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9:30,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鄒德生,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于泉貴介紹《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有關情況。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二十七條,按照“小快靈”的思路,針對我市污水排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著重補充完善制度上的空白點、薄弱點和模糊點。對上位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除了進行必要的強調外,不再作重復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了污水排水的監管責任
規定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保障污水排水與處理所需資金。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污水排水與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管理工作。
明確了污水排水的行為規范
規定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劃定城鎮污水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城鎮污水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排水設施,不得排入雨水排水設施、直排自然環境或者排入堵塞、破損、滲漏的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市政污水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建設相應的沉砂池、隔油池等污水預處理設施,保障設施安全運行,污水達標排放。
明確了污水排水設施的管護責任主體
對不同類別的污水排水設施規定了不同的維護責任主體,規定市政排水設施由建設單位或維護運營單位負責;自建污水排水設施由產權人(單位)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產權不明或者難以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政府指定維護單位負責。
明確了污水排水設施的保護措施
一是對損毀、盜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傾倒廢棄物、擅自加壓排水等8項危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二是劃定了市政污水排水設施保護范圍,規定在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排水設施安全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時,還對從事危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安全活動的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
明確了市政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的維護責任
規定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履行制定實施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維修計劃、開展日常巡查檢查、不得擅自停止設施運行或減少進水量、定期清疏保持管道通暢、及時搶修排水設施故障、勸阻違規排水行為并向主管部門報告、指導排水戶接駁排水管網等日常管理責任;并對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的維護或者檢修、停運及應急處理等行為規定了報告、通告等程序。
《辦法》作為我市新出臺的市政府規章,為污水排水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辦法》制定出臺的背景和過程是怎樣的?
“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設新局面的開展以優良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重要支撐,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直接關系到水生態環境質量安全。出臺《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建立科學合理的污水排水管理制度,可以進一步保證污水妥善收集處理,設施穩定運行,也是防治城市水環境污染的重要手段。
近年來,我市組織開展了城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兩個清零、一個提標”等工作,實施了新改擴建城市污水處理廠系列工程,配套出臺了城市排水許可管理文件,積極推進污水排水管理向高質量精細化方向發展。但也面臨著設施安全保護、維護管理等新課題,急需通過出臺地方政府規章進行引導規范,鞏固工作成果。為了加強污水排水管理,我市將《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列入了2023年政府規章調研項目、2024年政府規章完成項目。市水務局成立局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以及相關科室負責人、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專業人員參與的工作小組,為《辦法》調研、起草等工作開展奠定組織基礎。為確保《辦法》契合地方實際,組織了各區市排水主管部門、市水務集團并邀請法律專家等開展座談調研,并對企業排水情況進行現場調研,掌握各相關主體對于排水管理辦法的需求。同時,為提升《辦法》的全面性,先后赴湖北武漢、廣東深圳、福建廈門等地市進行實地調研,充分了解各地市城市污水排水法規規章的起草情況、管理體制及日常管理執法等工作情況,學習借鑒了先進經驗。市司法局對水務局起草的《辦法(草案送審稿)》依法進行了審查,并聽取了各區市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政府法律顧問、市行政立法聯系點和社會公眾的意見,經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草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通過。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于2024年10月11日以市政府令第81號公布,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以保障污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達標排放,推進城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增強城市韌性為著眼點和立足點,圍繞污水排水管理現狀問題和實際需求進行制度構建,為污水排水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將對污水排水管理高質量、精細化發展起到良好的推動和支撐作用。
污水排水設施是重要的基礎設施,《辦法》對保護污水排水設施作出了哪些規定?
污水排水設施能否安全正常運行關系到水環境質量安全和城市韌性,影響著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和環境質量。關于對污水排水設施的保護,《辦法》主要從以下方面進行了規范:
明確了八類禁止實施的危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包括禁止損毀、盜竊;禁止穿鑿、堵塞、填埋;禁止向設施排放或者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廢液和廢渣;禁止向設施傾倒廢棄物;禁止建設占壓設施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禁止擅自拆卸、移動,禁止在污水排水管網內穿管、穿線;禁止向設施加壓排水;以及禁止實施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危及設施安全的行為。并對上述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規定由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逾期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確了市政污水排水設施保護范圍和保護要求。明確保護范圍的劃定,要按照排水重力流管道外緣兩側各3米、壓力流管道外緣兩側各5米;排水檢查井邊緣以外3米的規定進行。規定在保護范圍內,有關單位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排水設施安全的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安全防護措施。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加強保護范圍內的安全檢查,發現施工活動等行為危及或者可能危及排水設施安全的,應當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
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由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維護運營單位在具體工作中有哪些義務?
《辦法》對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的確定及其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投標、委托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設施維護運營單位負責管理,并簽訂維護運營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于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的義務,《辦法》明確了八大義務,包括制定設施運行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制定維修計劃,進行日常巡查檢查、維修養護,及時消除運行隱患;不得擅自停止設施運行或者減少進水量;定期清疏,保持管道暢通;發生管道堵塞、污水外溢、泵站故障、管道破裂的,應當及時搶修;發現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勸阻并向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報告;指導排水戶接駁排水管網、辦理排水許可證、規范排水行為等;以及依法或者按照約定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此外,因設施維護或者檢修可能對污水排水造成影響的,《辦法》明確維護運營單位應當提前24小時通知相關排水戶;可能對污水排水造成嚴重影響的,應當提前24小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采取應急處理措施,并向社會通告。
接下來我市計劃從哪些方面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保障城市污水排水管理的進一步提升?
我市目前共有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8座,污水處理能力達到46.5萬立方米/日,配套建設市政污水管網2339.86公里。
《辦法》的出臺為我市污水排水管理邁上新臺階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為確保《辦法》的要求落到實處,下一步,將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加強政策宣傳指導。持續做好后續的政策解讀,指導各區市污水排水行業主管部門和排水企業及時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計劃,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推進基礎設施建設。結合城市發展和污水排水量的增長趨勢,依據相關規劃,堅持科學謀劃、適度超前,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及新建擴建等項目,持續開展污水管網排查修復,不斷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為城市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保駕護航。
強化部門協同治理。以本次《辦法》出臺為契機,積極與生態環境等相關部門對接溝通,落實《辦法》規定,嚴格查處違規排水、未按要求運營維護等違法行為,保障各類污水排水與處理設施安全穩定運行。不斷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協同解決提升污水排水與處理管理水平的制約要素,確保《辦法》落實到位。
原標題:《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