷裕度。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章 總 則
第1.0.1條 冷庫設計應滿足食品冷藏的技術要求和衛生要求,作到技術*,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
第1.0.2條 本規范適用于公稱容積為500立方米及以上新建、擴建的食品冷庫,不適用于山洞冷庫、石拱覆土冷庫。本規范制冷部分適用于以氨為工質的制冷裝置。
第1.0.3條 冷庫設計應在總結實踐經驗和科學實驗的基礎上,積極慎重地采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使生產而程合理,節約能源,操作維修方便。
第1.0.4條 冷庫設計除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第二章 計算的一般規定
第2.0.1條 冷庫的設計規模應以冷藏間或儲冰間的公稱容積為計算標準。
公稱容積為冷藏間或儲冰間的凈面積(不扣除柱、門斗和制冷設備所占的面積)乘以房間凈高。
第2.0.2條 冷庫貯藏噸位可按下式計算。
∑V.Y.N
G=━━━━━(2.0.2)
1000
式中G--冷庫貯藏噸位(噸);
V--冷藏間或貯冰間的公稱容積(立方米);
η--冷藏間或儲冰間的變積利用系數;
γ--食品的計算重度(公斤/立方米);
1000-一噸換算成公斤的致值(公斤/噸)。
第2.0.3條 冷藏間容積利用系數不應小于表2.0.3的規定值。
冷藏間容積利用系數 表2.0.3
注:
1.對于僅儲存凍結食品或冷卻食品的冷庫, 表內公稱容積為全部冷藏間公稱容積之和; 對于同時儲存凍結食品和冷卻食品的冷庫, 表內公稱容積分別為凍結食品冷藏間或冷卻食品冷藏間各自的公稱容積之和.
2.蔬菜冷庫的容積利用系數應按表2.0.3數值乘以0.8的修正系數.第2.0.4條 儲冰間容積利用系數不應小于表2.0.4的規定值。
儲冰間容積利用系數 表2.0.4
第2.0.5條 食品計算重度應按表2.0.5的規定采用。
食品計算重度 按表2.0.5
第2.0.6條 冷庫設計的室外氣象參數除應采用現行的《采暖通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的規定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庫房圍護結構傳入熱量計算的室外計算溫度,應采用夏季空氣調節日平均溫度;計算庫房圍護結構zui小總傳熱阻時的室外空氣相對濕度,應采用zui熱月平均相對濕度;
二、開門熱量和冷間換氣熱量計算的室外溫度,應采用夏季通風溫度,室外相對濕度應采用夏季通風室外計算相對濕度。
第2.0.7條 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濕度應根據各類食品冷藏工藝要求確定。
一股可按附錄一規定選用。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第三章 建 筑
*節 庫址選擇及庫區布置
第3.1.1條 選擇冷庫庫址時除應遵守選擇廠址的一般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肉類、魚類等加工廠的冷庫應布置在城市居住區夏季風向zui小頻率的上風側;
二、庫址應選擇在交通運輸方便的地方;
三、庫址周圍應有良好的衛生條件,并應避開產生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物質的工業企業及傳染病醫院、火葬場等;
四、庫址必須具備可靠的水源和電源。
第3.1.2條 冷庫在廠區內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滿足生產工藝流程的要求;
二、庫房應沿廠內鐵路布置或另近碼頭;
三、冷庫應按夏季zui大頻率風向布置在廠內牲畜、家禽、魚類等原料區和鍋爐房、煤場、污水處理站的上風側;
四、庫區布置應做到近遠期結合,以近期為主,適當考慮今后擴建的可能。
對于設有鐵路線的新建冷庫,其擴建庫房位置宜留在線的兩側。
第3.1.3條 庫房與廠內建(構)筑物的衛生防護距離應符合表3.1.3的要求。
庫房與廠內建(構)筑物的衛生防護距離 表3.1.3
注: 冷庫公稱容積小于2000立方米時, 防護距離可適當縮小.
第3.1.4條 氨壓縮機房的位置應靠近冷負荷zui大的冷間,并應有良好的自然通風條件。
第3.1.5條 變配電室應布置在機器間的附近。
第二節 庫房布置
第3.2.1條 庫房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應滿足生產工藝流程要求,運輸線路要短,避免迂回和交叉;
二、冷藏間柱網尺寸和凈高應根據建筑模數和貨物包裝規格、托盤大小、貨物堆碼方式以及堆碼高度等因素確定;
三、冷間應按不同的設計溫度分區、分層布置;
四、冷間建筑的設計應盡量減少建筑的外表面積。
第3.2.2條 每座庫房中冷間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面積應符合表3.2.2的要求。冷間建筑內防火墻應將外墻、屋面、樓面和地面的可燃隔熱材料截斷。
冷間建筑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面積 表3.2.2
注: 本表不適用于輕型預制隔熱板裝配冷庫。
第3.2.3條 冷藏間的分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按食品的特性及冷藏要求分間;
二、有異味的食品應單間儲存;
三、凍結物冷藏間宜采用大房間;儲存水果、蔬菜和鮮蛋的冷卻物冷藏間宜適當采用較小房間。
第3.2.4條 庫房宜采用常溫穿堂,必要時可采用有冷卻設備的特定溫度穿堂。
第3.2.5條 庫房的公路站臺設計宜符合下列規定:
一、公稱容積大于4500立方米的冷庫的站臺寬度為6~8米;
公稱容積小于或等于4500立方米的冷庫的站臺寬度為4~6米;
二、站臺邊緣頂面高出站臺下地面0.9-1.l米。
第3.2.6條 庫房的鐵路站臺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站臺寬度:7~9米;
二、站臺邊緣頂面應高出軌頂1.1米,站臺邊緣距鐵路中心線的水平距離為1.75米;
三、站臺長度一般為220米。當受地形等條件限制時,可適當縮短,但不應少于128米;
四、站臺邊緣距站臺柱凈距不應小于兩米。
第3.2.7條 庫房的電梯應設置在常溫環境內。電梯橋箱的選擇應充分利用電梯的起重能力。
第3.2.8條 庫房設置電梯的數量宜按下列規定計算:
一、三噸型電梯運輸食品的能力,按每小時20噸計;兩噸型電梯按每小時13噸計;
二、以鐵路進出貨為主的冷庫及港口中轉冷庫應按進出貨噸位和裝卸允許時間確定設置電梯的數量;
三、在已為鐵路、水運進出貨設置電梯的情況下,不宜再為日常生產和汽車運輸另設電梯。
第3.2.9條 多層庫房的樓梯應設置在靠穿堂處,用非燃燒材料建造。如只設一個樓梯時,禁用螺步或扇步,樓梯口應靠近穿堂外門。如在同一穿堂有兩個以上樓梯,允許其中一個樓梯用螺步或扇步。
第3.2.10條 晾肉間、冷卻間等水分多的房間,不宜與凍結物冷藏間毗連。
第3.2.11條 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冷藏間應至少設兩個門,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內的冷藏間可只設一個門。
第3.2.12條 擴建庫房的冷間與原有庫房的冷間毗連建設時,中間不得采用承重墻體。
第3.2.13條 庫房的過磅設備、烘衣室、辦公室、更衣室及廁所等輔助房間宜布置在穿堂附近。
第三節 庫房建筑熱工
(Ⅰ)隔熱
第3.3.1條 隔熱材料的選擇宜符合下列要求:
一、導熱系數小;
二、不散發有毒物質或異味,不易變質;
三、塊狀材料不易變形,易于切割加工,并便于與基層粘結;
四、地面、樓面采用的隔熱材料,其抗壓強度不應小于2.5公斤/平方厘米;
五、難燃或非燃燒的材料。
第3.3.2條 圍護結構隔熱材料的厚度應按下式計算:
1 d1 d2 1
d=λ[R0-(━ + ━ + ━ +…… ━)] (3.3.2)
αw λ1 λ2 αn
式中d一隔熱材料的厚度(米);
λ一隔熱材料的導熱系數(千卡/米?小時,c)
R0一圍護結構總傳熱阻(千方米?小時。℃/千卡);
αw一圍護結構外表面的換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
αn一圍護結構內表面的換熱系數(千卡/千方米?小時?℃);
d1、d2…一圍護結構除隔熱層外各層材料的厚度系 數(米);
λ1、λ2…一圍護結構除隔熱層外各層材料的導熱系數(千卡/米?小時?℃)。
第3.3.3條 冷庫隔熱材料設計采用的導熱系數值應按下式計算確定:
λ=λ`?b(3.3.3)
式中:λ一設計采用的導熱系數(千卡/米?小時?℃);
λ`-正常條件下測定的導熱系數(千卡/米?小時?℃);
b一導熱系數的修正系數。
第3.3.4條 隔熱材料導熱系數的修正系數b值可按表3.3.4規定采用。
隔熱材料導熱系數的修正系數b值 表3.3.4
第3.3.5條 圍護結構總傳熱阻可按附錄二的規定確定。
第3.3.6條 庫房圍護結構外表面和內表面的換熱系數
(αw、αn)和換熱阻(Rw、Rn)可按表3.3.6規定采用。
庫房圍護結構外表面和內表面的換熱系數
αw、αn和換熱阻Rw、Rn 表3.3.6
第3.3.7條 圍護結構的總傳熱阻必須大于按(3.3.7)公式計算出的zui小總傳熱阻。
tg-td
R0min=━━━b.Rw (3.3.7)
tg-t1
式中R0min--圍護結構zui小總傳熱阻(平方米?小時?℃/千卡);
tg一圍護結構高溫側的氣溫(℃);
td一圍護結構低溫側的氣溫(℃);
t1一高溫側空氣的露點溫度(℃);
b一傳熱阻的修正系數,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D≤4時,b=l.2;其它圍護結構b=l.0。
第3.3.8條 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口可按下式計算:
D=R1s1+R2s2+……(3.3.8)
式中R1、R2……一各層材料的傳熱阻(平方米?小時?℃/千卡);
S1、S2……一各層材料的蓄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
第3.3.9條 相鄰同溫凍結物冷藏間的隔墻可不設隔熱層。上下相鄰兩層均為同溫凍結物冷藏間時,其兩層間的樓板也可不設隔熱層。
第3.3.10條 冷庫底層冷間設計溫度低于0℃時,地面應采取防止凍脹的措施。
注:地面下為巖層或礫層,且地下水位過低時可不作處理。
第3.3.11條 冷庫底層冷間設計溫度等于或高于0℃時,地面雖可不采取防凍脹措施,但應設置隔熱層。此時在冷風機基座下部及周圍一米范圍內的地面總傳熱阻(R0)應采用3.7平方米?小時?℃/千卡。
第3.3.12條 冷間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不大于4時,其隔熱層外側宜設通風層。
第3.3.13條 庫房屋面及外墻宜涂白色或淺色。
(Ⅱ)隔汽和防潮
第3.3.14條 圍護結構兩側設計溫度等于或大于5℃時,應在溫度較高的一側設置隔汽層。
第3.3.15條 圍護結構蒸汽滲透阻可按下列經驗公式驗算:
H0≥1.6(Paw-Pan)(3.3.15)
式中H0-圍護結構隔熱層高溫側各層材料(隔熱層以外)的蒸汽滲透阻之和(平方米?小時?毫米汞柱/克);
Paw一圍護結構高溫側空氣的水蒸汽分壓力(毫米汞柱);
Pan一圍護結構低溫側空氣的水蒸汽分壓力(毫米汞柱)。
第3.3.16條 庫房隔汽層和防潮層的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磚外墻外側應抹面;
二、外用的隔汽層應與地面隔熱層上下的隔汽層或防潮層搭接;
三、冷卻間或凍結間隔塔的隔熱層兩側均宜設置防潮層;
四、隔墻隔熱層底部應設防潮層;
五、樓面、地面的隔熱層上、下、四周應作防潮層或隔汽層。
(Ⅲ)構造要求
第3.3.17條 庫房閣樓屋面上宜設置通風層或隔熱層;無閣樓的庫房屋面隔熱層上宜設通用層。
第3.3.18條 僅用作用設松散隔熱材料的閣樓,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閣樓樓面采用預制構件時,其板與板、板與梁之間縫隙應用實;
二、松散隔熱材料上面如設置隔汽層時,應設置牢固的基層,隔汽層應與外用隔汽層搭接。松散隔熱材料上如不設置隔汽層時,隔熱材料厚度宜比計算厚度增加50%;
三、閣樓柱應自閣樓樓面起包l.2-1.5米高度的板裝隔熱材料,其熱阻不小于1.6平方米?小時?℃/千卡。隔熱材料外側應設置隔汽層,隔汽層外面不得再行抹灰。
第3.3.19條 庫房圍護結構隔熱層應防止在下列部位形成冷橋:
一、外墻、隔墻、地面及樓面隔熱層的相互交接處;
二、門洞和管孔的四周;
三、冷藏門門洞外面局部地面和樓面;
四、柱子與地面或樓面的交接處。
第3.3.20條 塊狀隔熱材料的粘結嚴禁采用含水粘結材料。
第3.3.21條 帶水作業的冷間應有保護墻面、樓面和地面的防水措施。
第3.3.22條 儲冰間的圍護墻和柱應有防止冰塊沖撞的保護設施。
第3.3.23條 庫房屋面排水宜設置外天溝和墻外明裝雨水管。
第3.3.24條 冷間建筑的地下室或地面架空層應防止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浸入,并應有排水設施。
第3.3.25條 外墻與閣樓樓面均采用松散可燃隔熱材料時,其相交處宜設防火帶;外墻內每層樓面處宜用非燃燒隔熱材料作水平防火帶。
第四節 氨壓縮機房和變配電室
第3.4.1條 氨壓縮機房的防火要求應符合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火災危險性乙類建筑的有關規定。
第3.4.2條 氨壓縮機房凈高應根據設備高度和采暖通風的要求確定,一般不宜高于六米。
第3.4.3條 氨壓縮機房的自動控制室或操作值班室應與機器間隔開,并應設固定觀察窗。
第3.4.4條 氨壓縮機房屋面應采取隔熱或保溫措施。
第3.4.5條 機器間的墻裙、地面和設備的基座應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層。
第3.4.6條 變配電室與氨壓縮機房毗連時,共用的隔墻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4小時的非燃燒體實體墻,并應抹灰。該墻上只允許穿過與配電室有關的管道、溝道,其孔洞周圍應采用非燃燒性材料嚴密堵塞。
第3.4.7條 氨壓縮機房和變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啟,不得用側拉門。配電室可通過走廊或套間與氨壓縮機房相通,走廊或套間門的材料應為難燃燒體,并應有自動關閉裝置。配電室與氨壓縮機房共用的隔墻上不宜開窗;如必須開窗時,應用難燃燒的密封固定窗。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第四章 結 構
*節 一般規定
第4.1.1條 庫房結構應考慮溫差作用下產生的變形,相應地采取減少溫差及其對結構破壞的措施。
第4.1.2條 庫房長向兩端邊柱中心線距離不大于50米時,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可不設伸縮縫。
第4.1.3條 庫房頂層為閣樓時,閣樓屋面宜采用裝配式結構;當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屋面時,不論屋面上有無通風層均應按表4.1.3規定設置伸縮縫。
現澆鋼筋混凝土閣樓屋面邊柱間伸縮縫距離
表4.1.3
第4.1.4條 當庫房閣樓屋面采用現澆鋼筋混凝土樓蓋,且相對邊柱中心線距離等于或大于30米時,邊柱柱頂或柱底應采用鉸接。庫房閣樓屋面梁(板)底與外墻頂之間必須留30-50毫米高的空隙,并采用瀝青麻刀填嵌。
第4.1.5條 庫房外墻與庫內承重結構之間,每層均須設置錨系梁。錨系梁間距一般為6米,靠墻角*個錨系梁至外墻軸線距離宜采用6~9米。墻角磚砌體應適當配筋。
第4.1.6條 當庫房底層為架空地面時,其地面結構宜采用預制梁、板。
第4.1.7條 冷間內鋼筋混凝土構件的鋼筋保護層厚度應符合表4.l.7的規定。
冷間內鋼筋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表4.l.7
注: 鋼筋混凝土預制插板墻的柱和板的保護層厚度不受此限制
第4.1.8條 鋼筋混凝土結構及混合結構的庫房投產前必須逐步降溫,每日降溫不得超過3℃。當庫房溫度降到4℃時,應保持3~4天,然后再繼續降溫。
第二節 荷 載
第4.2.1條 庫房樓面和地面結構計算的載應根據房間用途按表4.2.1采用。
庫房樓面和地面均布活荷 表表4.2.1
注:
1.單層庫房凍結冷藏間堆貨高度達6米時, 地面均布活荷載可采用3000公斤/平方米
2.h為堆冰高度, 按米計
3.本表第2~5項適用于堆貨高度不超過5米的般庫房, 并已包括鏟車運行荷載在內;儲存冰蛋和桶裝油脂等重大的貨物時, 其樓面活荷載可按實際情況確定;
4.樓板下有吊重時, 按實際情況另加;
第4.2.2條 冷庫吊運軌道結構計算的垂直活荷載應按表4.2.2采用。
冷庫吊運軌道活荷載 表4.2.2
注:
1.本表數值包括吊軌和吊具重量;
2.當吊運軌道直接吊在樓板下, 設計預制樓板時, 本表數值應折算成集中荷載;
設計現澆無梁無梁樓蓋時, 可折算成均布荷載
第4.2.3條 四層及四層以上的庫房及框架結構的穿堂,其梁、柱和基礎活荷載的折減系數宜按表4.2.3采用。
庫房及框架結構的穿堂梁、柱和基礎
活荷載的折減系數 表4.2.3
第三節 材料
第4.3.1條 冷間內使用的水泥和混凝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冷間內不得使用火山灰質水泥和摻有火山灰質材料的礦渣水泥;
二、不同品種水泥不得混合使用,同一構件不得使用兩種水泥;
三、凍結間、凍結物冷藏間、儲冰間、負溫穿堂應優先使用高于325號的普通硅酸鹽水泥,亦可使用高于325號的礦渣水泥;冷卻間、冷卻物冷藏間應使用高于325號的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水泥;
四、冷間用的混凝土標號不得低于200號。配制混凝土時,水灰比不得大于0.6,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75公斤; 凍結間用的混凝土標號不得低于300號,水灰比不得大于0.55,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公斤。
第4.3.2條 冷間用的混凝土抗凍標號應不低于50次凍融循環。
注:50次凍融循環即28天齡期的試件經凍融循環50次,其強度損失應小于25%。
第4.3.3條 冷間內磚砌體應采用標號不低于100號的粘土磚,井應用水泥砂漿砌筑和抹面。
第4.3.4條 在冷間內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混凝土中不得使用對用有腐蝕作用的外加劑。
第4.3.5條 冷間內鋼筋混凝土受力鋼筋宜采用Ⅰ、Ⅱ級熱軋鋼筋。
冷間用結構構件應按現行《鋼結構設計規范》中的規定選用鋼材。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第五章 制 冷
*節 冷卻設備負荷和機械負荷的計算
第5.1.1條 冷間冷卻設備負荷應按下式計算:
=Q1+PQ2+Q3十Q4+Q5(5.1.1)
一冷間冷卻設備負荷(千卡/小時):
Q1一圍護結構傳熱量(千卡/小時);
Q2一貨物熱量(千卡/小時);
Q3一通風換氣熱量(千卡/小時);
Q4一電動機運轉熱量(千卡/小時);
Q5一操作熱量(千卡/小時);
P一負荷系數(千卡/小時)。
第5.1.2條 冷卻間和凍結間的負荷系數P應取1.3,其它冷間取1。
第5.1.3條 冷間機械負荷應分別根據不同蒸發溫度按下式計算:
Qj=(n1∑Q1+N2∑Q2+N3∑Q3+N4∑Q4+N5∑Q5)R (5.1.3)
式中Qj一機械負荷(千卡/小時);
n1一圍護結構傳熱量的季節修正系數;
n2一貨物熱量的機械負荷折減系數;
n3一同期換氣系數,一般取0.5-1.0(“同時zui大換氣量與全庫每日總換氣量的比數”大時取大值);
n4一冷間用的電動機同期運轉系數;
n5一冷間同期操作系數;
R一制冷裝置和管道等冷損耗補償系數,一般直接冷卻系統取l.07,間接冷卻系統取1.12。
第5.1.4條 圍護結構傳熱量的季節修正系數(n1),一般應根據生產旺季出現的月份,按附錄三規定采用。當全年生產無明顯淡旺季區別時,應取1。
第5.1.5條 貨物熱量的機械負荷折減系數(n2)應根據冷間的性質確定,冷加工間和其它冷間應取1;冷卻物冷藏間宜取0.3-0.6(按表2.0.3冷藏間的公稱容積為大值時取小值);凍結物冷藏間宜取0.5-0.8(按表2.0.3冷藏間的公稱容積為大值時取大值)。
第5.1.6條 冷間用的電動機同期運轉系數(n4)和冷間的同期操作系數(n5),應按表5.1.6規定采用。
冷間用的電動機同期運轉系數 n4
和冷間的同期操作系數 n5 表5.1.6
注:
1.本表中“冷間用電動機同期運轉系數”(n4),冷卻間、凍結間中的冷風機,其值取1;其它冷間則按本表取值。
2.“冷間總間數”應按同一蒸發溫度且用途相同的冷間間數計算。
第5.1.7條 圍護結構傳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1=k.F.a(tw-tn)(5.1.7)
式中k一圍護結構的傳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
F一圍護結構的傳熱面積(平方米);
a一圍護結構兩側溫差修正系數,可按附錄二附表2.1采用;
tw一圍護結構外側的計算溫度(℃);
tn一圍護結構內側的計算溫度(℃)。
第5.1.8條 圍護結構的傳熱面積(F)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屋面、地面和外墻的長、寬度應按圖5.l.8-l中I1、l2、l3、l4計算;
二、樓板和內墻長、寬度應按圖5.1.8-1中l5、16、17、l8計算;
三、外墻的高度:地下室應按圖5.1.8-2中h1、h2計算;底層應按h3計算;中間層應按h4、h5計算;頂層應按h5、h7計算
四、內墻的高度:地下室、底層和中間層,應按圖5.1.8-2中h8、h9計算;
頂層應按h10、h11計算。
第5.1.9條 圍護結構外側的計算溫度(tw)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一、計算外墻、屋面和頂棚時,圍護結構外側的計算溫度應按第208條規定采用;
二、計算內墻的樓面時,圍護結構外側的計算溫度應取其鄰室的室溫。當鄰室為冷卻間或凍結間時,應取該類冷間空庫保溫溫度。空庫保溫溫度,冷卻間應按10℃,凍結間應按一10℃計算;
三、冷間地面隔熱層下設有通風加熱裝置時,其外側溫度按1度-2℃計算;
如地面下部無通風等加熱裝置或地面隔熱層下為通用架空層時,其外側的計算溫度應采用夏季空氣調節日平均溫度。
第5.1.10條 貨物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5.1.l0)
式中Q2a一一食品熱量(千卡/小時);
Q2b一一包裝材料和運載工具熱量(千卡/小時);
Q2C一一貨物冷卻時的呼吸熱量(千卡/小時);
Q2d一一貨物冷藏時的呼吸熱量(千卡/小時);
G`一一冷間的每日進貨量(公斤);
H1一一貨物進入冷間初始溫度時的含熱量(千卡/公斤);
H2一一貨物在冷間內終止降溫時的含熱量(千卡/公斤);
τ一一貨物冷卻時間(小時),對冷藏間取24小時,對冷卻間、凍結間取設計冷加工時間;
B一一貨物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重量系數;
Cb一一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的比熱容(千卡/公斤?℃);
t1一一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進入冷間時的溫度(℃);
t2一一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在冷間間終止降溫時的溫度,一般為該冷間的設計溫度(℃);
q1一一貨物冷卻初始溫度時的呼吸熱量(千卡/公斤?小時);
q2一一貨物冷卻終止溫度時的呼吸熱量(千卡/公斤?小時);
Gn一一冷卻物冷藏間的冷藏量(公斤)。
注:
1.僅鮮水果、鮮蔬菜冷藏間計算Q2C、Q2b;
2.如凍結過程中需加水時,應把水的熱量加入公式(5.l.10)值內。
第5.1.11條 冷間的每日進貨量(G`)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一、冷卻間或凍結間應按設計冷加工能力計算;
二、存放果、蔬的冷卻物冷藏間按不大于該間冷藏噸位的8%計算;
三、存放鮮蛋的冷卻物冷藏間,應不大于該間冷藏噸位的5%;
四、有從外庫調入貨物的冷庫,其凍結物冷藏間每間每日進貨量應按該間冷藏噸位的5%計算;
五、無外庫調入貨物的冷庫,其凍結物冷藏間每間每日進貨量一般宜按該庫每日凍結量計算;如該進貨的熱量大于按該冷藏間噸位5%計算的進貨熱量時,則應按本條第四款的進貨量計算;
六、凍結上大的水產冷庫,其凍結物冷藏間的每日進貨量可按具體情況確定。
第5.1.12條 貨物包裝材料和運載工具重量系數(B)應按表5.l.12規定取值。
貨物包裝材料和運載工具重量系數B 表5.l.12
第5.1.13條 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進入冷間時的溫度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一、在本庫進行包裝的貨物,其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溫度的取值應按夏季空氣調節日平均溫度乘以生產旺月的溫度修正系數。該系數見表5.l.l3;
包裝材料或運載工具進入冷間的溫度修正系數 表5.l.l3
二、自外庫調人已包裝的貨物,其包裝材料溫度應為該貨物的進入冷間溫度,其運載工具溫度按本條*款“運載工具溫度”計算。
第5.1.14條 貨物進入冷間時的熱量,應按下列規定的溫度計算:
一、未經冷卻的鮮肉溫度應按35℃計算;已經冷卻的鮮肉溫度按4℃計算;
二、從外庫調入的凍肉溫度按-8℃:--10℃計算;
三、無外庫調入的冷庫,進入凍結物冷藏間的貨物溫度按該冷庫凍結間終止降溫時的貨物溫度計算;
四、冰鮮魚蝦整理后的溫度按15℃計算;
五、鮮魚蝦整理后進入冷加工間的溫度按整理魚蝦用水的水溫計算;
六、鮮蛋、水果、蔬菜的進貨溫度,按當地食品進入冷間生產旺月的月平均溫度計算。
第5.1.15條 通風換氣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3=Q3b+Q3b
(Hw-Hn)n.V.γn
= ━━━━━━━━ +30.nc.γn(HW-HN)
24
式中
Q3d一冷間換氣熱量(千卡/小時);
Q3b一操作人員需要的新鮮空氣熱量(千卡/小時);
HW一室外空氣的含熱量(千卡/公斤);
Hn一室內空氣的含熱量(千卡/公斤);
N一每日換氣次數,一般可采用2~3次;
V一冷藏間內凈容積(立方米);
γN一冷藏間內空氣重度(公斤/立方米);
24一每日小時數(小時);
30一每個操作人員每小時需要的新鮮空氣量(立方米/小時);
nc一操作人員數量。
注:
1.本條只適用于已存有呼吸的食品的冷藏間。
2.有操作人員長期停留的冷間如加工間、包裝同等,應計算操作人員需要新鮮空氣的熱量Q3b其余冷間可不計。
第5.1.16條 電動機運行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Q4=860∑N?ξ?ρ(5.1.16)
式中N一電動機額定功率(千瓦);
ξ一熱轉化系數。電動機在冷間內時應取1;電動機在冷間外時應取0.75;
ρ一電動機運轉時間系數。對冷風機配用的電動機取1,對冷間內其它設備配用的電動機可按實用情況
8
取值,一般可按每晝夜操作八小時計,則p=━━;
24
860一電動機功率每一千瓦小時換算為熱能的數值(千卡/千瓦小時)。
第5.1.17條 操作熱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5d一照明熱量(千卡/小時);
Q5b一開門熱量(千卡/小時)。當每間的冷藏門超過兩樘時,應按兩樘門的開門熱量計算;
Q5C一操作人員熱量(千卡/小時);
qd一每平方米地板面積照明熱量。冷藏間可取1.5-2.0千卡/平方米?小時;操作人員長時間停留的加工間、包裝間等可取5千卡/千方米?小時;
F一冷間地板面積(平方米);
n一每日開門換氣次數,見圖5.l.17;
V一冷間內凈容積(立方米);
Hn、Hw一冷間內外空氣的含熱量(千卡/公斤);
M一空氣幕效率修正系數,可取0.5:如不設空氣幕時,則取1;
24一每日小時致(小時);
Ya一冷間空氣重度(公斤/立方米);
3
━━一每日作時間系數,按每日作三小時計,
24
nr一一操作人員數;
qr一每個操作人員每小時產生的熱量(千卡/小時),冷間設計溫度高于或等于-5℃時,取240千卡/小時;冷間設計溫度低于-5℃時取340千卡/小時。
注:冷卻間、凍結間不計此項熱量。
第二節 庫 房
(Ⅰ)冷加工能力
第5.2.1條 設有吊軌的冷卻間和凍結間的冷加工能力應按下式計算:
1*g 1*g 24
G`=━━ n=━━*━━ (5.2.1)
1000 1000 τ
式中G`一冷卻間、凍結間每日冷加工能力(噸);
1一吊軌有效總長度(米);
g一吊軌單位長度凈載貨量(公斤/米);
n一每日冷卻或凍結的周轉次數;
τ一冷卻或凍結一周轉的時間(小時);
24一每日小時致(小時);
1000-一噸換算成公斤的數值(公斤/噸)。
第5.2.2條 吊軌單位長度凈載貨量(g)應按下列規定取值:
肉類:人工推動g=200-230公斤/米;
機械傳動g=170-210公斤/米;
魚:15公斤鐵盤裝g=400公斤/米;
20公斤鐵盤裝g=540公斤/米;
蝦:g=270公斤/米。
第5.2.3條 吊軌的軌距及軌面高度,應按吊掛食品和運載工具的實際尺寸、通風間距及必要的操作空間確定,一般可按表5.2.3選用。
吊軌的軌距及軌面高度 表5.2.3
第5.2.4條 設有排管擱架的凍結間,其冷加工能力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G`一凍結間每日的冷加工能力(噸);
n一擱架利用系數;
F一擱架各層水平面積之和(不包括彎頭部分)(平方米);
f一每件(盤、聽或箱)凍結食品容器所占面積(平方米);
g一每件食品凈重(公斤);
24一每日小時數(小時);
1000-一噸換算成公斤的數值(公斤/噸)。
第5.2.5條 擱架利用系數(n)可按下列規定采用:
一、凍盤裝食品n=0.85-0.90;
二、凍聽裝食品n=0.70-0.75;
三、凍箱裝食品n=0.70-0.85。
(Ⅱ)冷卻設備
第5.2.6條 冷卻設備的選型應根據食品冷加工或冷藏的要求確定。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卻間、凍結間和冷卻物冷藏間的冷卻設備應采用冷風機;
二、凍結盤裝、箱裝或聽裝食品時,可采用擱架式排管或平板凍結器等凍結設備;
三、凍結物冷藏間冷卻設備宜選用墻排管、頂排管。當食品有良好的包裝時,也可采用冷風機;
四、包裝間的冷卻設備當室溫低于一5℃時應選用排管;當室溫高于-5℃時宜采用冷風機。
第5.2.7條 冷間中冷卻設備的布置應有利于提高庫房容積利用系數,便于安裝、檢修和除霜。排管與墻面的凈距離不應小于150毫米,與平頂或梁底的凈距離一般不宜大于250毫米。落地式冷風機水盤底應與地面保持一定的架空距離。
第5.2.8條 冷卻設備的傳熱面積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F一冷卻設備的傳熱面積(平方米);
k一冷卻設備的傳熱系數(千卡/千方米?小時?℃)
△t一冷卻設備的計算溫度差(℃)。
第5.2.9條 滑頂排管和光滑墻排管的傳熱系數應按下式計算:
k=k`?c1?c2?c3 (5.2.9)
式中k一光滑管在設計條件下的傳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
k`一光滑管在特定條件下的傳熱系數,按附表4.1~4.3的規定采用;
c1一構造換算系數,為管子間距s與管外徑dw之比,按附表4.4的規定采用;
c2一管徑換算系數,按附表4.4的規定采用;
c3一供雙方式換算系數,按附表4.4的規定采用。
第5.2.10條 氨擱架式排管的傳熱系數應按表5.2.10的規定采用。
氨擱架式排管的傳熱系數 表5.2.1
第5.2.11條 冷卻設備的計算溫差應根據減少食品干耗、提高制冷機效率、節省能源、降低投資的要求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一般可按下列規定采用:
一、墻排管、頂排管和擱架式排管的計算溫度差宜按算術平均溫度差采用,并不宜大于10℃;
二、冷風機的計算溫度差應按對數平均溫度差確定。冷卻間、凍結間和凍結物冷藏間宜取10℃,冷卻物冷藏間宜取8~10℃;
三、當凍結物冷藏間與凍結間的冷卻設備為同一蒸發溫度同路時,凍結物冷藏間冷卻設備的計算溫度差不應大于10℃。
第5.2.12條 冷卻設備每一通路的壓力降應控制在飽和溫度降低1℃的范圍內。
(Ⅲ)氣流組織和通風換氣
第5.2.13條 凍結間的氣流組織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吊掛白茁肉的凍結間,氣流應均勻下吹,肉片間平均風速應為1.5-2.0米/秒;
二、盤裝食品凍結間的氣流應均勻橫吹,盤間平均風速應為1~3米/秒。
第5.2.14條 使用冷風機的冷藏間。一般應采用均勻送風風道;貯藏無包裝食品時,貨垛間平均風速不宜大于0.3米/秒。
第5.2.15條 冷藏物冷藏間的通風換氣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冷卻物冷藏間宜按所貯貨物的品種設置通風換氣裝置,換氣次數每日不宜少于2~3次;
二、面積大于150平方米的冷卻物冷藏間宜采用機械送風,進入冷間的新鮮空氣應先經冷卻(或加熱)處理;
三、冷間內廢氣應直接排至庫外,出風口應設置便于操作的保溫啟閉裝置;
四、新鮮空氣人口和廢氣排出口不宜在同側開設。若在同側開設時,排出口應在進空氣口的下側,兩者垂直距離不宜小于兩米,水平距離不宜小于四米。
第5.2.16條 冷間內的通風換氣管道、通風管穿越圍護結構處及其外側l.5-2.0米長的管段、常溫穿堂內排氣管均須保溫。
排氣管道應坡向庫外;進氣管冷間內的管段應坡向冷風機;風管zui低點應有放水措施。
第三節 氨壓縮機和輔助設備
第5.3.1條 氨壓縮機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氨壓縮機應根據各蒸發溫度機械負荷的計算值分別選定;一般不應設備用機;
二、選用的活塞式氨壓縮機,當冷凝壓力(P1)與蒸發壓力(P2)之比大于8時,應采用雙級壓縮;當冷凝壓力與蒸發壓力之比小于或等于8時,應采用單級壓縮;
三、選配氨壓縮機時,其制冷量宜大小搭配;
四、氨壓縮機房內壓縮機的系列不宜超過兩種。如僅有兩臺機器時,應選用同一系列。
第5.3.2條 制冷裝置中的中間冷卻器、油分離器、冷凝器和貯氨器等輔助設備的選擇,均應與設置的氨壓縮機制冷量相適應。
第5.3.3條 制冷設備的設計注氨量宜按表5.3.3規定選用。
制冷設備的設計注氨量 表5.3.3
注:
1.注氨量的氨液重量按0.65公斤/升計算
2.洗滌式油分離器、中間冷卻器和低壓循環桶的注氨量, 如有產品規定時, 則按產品規定取值
第5.3.4條 中間冷卻器的選擇應根據其直徑和蛇形管冷卻面積的計算確定。
第5.3.5條 中間冷卻器的直徑按下式計算:
d=
式中d一中間冷卻器的直徑(米);
Y一氨壓縮機高壓級的輸氣系數,應按產品規定取值
V一氨壓縮機高壓級的理論吸氣量(立方米/小時);
w一中間冷卻器內的氣體流速,一般宜取0.5米/秒;
3600-一小時換算成秒數(秒/小時)。
第5.3.6條 中間冷卻器蛇形管冷卻面積應按下式計算:
Qzj
F=━━━ (5.3.6)
k.△tm
式中F一中間冷卻器蛇形管的冷卻面積(平方米);
Qzj一中間冷卻器蛇形管的熱負荷(千卡/小時);
k一中間冷卻器蛇形管的傳熱系數,應按產品規定取值。若無規定時,一般宜采用400-500千卡/平方米?小時?℃;
△tm一對數平均溫差(℃)。
第5.3.7條 中間冷卻器蛇形管的對數平均溫差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t1-- 冷凝溫度(℃);
tzj--中間冷卻溫度(℃);
t一中間冷卻器蛇形管的出液溫度,應比中間冷卻溫度高3度-5℃。
第5.3.8條 油分離器的直徑應按下式計算:
d=
式中d--油分離器的直徑(米);
L一氨壓縮機的輸氣系數(雙級壓縮時取高壓級的輸氣系數),應按產品規定取值;
V一氨壓縮機的理論吸氣量(雙級壓縮取高壓級的吸氣量),(立方米/小時);
w一油分離器內氣體流速,填料式油分離器宜采用0.3-0.5米/秒,其它型式油分離器宜采用不大于0.8米/秒。
第5.3.9條 洗滌式油分離器的進液口應低于冷凝器出液總管250-300毫米。
第5.3.10條 冷凝器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立式、臥式、淋水式、組合式和蒸發式冷凝器,其冷凝溫度應按現行《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計規范》中規定的相應冷凝溫度取值;
二、冷卻水進出口的溫差對立式冷凝器應取1.5-3C,對臥式冷凝器應取4-6℃;
三、冷凝器的傳熱系數(K)和單位面積傳熱量(qF)應按產品規定和考慮投產后產生水垢油污的影響確定。
第5.3.11條 貯氨器的容積應按下式計算:
第5.3.12條 貯氨器的容量系數(ψ)應按下列規定采用:
一、當冷庫公稱容積小于或等于2000立方米時,應為1?2;
二、當冷庫公稱容積為2001-10000立方米時,應為1;
三、當冷庫公稱容積為10001-20000立方米時,應為0.8;
四、當冷庫公稱容積大于20000立方米時,應為0.5;
五、如冷庫有部分蒸發器因生產淡季或檢修而常需抽空時,上述的容量系數(&)可酌情增大。
第5.3.13條 排液桶的容積應按zui大一間冷間內各冷卻設備注目量的總和計算確定。排液桶的充滿度宜取70%。
第5.3.14條 低壓循環桶的選擇應根據其直徑和容積的計算確定。
第5.3.15條 低壓循環桶直徑應按下式計算:
d=
式中:d-低壓循環桶的直徑(米);
λ-氨壓縮機的輸氣系數(當雙級壓縮時取低壓級的輸氣系數),應按產品規定取值;
W-低壓循環桶內氣體流速。立式低壓循環桶宜采用0.5米/秒,臥式低壓循環桶宜采用0.8米/秒;
ξ-低壓循環桶截面積系數。立式低壓循環桶宜采用1,臥式低壓循環桶宜采用0.3;
n-低壓循環桶汽體進汽口的個數。
第5.3.16條 低壓循環桶容積應按下式計算:
一、上進下出式供液系統計算公式:
式中:Vd一低壓循環桶的容積(立方米);
θq一冷卻設備設計注氨8容積的百分比;
Vq一冷卻設備的容積(立方米);
Vh一回汽管容積(立方米)。
二、下進上出式供波系統計算公式:
式中:V`q--各冷間中,冷卻設備注氨量zui大一間的蒸發器總容積;
Vb一一臺氨泵的流量(立方米/小時);
τb--氨泵由啟動到液體自系統返回低壓循環桶的時間,一般可采用0.l5-0.2小時。
注:當下進上出式供沿系統的頂排管或墻排管為光滑管且其沖霜排液量小于或等于0.2Vq’加0.6Vh時,低壓循環桶可兼作排液桶使用。
第5.3.17條 氨泵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一、氨泵進波處壓力應有不小于0.5米液柱的裕度;
二、強制供液方式的氨泵流量,冷藏間宜采用蒸發量的3~4倍,凍結間或負荷波動較大的冷卻設備宜采用蒸發量的5~6倍。
第5.3.18條 重力供液方式的回汽系統屬下列情況之一時,應在氨壓縮機房內增設氨液分離器(氨液分離器內的汽體流速應為0.5米/秒):
一、兩層及兩層以上的庫房;
二、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制冰地時;
三、庫房的氨液分離器與氨壓縮機房的水平距離大于50米時。
第5.3.19條 制冷裝置中的輔助設備,其潤滑油的排放應通過集油器。
第5.3.20條 制冷裝置中不凝性氣體的排放應通過空氣分離器。
第5.3.21條 氨壓縮機房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機器間內主要通道的寬度應為1.5-2.5米,非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0.8米;
二、設備間內主要通道的寬度不應小于1.5米。
第5.3.22條 水泵和濾油設備不宜布置在機器間或設備間內。
第四節 安全保護和自動控制
第5.4.1條 制冷設備應設下列安全保護裝置:
一、氨壓縮機應設排氣壓力過高吸氣壓力過低油壓差不足和電動機負荷超載等自動停機的裝置;
二、氨壓縮機和冷凝器應設斷水報警裝置,蒸發式冷凝器應增設風機故障報警裝置;
三、氨泵應設斷液自動停泵裝置;
四、各種壓力容器應設安全泄壓裝置;
五、低壓循環桶、低壓貯氨器、氨液分離器和中間冷卻器應設液位報警裝置。
第5.4.2條 庫房宜設溫度自控、遙測裝置,溫度自動記錄裝置。
第5.4.3條 冷風機宜設自動除霜裝置,并應有風機故障報警裝置。
第5.4.4條 氨壓縮機房內宜設置的自動控制室或操作值班室。
第五節 管道
第5.5.1條 制冷裝置的管材宜采用A10或A20炭素鋼無縫鋼管。
第5.5.2條 制冷管道系統應采用氨閥門和配件,其公稱壓力不應小于20公斤力/平方厘米,并不得有銅質和鍍鋅、鍍錫的零配件。
第5.5.3條 制冷裝置的壓力表應采用氨壓力表,其量程不得小于工作壓力的1.5倍,精度不低于2.5級。用于低壓側的壓力表應采用真空壓力表。
第5.5.4條 制冷管道管徑的選擇,其允許壓力降(△q)或允許流速(w)應符合表5.5.4-l和表5.5.4-2的規定。
制冷管道允許壓力降△q 表5.5.4-l
注:
1.回汽管或吸入管允許壓力降相當于飽和溫度降低1℃
2.排氣管允許壓力降相當于飽和溫度降低0.5℃
制冷管道允許流速w 表5.5.4-2
注: 高壓自流輸液管允許流速相當于非滿管流重力流動
第5.5.5條 管道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各種管道的撓度不宜大于1/3501
二、管道直線段的長度不應大于100米;
三、管道穿過建筑物的沉降縫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
四、吸入總管應坡向汽液分離裝置,或采取其他相應的防止積液流向壓縮機的措施;
五、排液桶、集油器和空氣分離器等的降壓管應聯接在汽分離裝置的回汽入口以前,不應直接連結壓縮機的吸入管上;
六、融霜用熱氨管應聯接在除油裝置以后,其起端應裝設截止閥和壓力表;
七、安全閥應設置泄壓管。泄壓管出口應高出氨壓縮機房檐口不少于一米;
高出冷凝器操作平臺應不小于三米。
第六節 管道和設備的保溫
第5.6.1條 凡管道和設備導致冷量損失的部位、將產生凝結水滴的部位和形成冷橋的部位,均應進行保溫。保溫層的厚度應滿足下式要求:
式中t1一管道或設備內氨液(或鹽水)的溫度(℃);
t2一周圍空氣溫度,常溫地段應取夏季空氣調節日平均溫度(℃);
t3一保溫層外表面溫度,一般可按露點溫度加1-2℃;
Y一保溫材料的導熱系數(千卡/米?小時?℃);
d1一管道或設備包保溫層后的外徑(米);
d2一管道或設備外徑(米);
aw一保溫層外表面放熱系數,一般可采用7千卡/平方米?小時?℃。
第5.6.2條 制冷管道和設備的保溫材料不宜采用遇冷或吸濕后易產生變形、塌陷或降低強度的材料。
第5.6.3條 融霜用熱氨管應保溫。保溫材料宜選用石棉及其制品。
第5.6.4條 保溫層應設置隔汽層或防潮層。
第5.6.5條 管道穿過墻體或樓板等處,應設置保溫層。
第七節 制冰和儲冰
(Ⅰ)制冰
第5.7.1條 制冰池的制冰生產能力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G一制冰池的制冰生產能力(噸/日);
g一冰塊重量(公斤);
n一冰桶數量(只);
cb一結冰時間(小時);
24一每日小時數(小時);
1000-一噸換算成公斤的數值(公斤/噸)。
第5.7.2條 結冰時間可按下列經驗公式確定:
式中:C一系數,與制冰地的設計、鹽水流速、冰塊頂部與鹽水水面的高度差有關,一般可取0.53--0.6;制不透明冰時宜取小值;
l一冰塊頂端橫斷面短邊的長度(毫米);
cb一制冰地內鹽水的平均溫度,一般可取一10℃。
第5.7.3條 冰塊重量和冰塊頂端橫斷面尺寸可按表5.7.3取值。
冰塊重量和冰塊頂端橫斷面尺寸 表5.7.3
注:表列冰塊頂端橫斷面尺寸為冰桶上口的內凈尺寸。
第5.7.4條 制冰池內冷卻設備的傳熱面積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F一冷卻設備的傳熱面積(平方米);
q一制冰的單位熱負荷。當制冰的原料水初溫在25度~30℃時,日產一噸冰的熱量,宜取6000千卡/小時;
k一傳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當冷卻設備采用V型蒸發器,而鹽水流速在0.70-0.75米/秒時,宜取400-500千卡/平方米?小時?℃;當采用螺旋管型蒸發器時,宜取400-450千卡/平方米?小時?℃;
△t一氨蒸發溫度與鹽水平均溫度之差(℃),一般可按5℃計算。
第5.7.5條 當制冰池的冷卻設備采用V型或螺旋管型蒸發器時,應采用重力式氨液循環裝置;其氨液分離器容積不應小于該蒸發器容積的20-25%,分離器內的汽體流速不應大于0.5米/秒。
第5.7.6條 制冰池的四壁和底部應做好保溫層、防潮層和隔汽層。四壁頂部必須設防止生產用水滲入保溫層內的措施,池底保溫層下應采取防止地面凍脹的措施。
制冰池保溫層的總傳熱阻(R0)應大于或等于3.3平方米?小時?℃/千卡。
(Ⅱ)儲冰
第5.7.7條 儲冰間的建筑凈高,當用人工堆碼冰垛時,單層庫的凈高宜采用4.2--6米,多層庫的凈高應采用4.8--5.4米;如用橋式吊車堆碼冰時,則建筑凈高應不小于12米。
第5.7.8條 儲冰間冷卻設備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儲冰間的建筑凈高在六米以下的可不設墻排管,但頂排管必須分散滿鋪;
二、儲冰間的建筑凈高在六米或高于六米時,應設墻排管和頂排管。墻排管的安裝高度宜在堆冰高度以上
三、墻排管或頂排管不得采用翅片管。
第六章 電 氣
第6.0.1條 冷庫供電一般屬三極負荷。當冷庫公稱容積等于或大于15000立方米,或凍結量等于或大于60噸時,屬二極負荷,可采用一回路線供電。
第6.0.2條 冷庫電力計算負荷宜按需要系數法計算。全庫總電力負荷需要系數可采用0.55-0.7。
第6.0.3條 冷庫受電變壓器容量大于3l5千伏安且淡旺季負荷相差較大時,宜選用兩臺變壓器。
第6.0.4條 每臺氨壓縮機氨泵的電動機均應裝設電流表。冷風機的電動機可數臺共用一個電流表。
第6.0.5條 氨壓縮機房事故排風機的起動開關應設置在機器間門外。
第6.0.6條 冷間內的電動機應采用全封閉型,其配電及起動設備應采用密封防潮型,或集中裝于機器間、常溫穿堂等于燥場所。
第6.0.7條 冷卻間和0℃以下的冷間應采用密閉式防潮燈具,其它冷間允許采用帶防水燈頭的開啟式燈具。
第6.0.8條 冷間照明開關均應采用氣密開關或瓷質防水拉線開關,開關應裝于各冷間門外。
第6.0.9條 低于0℃的冷間電氣線路應采用銅芯耐低溫絕緣電線或電纜,并宜明敷。
第6.0.10條 電氣線路穿過建筑物的隔熱層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冷橋的措施。
第6.0.11條 庫房閣樓內不得裝置電氣設備或敷設電氣線。
第6.0.12條 冷卻間、凍結間、冷藏間、儲冰間和冷間內穿堂的照明照度可采用10-20勒克斯;加工間、包裝間等的照明強度可采用30-50勒克斯。
第6.0.13條 冷藏門、地面等防凍電的電壓不宜超過36伏。電嚴禁穿過建筑物的隔熱層。
第6 0.14條 冷藏間內宜設呼喚信號裝置。
PINDAR品達試驗設備第七章 給水和排水
*節 給水
第7.1.1條 冷庫用水的水溫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冷凝器的冷卻水進出口平均溫度應比冷凝溫度低5~7℃(蒸發式冷凝器除外);
二、沖箱水的水溫不應低于+10℃。
第7.1.2條 冷卻水應采用淡水,其水質應符合表7.l.2的規定。
冷卻水質表 表7.l.2
注:
1.洪水期渾濁度可適當放寬
2.當地無淡水時,立式冷凝器可采用海水為冷卻水,但應有相應的防腐蝕、防堵塞措施
第7.1.3條 制冰原料水和水產品凍結過程中加水的水質應符合國家現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規定。
第7.1.4條 冷凝器采用直流水冷卻時,其用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一冷卻用水量(立方米/小時);
∑Q1一冷凝負荷(千卡/小時);
C一冷卻水比熱容,1千卡/公斤?℃;
y一水的重度,淡水為1000公斤/立方米;
海水為1026公斤/立方米;
△t一冷凝器冷卻水進出水溫差(℃)。
第7.1.5條 冷凝器采用混合循環水冷卻時,其補充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b一補充水量(立方米/小時);
t1一冷凝器冷卻水進水溫度(℃);
t2一冷凝器冷卻水出水溫度(℃);
t0一補充水溫度(℃)。
第7.1.6條 氨壓縮機水套冷卻水量和冷風機沖霜水量應按產品規定。制冰用水量應按每噸冰用水1.1-l.5立方米計算,冷風機沖霜淋水延續時間按每次15-20分鐘計算。
第7.1.7條 冷卻水一般應采用循環供水。沖霜水一般宜回收利用。
第7.1.8條 冷風機沖霜配水裝置前的自由水頭不應小于5米。
第7.1.9條 沖霜水管應設泄空裝置和采取防止結露的措施。
第7.1.10條 常溫穿堂或樓梯間宜設室內消火栓。庫區及氨壓縮機房門外應設消火栓。
第二節 排 水
第7.2.1條 冷卻間、常溫穿堂和氨壓縮機房的樓面、地面宜設地漏。設備間,電梯井和地磅坑等易于集水處應有排水設施。
第7.2.2條 沖霜排水管道的坡度和充滿度應符合現行《室內給水排水和熱水供應設計規范》的規定。管道明露部分應采取保溫和防止結露措施。
第7.2.3條 冷卻物冷藏間設在地下室時,其沖霜排水的集水井(池)應采取防止凍結的措施。
第7.2.4條 沖霜管道出水口應設置水封。寒冷地區的水封井應采取防凍措施。
第八章 采暖通風和地面防凍
第8.0.1條 氨壓縮機房室內的采暖溫度宜采取16℃。氨壓縮機房內嚴禁明火采暖。
第8.0.2條 氨壓縮機房應設事故排風裝置,換氣次數應取8次/小時。排風機宜選用防爆型。
第8.0.3條 冷間地面的防凍設計形式應根據庫房布置、投資費用、能源消耗和經常操作管理費用等經過技術經濟比較后選定。
第8.0.4條 采用自然通用管的地面防凍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自然通用管應兩端直通、并坡向室外。直通管段總長度不應大于30米,其穿越冷間地面下的長度不應大于24米;
二、自然通風管管徑宜采用內徑250或300毫米的水泥管,管中心距離不宜大于1.2米,管口的管底宜高出室外地面150毫米,管口應加網柵;
三、自然通風管的布置宜與當地的夏季zui大頻率風向平行。
第8.0.5條 采用機械通風的地面防凍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機械通風的支風道管徑宜采用內徑250或300毫米的水泥管,管中心距離可按1.5-2.0米等距布置;管內風速應均勻,一般不宜小于1米/秒;
二、機械通風的主風道斷面尺寸不宜小于0.8×1.2米(寬x高);
三、采暖地區機械通用的送風溫度宜取10℃,排風溫度宜取5℃。
第8.0.6條 采暖地區機械通風地面防凍加熱負荷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Qd一地面加熱負荷(千卡/小時);
Qg一地面加熱層傳入冷間的熱量(千卡/小時);
Qtu一土壤傳給地面加熱層的熱量(千卡/小時);
a一計算修正值。當室外年中均氣溫小于10℃時宜取1;當室外年平均氣溫等于10-14℃時,宜取l.15;
C一通風加熱裝置每天運行的時間,一般不宜小于4小時。
第8.0.7條 機械通風地面加熱層傳入冷間的熱量Qg。應按下式計算:
Qg=F(tr-tn)K (8.0。7)
式中F一冷間地面的面積(平方米);
tr一地面加熱層的溫度;
tn一冷間內的空氣溫度(℃);
k一冷間地面的傳熱系數(千卡/平方米?小時?℃)。
第8.0.8條 土壤傳給地面加熱層的熱量Qu應按下式計算:
Qtu=F(ttu-tr)Ktu (8.0.8)
式中ttu一土壤溫度(℃);
Ktu一土壤傳熱系數(千卡/千方米?小時?℃)。
第8.0.9條 地面加熱層的溫度宜取1-2℃,并應在該加熱層設溫度監測裝置。
第8.0.10條 土壤溫度應采取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zui低兩個月的土壤平均溫度,見附表5.1。當缺少該項資料時,可按當地年平均氣溫減2℃計算。
第8.0.11條 土壤傳熱系數Ktu應按下式計算:
第8.0.12條 機械通風送風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V一風量(立方米/小時);
c一空氣比熱容(千卡/公斤?℃);
y一空氣重度(公斤/立方米);
t1一送風溫度,一般宜取10℃;
t2一排風溫度,一般宜取5℃;
1.l5一系統滲漏系數。
第8.0.13條架空式的地面防凍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架空式地面的進出風口底面高出室外地面不應小于150毫米,其進出風口應設網柵。在采暖地區架空式地面的進出風口應增設保溫的啟閉裝置;
二、架空式地面的架空層凈高不宜小于一米;
三、架空式地面的進風口宜面向當地夏季zui大頻率風向。
第8.0.14條采用潤滑油或不凍液為熱源的地面防凍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供液溫度不應高于20℃,回液溫度宜取5℃;
二、管內的液體流速不宜大于0.5米/秒;
三、加熱管應設在冷間地面隔熱層下的混凝土墊層內,并應采用鋼筋網將該加熱管固定;
四、加熱管必須焊接,并應保證不堵、不漏。加熱管在墊層混凝土施工前以6公斤力/平方厘米(表壓)的水壓試漏,并經24小時不降壓為合格;
五、凡凍結物冷藏間或凍結間地面下的加熱管宜采用外徑38-57毫米的無縫鋼管。載熱液體必須經過濾后送入。
第8.0.15條當地面加熱層的熱源采用熱氨時,氨壓縮機同期運行的zui小負荷值必須能滿足地面加熱負荷值。
附錄一 冷間設計溫度和相對
注: 冷卻物冷藏間設計濁濕度一般取0℃, 儲藏過程中應按照食品的產地、品種、成熟度和降溫時間等調節其溫度與相對濕度。
附錄二
注:
1.D為圍護結構熱惰性指標;
2.序號9~12兩側溫度的取值見第5.1.9條;
3.負溫穿堂可參照凍結物冷藏間選用a值;
4.表內未列出的其它室溫等于或高于0℃的冷間可參照各項中冷卻間的a值選用。
冷間外墻、無閣樓的屋面、有閣樓的頂棚的總傳熱阻R。
(平米.小時.℃/千卡) 附表2.2
二、冷間隔墻總傳熱阻可根據隔墻兩側室名及設計室溫按附表2.3選用;
冷間隔墻總傳熱阻R。(平米.小時.℃/千卡) 附表2.3
注: 隔墻總傳熱阻已考慮生產中的溫度波動因素。
三、冷間樓面總傳熱阻可根據樓板上下冷間設計溫度差按附表2.4選用;
冷間樓面的總傳熱阻R。 附表2.4
注:
1.樓板總傳熱阻已考慮生產中的溫度波動因素。
2.當冷卻物冷藏間樓板下為凍結物冷藏間時, 其樓板傳熱阻不宜小于4.75平米.小時.℃/千卡。
四、冷間直接鋪設在土壤上的地面總傳熱阻可根據冷間設計溫度按附表2.5選用;
直接鋪設在土壤上的地面總傳熱阻R。 附表2.5
注: 當地面隔熱層采用煤渣時, 總傳熱阻按本表數據乘以0.8修正系數。
五、冷間鋪設在架空層上的地面總傳熱阻可根據冷間設計溫度按附表2.6選用;
鋪設在架空層上的冷間地面總傳熱阻R。 附表2.6
六、冷間外墻、屋面、隔墻當采用價格高的隔熱材料時,一般可采用單位面積傳人熱量放大的總傳熱阻。當采用價格低的隔熱材料時,可采用單位面積傳人熱量較小的總傳熱阻。
附錄三
季節修正系數(n1)值表 附表3
附錄四
墻排管、頂排管的傳熱系數和換算系數
氨單排光滑蛇形墻排管的傳熱系數K' 附表4.1
注: 表列數值為外徑38毫米光滑管、管間距與管徑之比為4、冷間相對濕度90%霜層厚度為6毫米時的傳熱系數。
氨雙層光滑蛇形墻排管和氨光滑U形頂排管的傳熱系數K' (平方米?小時?℃/千卡) 附表4.3
注: 表列數值為外徑38毫米光滑管、管間距與管徑之比為4、冷間相對濕度90%霜層厚度為6毫米時的傳熱系數。
各型排管換算系數表 附表4.4
附錄五
主要城市地面下3.2米深處歷年zui低兩個月的土
壤平均溫度 附表5.1
附錄六
名詞解釋
建(構)筑物主要名詞解釋 附錄6.1
制冷名詞解釋 附表6.2
附錄七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一、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作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一般采用“必須”;
反面詞一般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一般采用“應”;
反面詞一般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作的用詞:
正面詞一般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一般采用“不宜”。
二、條文中必須按的標準和規范或其他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
“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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