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荊門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荊門高新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荊門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2024—2025年)》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荊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29日
荊門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
(2024—2025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湖北省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方案》,持續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推進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助力荊門市打造產業轉型升級示范區,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藍天幸福感、獲得感,結合荊門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面向2035年美麗荊門建設目標,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強化區域大氣污染協同治理,系統謀劃、整體推進,完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完善大氣環境管理制度,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持續深化大氣污染各類源項治理,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結構優化調整和高質量發展,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經濟和社會效益多贏。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以內,優良天數比率提升至81.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不高于6天,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累計減排量計劃目標分別不低于0.31萬噸和0.25萬噸,工作目標分別不低于0.61萬噸和0.58萬噸。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產業結構綠色轉型升級行動。
1.嚴格項目準入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嚴格落實產業規劃政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環評審批、節能審查、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負面清單、污染物總量控制、產能控制、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區域污染物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相關要求,未落實相關要求的堅決不予批準。嚴格落實“兩高”項目產業政策、污染物排放、能效水平等部門聯審會商機制。(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審批局,各縣市區政府,以下均需各縣市區政府落實,不再逐一列出)
嚴控新增“兩高”項目,確需新增的原則上按照環保績效A級標準建設。其他重點行業新改擴建項目按環??冃級及以上(含績效引領性)標準建設。(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涉及產能置換的項目,被置換產能及其配套設施關停后,新建項目方可投產。(牽頭單位:市經信局)
2.加快落后產能整合淘汰。依法依規淘汰鋼鐵、水泥、煤炭、玻璃、電解鋁、陶瓷、磚瓦等重點行業落后產能。嚴格執行新修訂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禁止新建并逐步退出限制類工藝和裝備,建立淘汰類涉氣行業工藝和裝備清單并加快推進退出。(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3.推動重點行業技術改造。石化化工行業實施煉化能量系統優化、烯烴原料輕質化、先進煤氣化、硝酸生產技術提升等技術改造;水泥行業實施高固氣比熟料煅燒、大推力多通道燃燒、低阻旋風預熱器、高效燒成、回轉窯高效密封、高效篦冷機、高效節能粉磨等技術改造;進一步提高玻璃行業在產生產線使用清潔能源比例及余熱綜合利用比例,推廣應用玻璃爐窯煙氣脫硫脫硝除塵
余熱發電一體化等先進適用技術;推進高耗能、高排放和資源型行業依法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4.實施產業集群綜合整治。分類實施重點產業集群綜合整治,推進家具、鋼結構、汽修、工業涂裝等集群優化整合。按照“扶持一批、轉型一批、淘汰一批”的原則,大力推進磚瓦、石料加工等工業聚集區結構優化兼并重組步伐。深入推進磷化工產業集群整治,持續推進機制砂石企業整合重組及生產基地建設。(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因地制宜建設集中供熱中心,工業園區加強余熱余壓等資源循環利用。(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推進集中噴涂中心、
活性炭再生中心等VOCs“綠島”項目建設。(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二)實施能源結構清潔低碳發展行動。
5.加快清潔能源推廣利用??茖W規劃區域能源供應,優化能源使用與分配,因地制宜利用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費,在具備資源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縣域生物質熱電聯產、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及生物天然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納力度。(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擴大供應側非化石能源消費途徑及比重,形成煤、油、氣和可再生能源多元供應體系,到2025年,煤炭消費比重降低至54.2%左右,石油、天然氣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分別達到24.4%和3.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7.6%。(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持續增加天然氣生產供應,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積極拓展氣源渠道,對接忠武長輸管線與西氣東輸二線,保障全市天然氣基礎供應,爭取西三線、新粵浙線和武宜線氣量,進一步增強全市天然氣供應保障。提升儲氣能力建設,建設掇刀和瑞燃氣以及京山、屈家嶺LNG儲配站等燃氣企業應急調峰儲氣基礎設施。推進東寶中鐵加侖LNG集散中心和沙洋LNG儲配站項目。持續實施氣化鄉鎮工程,在沙洋、鐘祥、京山、東寶建設高中低天然氣管網、門站、LNG儲氣調配站。新增天然氣管網70公里,新建通氣鄉鎮1個。科學規劃布局加氣站,新(續)建天然氣加氣站4座。(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5月底前,完成國能電廠至化工循環產業園南北連通蒸汽管道二期(總長3.5千米)建設。園區內主管網覆蓋的區域,原則上一年內到企支管網配套到位。(牽頭單位:中荊集團)
6.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新改擴建用煤項目依法落實煤炭消費替代。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潔利用原則,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進一步提高電力用煤比重。2025年底前盡可能推動煤炭消費達峰。持續推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全市原則上不再新增自備燃煤機組。(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7.推進鍋爐關停整合。將燃煤供熱鍋爐替代項目納入城鎮供熱規劃,加快熱力管網建設,依托電廠、大型工業企業開展遠距離供熱示范。(牽頭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淘汰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推進2蒸噸/小時及以下生物質鍋爐整合淘汰??h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不再新建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不再新建2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到2025年,全市中心城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8.推進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推進電能替代煤炭,積極穩妥推進以氣代煤。(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加快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的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及間歇式固定床煤氣發生爐(合成氨生產除外)。(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分類開展工業爐窯綜合治理。對使用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工業爐窯,加快利用工廠余熱、電廠熱力、天然氣、電能等進行替代。玻璃行業全面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含硫量大于3%)。(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實行清潔能源替代,或因地制宜采取園區(集群)集中供氣、分散使用方式。推進陶瓷、磚瓦、玻璃、磷化工等行業實施煤改氣、甲醇等清潔能源,新改擴建加熱爐、熱處理爐、干燥爐、熔化爐原則上采用清潔低碳能源。(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9.持續推進散煤治理和煤質監管。大力推進城鎮以電代煤、以氣代煤,加大散煤替代力度,縣級及以上城區基本消除散煤燃燒現象,督促制茶等產業使用電能、天然氣等清潔燃料。(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農業農村局)
因地制宜擴大優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嚴格落實禁燃區管控要求。(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對年用煤量大于1000噸的煤炭使用單位實行用煤臺賬管理。(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使用劣質煤行為,依法開展商品煤質量抽檢,依法查處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的商品煤行為。加強對散煤生產、銷售行為監管,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的散煤制作、銷售點。(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生態環境局)
(三)實施清潔高效運輸體系建設行動。
10.推進貨物運輸綠色轉型。依靠荊門作為漢江、江漢運河交匯關鍵節點城市、漢江中游乃至江漢平原骨干航道網中心的區位優勢,爭取省級層面加快漢江2000噸級航道整治、碾盤山2000噸級二線船閘前期工作;加快推進浰河1000噸級航道整治工程、浰河港區碼頭建設,謀劃實施浰河?;反a頭,促進漢江綠色水運發展。(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加強鐵路專用線建設,加快推進荊門化工循環產業園鐵路專用線、漢江沙洋港疏港鐵路專用線、荊門北—子陵鐵路連接線建設,構成“三縱一橫三專三連線”的普速鐵路貨運網,推進浩吉鐵路荊門北貨場集疏運公路項目開工建設,形成多網融合集疏運體系。到2025年,鐵路、水路貨運量比2020年分別增長50%左右,年貨運量150萬噸及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和新建物流園區鐵路進廠率、進園率達到90%。(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在漢江沿線布局建設電能、天然氣和氫能服務站,推進港口岸電示范建設和使用,加快全市碼頭岸電設施和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進船舶靠岸期間依法使用岸電,著力提高船舶靠港岸電使用率。(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湖泊局、市供電公司)
11.提升機動車清潔化水平。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市、縣聯動落實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禁行區規定,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牽頭單位:市公安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
制定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計劃。除應急保障用車外,每年新增和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輕型環衛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委)
到2025年,荊門城區公交新能源化率達50%,新能源出租車達400臺。推進氫燃料電池物流車、重型載貨車等示范應用,打造多港聯運燃料電池汽車貨運專線。推進化工、石料等行業大宗貨物清潔運輸。在重點行業及物流園區推廣新能源中重型貨車,推進重點行業大型工礦企業開展綠色運輸試點,發展零排放貨運車隊。利用用車大戶門禁監控系統強化運輸車輛管控。推進重點用車單位通過與運輸企業(個人)簽訂合作協議等方式實現清潔運輸。(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委)
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5年,全市新增充電樁2000個。(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12.嚴控機動車船尾氣排放。加強對新車環保達標情況和信息公開情況的監督檢查,基本實現系族全覆蓋。常態化開展機動車路檢路查和入戶監督抽測。嚴格落實汽車排放檢驗與維護制度和機動車排放召回制度,I/M制度落實線上數據閉環率保持在95%以上。強化機動車檢驗機構、維修機構的監管執法,建立實施退出機制。鼓勵支持機動車檢驗檢測、維修學會(協會)參與行業管理,實行行業自律。(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
13.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綜合治理。加快推進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以及工礦企業內部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改造。鼓勵新增或更新的3噸以下叉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大力推動老舊鐵路機車淘汰,鼓勵中心城區鐵路站場推廣新能源鐵路裝備。推動機械設備清潔化。到2025年,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及鐵路機車“冒黑煙”現象,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生產企業監管,對在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的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主要系族進行全覆蓋檢查。常態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探索在銷售環節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湖泊局、市農業農村局)
優化非道路移動機械高排放禁用區劃分并落實管控。實施多部門聯合監管,鼓勵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電子標簽”試點工作,以工礦企業、施工工地等場所為重點,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準入管理,建立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臺賬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入戶抽測,并實行閉環處理。(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
(四)實施重點行業提質增效行動。
14.深入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實施水泥行業及35蒸噸/小時以上鍋爐超低排放改造。督促葛洲壩荊門、葛洲壩鐘祥、京蘭水泥、光大生物質發電等企業制定超低排放改造計劃并推進落實。所有涉水泥制品類企業強化無組織管控,在保障生產安全前提下,采用密閉、封閉及配備除塵設施等措施,提高廢氣收集處理率,大宗物料產品要符合清潔運輸要求。2025年底前,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不含礦山)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5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含生物質鍋爐)基本實現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
15.實施重點行業深度治理。鑄造、石灰、電石、印刷等行業嚴格按照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完成提標升級改造。圍繞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及清潔運輸等方面,推進陶瓷、石化、玻璃、磷化工等行業污染深度治理,推進荊門石化、弘潤建材、荊玻海龍、新洋豐、大峪口、高能時代等企業提標改造工作。聚焦涉工業爐窯及涉VOCs排放重點行業,排查工藝裝備、運行維護和控制系統,推進脫硫、脫硝、除塵、VOCs治理低效失效設施升級改造。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過程活性炭全流程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推進10蒸噸/小時及以上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不高于50毫克/立方米;推進2蒸噸/小時以上生物質鍋爐采用專用鍋爐,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塵設施,禁止摻燒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強化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減少非正常工況排放。重點涉氣企業逐步取消煙氣和含VOCs廢氣旁路,因安全生產需要無法取消的,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及備用處置設施。(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市場監管局)
16.全面提升企業環保績效水平。擴大績效分級行業范圍,規范績效分級管理流程,開展D級企業整治,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績效等級提升。制定通用行業績效分級技術指南,實現績效分級全覆蓋。到2025年底前,全市B(含B-)級及以上和引領性企業達到100家以上(含市級重點行業),荊門石化創A,規模以上企業基本完成D級企業整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五)實施多污染物協同治理減排行動。
17.開展VOCs全流程綜合治理。嚴格控制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等環節嚴格執行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VOCs含量限值標準。(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企業按要求建立VOCs原輔材料臺賬,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工作計劃。加大工業涂裝、家具、包裝印刷和電子行業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力度。推廣使用水性、高固體分、無溶劑、粉末等低VOCs含量涂料,水性、輻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油墨,水基、熱熔、無溶劑、輻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應活性的清洗劑等。(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推進采用全密閉、連續化、自動化等生產技術及高效工藝,重點在石化、制藥、農藥等行業實施生產設備密閉化改造,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合成纖維等使用密閉脫水、脫氣、摻混等工藝和設備;工業涂裝行業建設密閉噴漆房,采用集中供漆系統;鼓勵儲罐使用低泄漏的呼吸閥、緊急泄壓閥,定期開展密封性檢測;汽車罐車裝載采用底部裝載方式并推廣使用密封式快速接頭。(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
石化、煤化工、制藥、農藥等行業嚴格控制儲存、裝卸損失,污水處理場所高濃度有機廢氣要單獨收集處理,含VOCs有機廢水儲罐、裝置區集水井(池)有機廢氣要密閉收集處理。企業開停工、檢維修期間,及時收集處理退料、清洗、吹掃等作業產生的VOCs廢氣,減少非正常排放,禁止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推進火炬在線監控設施建設。石化、化工、制藥、農藥等行業企業要嚴格按規定定期開展LDAR工作,并建立管理臺賬。2025年底前,荊門化工循環產業園等認定合規化工園區建立統一的泄漏檢測與修復信息管理平臺。圍繞“三率”持續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突出問題排查整治,推進使用高效治理設施;推進廢氣處理中活性炭全流程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18.深化油品質量保障與油氣回收整治。強化油品生產、銷售、儲存和使用環節質量監管,重點整治非法儲存和銷售成品油、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油品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實施油品儲運銷環節油氣回收專項整治,強化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治理及監管,有序開展加油站(僅銷售柴油加油站除外)三次油氣回收治理,鼓勵年銷售汽油3000 噸以上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
19.開展餐飲油煙專項治理。深入推進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格居民樓附近餐飲服務單位布局管理。建成區餐飲服務單位必須安裝并正常使用、定期維護集氣罩及油煙凈化設施,擬開設餐飲服務單位的建筑應設計建設專用煙道。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區域油煙污染監管,確保凈化設施高效穩定運行。(牽頭單位:市城管委,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商務局)
有條件的地區實施治理設施第三方運維管理,利用現有油煙在線監控系統強化重點餐飲單位監管。(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城管委)
20.開展惡臭異味專項治理。加強部門聯動,因地制宜解決人民群眾反映集中的惡臭異味擾民問題。工業企業要結合環境績效提升、工藝革新、深度治理等工作強化廢氣收集處理,減少無組織排放;垃圾、污水集中式處理設施等加大密閉收集處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脫臭措施;探索推進小規模養殖場和散養戶糞污收集處理方式。充分發揮現有18套惡臭在線監控設施作用,強化城東、城南區域惡臭監測預警、排查處置,切實降低異味投訴。(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委)
21.穩步推進大氣氨污染防控。推廣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推廣低蛋白日糧技術。推進畜禽養殖場氨氣等臭氣治理措施,鼓勵生豬、雞等圈舍封閉管理,支持糞污輸送、存儲及處理設施封閉,加強廢氣收集和處理。(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加強氮肥等行業氨排放治理,強化固定源煙氣脫硝氨逃逸防控。(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六)實施面源污染精細管理提升行動。
22.深入實施揚塵精細化管控。持續推進“凈塵”行動。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嚴格落實揚塵治理“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努力實現建筑工地揚塵治理制度化、常態化、精細化管理,中心城區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裝視頻監控并接入集中監管平臺。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治理“黑名單”制度并深化應用,加大施工揚塵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大力推廣應用裝配式建筑,加大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支持力度,培育扶持裝配式建筑重點企業,打造典型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到2025年,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30%。(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推進機械化濕式清掃作業,到2025年,中心城區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80%,縣城達到70%。加強渣土車揚塵全過程管理,納入智慧渣土車管理平臺管控,實現動態跟蹤監管。強化進城沖洗站長期穩定運行。(牽頭單位:市城管委)
加大三環線、國省干道、城鄉結合部等重要路段沖洗保潔力度。(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以及廢舊廠區、閑置空地、院落、物流園、大型停車場等城市裸露地塊開展排查建檔,并分類采取綠化、硬化等措施減少揚塵污染。持續推進城北防護林建設。(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委)
23.持續推進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全面排查露天礦山,優化調整礦山結構。礦山應當實施分區作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揚塵污染。新建礦山要按照綠色礦山要求建設,現有礦山加快綠色升級改造,實現施工低塵化、加工密閉化、運輸清潔化。對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礦山,根據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等要求依法關閉。加快推進鐘祥、京山、東寶等地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生態修復。到2025年,基本完成市轄區范圍內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全市創建15家大中型綠色生產礦山。(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湖泊局)
24.強化農業秸稈綜合利用及露天禁燒。堅持源頭防治、疏堵結合,落實秸稈禁燒四級責任制,持續開展秸稈禁燒專項巡查,禁止露天焚燒。綜合運用無人機和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等手段,提高秸稈焚燒火點監測的效率和水平。(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持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綜合利用率達95%以上。(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25.深化煙花爆竹燃放監管。從運輸、銷售、儲存等環節強化煙花爆竹監管,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從宣傳引導、巡查管控等方面持續落實禁鞭區規定,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監管。(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七)實施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行動。
26.健全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針對秋冬季PM2.5、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積極參與“襄荊荊宜”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實行定期調度、評估工作機制。參與市界兩側20公里范圍內的涉氣重點行業新建項目,以及對下風向空氣質量影響大的新建高架源項目環評一致性會商。完善區域聯合執法、信息共享機制。深入實施市縣一體化聯防聯控,推動聯合交叉執法。(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27.健全大氣污染預警應對體系。積極爭取省級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業務指導,提升空氣質量級別預報能力及準確率。健全“市—縣、市直部門—市場主體”三級預案體系,優化重污染天氣會商研判、預警啟動、響應、解除、總結評估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重大活動空氣質量保障機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
28.強化污染天氣管控措施落實。依法依規及時啟動和解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茖W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并嚴格落實。結合排污許可制度,確保應急減排清單覆蓋所有涉氣企業。落實包保督辦制度,充分發揮在線監控、電能監控、機動車門禁等智能監管平臺作用,結合現場檢查,加強應急響應情況督查督辦,對重污染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市場主體依法處罰。(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
(八)實施大氣環境管理能力提升行動。
29.提升大氣環境監測能力。優化完善大氣環境“一張網、一平臺、一套圖”。完善城市空氣質量監測網絡,優化調整國控站點,推進鄉鎮子站及熱點網格建設,基本實現縣城全覆蓋。持續開展城市降塵監測。針對部分嚴重超過全市平均水平的國控、省控站點進行專項分析,提高站點周邊影響管控水平。加強光化學、VOCs和顆粒物組分監測,提升全市細顆粒物與臭氧污染協同監測能力。(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強化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落實數據質量責任,規范內部質量控制,加強外部質量監督,對環境監測活動全過程進行動態監控。建立完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自動監測運維機構質量管理體系,提升質量監管能力,完善量值溯源體系。(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0.提高污染源監控能力。定期更新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確保符合條件的企業全覆蓋。推動企業安裝工況監控、用電(用能)監控、視頻監控等。重點排污單位依法安裝自動監測設備,并與省級、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強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強化現場抽查、比對監測和非現場監管等措施,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要求。強化“智慧荊門”移動源綜合管控平臺應用。(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1.深化精細化管控支撐力量。編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和應急減排清單并實現逐年更新。開展顆粒物及臭氧來源解析、重點行業PM2.5及VOCs源譜構建。開展“問題識別—目標提出—減排分析—方案提出—評估優化”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集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技術力量,實施“一市一策”,尤其在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支撐方面,形成“事前預判—事中跟蹤—事后評估”的工作模式。對于存在揮發性有機物問題突出、惡臭異味明顯、居民投訴頻繁、治理設施落后等不同程度問題的園區,開展“一園一策”技術幫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九)實施涉氣監管執法效能提升行動。
32.狠抓日常監管。聚焦鑄造、磷化工、玻璃制造、化工、建材等重點行業,以排污許可證后監管為重點,落實正面監管清單等差異化管控要求,有效利用在線數據、電能監控數據分析等非現場監管手段,加大走航監測頻次,強化專項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部、省大氣幫扶交辦問題整改及“回頭看”,加大對突出環境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快解決突出問題,確保問題整改清零。(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部門:市政府有關部門)
33.強化機動執法和交叉執法。常態化開展“四不兩直”“零點行動”等突擊檢查,組織開展機動執法和交叉執法。加強全市生態環境部門與公安機關在打擊環境違法犯罪領域的協作配合,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公益訴訟銜接。(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34.開展移動源污染聯合執法。嚴厲打擊污染控制裝置造假、屏蔽OBD功能、尾氣排放不達標、不依法公開環保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督促落實機動車排放召回制度。嚴格查處機動車排放檢驗與維護(維修)機構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
全面清理整頓自建油罐、非法流動加油車(船)和黑加油站點,堅決打擊將非標油品作為發動機燃料銷售等行為。(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局)
35.全面整治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強化在線監測數據質量監管,企業每季度開展數據質量自查,地方每半年復查。深入開展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專項行動,全面整治第三方檢測機構及排污單位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問題,對參與弄虛作假的排污單位和第三方機構、人員依法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規范環境監測服務市場。(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十)實施政策激勵支撐提升行動。
36.實施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編制實施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達標路線圖及重點任務并向社會公開,明確“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階段目標。(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37.健全空氣質量改善政策支持制度。認真落實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港口岸基供電支持性電價政策,推動降低岸電使用服務費。對新能源城市公共汽電車充電給予積極支持。(牽頭單位:市發改委)
制定年度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異化管控。(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持續落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激勵政策,堅持實施環境空氣質量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和秸稈禁燒補償制度。鼓勵設立綠色低碳基金,拓展重點領域綠色項目投融資渠道,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38.推進綠色環保產業大力發展。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融合集群發展,構建節能降碳、環境保護、清潔能源、生態環境修復和利用、基礎設施綠色升級、綠色環保服務、資源循環利用等一批新的增長引擎,提升新興產業發展能級。(牽頭單位: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經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生產和使用、VOCs污染治理、環境監測、環境咨詢服務等領域支持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多措并舉治理環保領域低價低質中標亂象,營造公平競爭環境,推動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牽頭單位:市經信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決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完善政府負總責、各部門各盡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持和鞏固好行之有效的大氣專班治理模式。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本方案,進一步細化任務,明確具體舉措,確保各項工作落細落實,為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提供組織保障。
(二)強化督查考核。堅持實施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考核,將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完成情況和大氣重點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高質量發展考核等。要加強對各地各部門工作的檢查督導,對工作滯后、措施不力的地區和部門進行提醒、約談,對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目標完成的嚴肅責任追究。
(三)落實資金保障。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資金保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大與上級財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力度,及時掌握政策動態,盡早了解和把握政策方向,搶抓機遇,積極爭取上級資金,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四)加強宣傳引導。強化企事業單位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強違法行為曝光力度,完善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公眾積極提供環境違法行為線索。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普及大氣污染防治知識,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大氣環境保護,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